看到我狼狽的樣子,方玲捂着嘴在一邊笑,似乎在暗自偷樂自己剛才機智果斷沒有跟着一起進去的決定。
就在我懊惱的瞪着幸災樂禍的方玲時,同樣等在門外,并未進去的王叔,卻一臉嚴肅的望着慕子寒問:“怎麽樣?有什麽發現嗎?”
随之,又示意那名服務員,帶我們去看郭明媚倒地的地方。
看到服務員會意後轉身,慕子寒趕緊開口攔下說:“那個先不急。”
然後轉而望着王叔問:“王叔,根據我的觀察,當時在這包廂裏面唱歌的人包括死者郭明媚在内,應該有八個人。爲何在警方的案件檔案資料中,卻隻有五個人的口供記錄?另外兩個人的呢?”
這話讓我心裏一突,轉而一臉驚奇的望着王叔。要知道,慕子寒的這個問題所關系到的事,說小是小,說大卻也挺大的。
如果當時真的是有八個人一起在這包廂裏唱歌,那也就是說,除去死者以外,本案應該還有七名關系人。
可在警方的檔案資料中,我清楚的記得,隻有五個人的口供記錄。那麽其餘兩個人的呢?難道是因爲已經确定他們沒有嫌疑,所以并未錄口供?可即使是這樣,在案件檔案中,應該也需要有所記錄吧。不然可就是很嚴重的失誤,甚至有可能構成渎職罪。
要知道,渎職罪可也不是鬧着玩的。而且在我國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渎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發布,釋放出從嚴懲處渎職犯罪的信号。所以,王叔要是真的犯了這樣的錯誤,那估計他接下來會有不小的麻煩呢。
不過,緊接着我就又釋懷了,憑這段時間和王叔的接觸,我可不認爲他會犯下這種原則性錯誤。所以,更大的可能就是,他們并不知道其實當時除了死者以外,包廂中有七個人。
果然,在聽到慕子寒的話後,王叔和方玲兩人明顯一愣,露出一臉莫名其妙的神情。
見到他們的樣子,就算他們不開口解釋,慕子寒也已經和我一樣,想到了原因。苦笑着說:“看來你們一直沒發現這一點。”
“嗯,我們确實一直以爲隻有五名關系人。不過,子寒,你确定是有七人嗎?會不會是你弄錯了?”畢竟這事關系重大,所以王叔再次确定說。
畢竟,如果當時真的是有七名本案關系人,可在警方調查詢問時,卻隻有五個人出來表明身份,接受口供錄取。而且在他們的口供中,也都沒有說當時他們其實是八個人。
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那兩名有意回避警方偵訊的人,是不是和本案的兇手,或者幕後主謀有着一定關聯?還有,會不會其實這根本就是他們七人串通,一起布置的兇殺案。
假如是那樣,那麽這件案子的性質,就又完全不同了。
“不會錯,包括死者在内,當時在這間包廂的是四男四女共八人。案發時的情況應該是五個人在包廂内側位置玩骰子;另外兩個人坐在外側位置,應該是喝酒聊天;還有一個是站在中間位置,應該是在唱歌。”慕子寒分析說。
看他說得那麽笃定,我将信将疑的問:“你從哪看出這些的?”
不是我懷疑他,不相信他的推理能力。實在是他說得太詳細了,就好像親眼所見一樣,反而連我無法完全相信,
就憑那肮髒不堪的包廂,能看出這麽多?不管怎麽想,都讓人覺得有點不切實際。
“這都是推理的基本中基本。首先是放在桌上,還剩一半量的啤酒一共有八瓶。五瓶靠着内側的沙發,兩瓶是在外側,一瓶則是靠門方向的茶幾邊,以及最後一瓶是在茶幾另一邊,朝着電視顯示屏的一邊。”看到所有人都狐疑的望着自己,慕子寒隻好無奈的歎了口氣後,給我們解釋起來。
慕子寒邊說邊比劃着手勢,以便讓我們能更快理解:“而且,靠内側沙發的五瓶啤酒邊上還放着六套骰子,因此,當時死者在離開去前台續費前,應該也是在一起玩。而在她起身後,順便帶着了自己喝到一半的那瓶啤酒離開,并在出門前,順手将之放在了茶幾靠門的邊上。”
說到這,他停頓了一下,見我們都點頭後,才又繼續說:“靠着電視顯示屏的那一瓶啤酒,表示當時有人在這包廂中間的位置唱歌,順便在身後放了一瓶啤酒,以便唱累時用來潤嗓子。”
“哦,那我理解了,那靠着沙發外側的兩瓶,就是當時坐在那裏喝酒聊天的人留下的。所以,當時包廂裏一共是有八個人,沒錯吧。”我恍然大悟說。通過慕子寒的解釋,一切似乎變的很簡單。
隻是,仔細回想一下,就知道要分析出這些來,其實并非那麽容易。畢竟,桌上殘留的啤酒瓶,不光是這八瓶,還有一大堆的空瓶,和混雜在其中,沒打開的啤酒。
“不過,也有可能有人不小心錯拿了一瓶,所以之後一個人在喝兩瓶的情況。”王叔說。他的這種推測也并非沒有可能,甚至在KTV昏暗的燈光,以及混亂的場面下,這是很常見的情況。
“如果隻是啤酒,确實有這種可能,但是現場所留有的證物,還不止這個。”慕子寒說着,卻并沒有馬上說明原因,反而望着那名服務員問:“案發當天,洗手間是不是有水管破裂等可能導緻滿地積水的情況?而且,還是無論男女都必然會接觸到的區域。”
“是啊,就是在衛生間中間公共洗手處,其中一個洗手盆底部的水管松脫了,等發現時地上已經有很多積水,連地毯是全濕了。”服務員一臉驚奇的望着慕子寒回答:“可是,你是怎麽知道的?這件事我記得我們沒有和警方說過,畢竟,這是我們KTV的事,和這個案件應該無關。”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