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言翻開筆記後,一些流言也浮現了出來。
不過這第一個卻是.
【古城8095:元旦快樂】
“???”周言皺了皺眉:“嘶,元旦?這連冬天還沒到呢,哪來的元旦啊?”
【人生若隻如初見仙:新年快樂】
“搞什麽?這幫人的精神錯亂了麽?”
周言往下看了看,發現又是元旦的,又是新年的,這些留言還真不少。
“這難道是書中的人和我的時間不一樣?”周言眉頭皺了起來:“很可能,因爲這書的延時,好像也是因爲時間流速的原因導緻的,甚至有的人,流速比正常的流速要滿上好幾個星期。
就比如之前的幾次,自己都已經出獄半個多月了,還有人在和自己讨論‘用電鋸能不能鋸開牢房鐵欄’的問題。
這麽一想,難道這本偵探筆記,是連接着各個不同的平行時空的人麽?
emmm”
周言這麽想着,似乎抓住了什麽。
就在這時
“周言?你想到什麽了麽?”林溪突然道。
“哦,還沒有,稍等一下。”周言立刻收回了思緒。
真是的,現在正是工作的時間啊,今天又是遲到,又是在委托人面前表現的不積極,這會兒又在工作時間溜号,我這怕不是要等着被開除了!
周言趕緊将視線落回筆記上,不過他先是對着那些流言【元旦快樂】的人也默默的在心裏喊道。
“元旦快樂,兄弟們,新的一年發财喽~”
同屬于‘周氏偵探團’,即使是在不同的時間線上,過個元旦,自己肯定也要跟着祝福一下,企業文化還是要搞一搞的~
不過祝福完了,還得先幹正事。
筆記中,除了留言新年快樂的人之外,還有很多也在讨論這個謎題。
【蕭門枭生:會不會是把窗戶整個拆下來,然後又安上了?】
“emmm”周言想了想:“10分鍾的時間,把窗子拆下來再安上。
如果非要說有個熟練的裝修工人的話,道不是不可能。
但是整個窗子都拆下來了,就算是安裝的再好,住戶也不可能看不出來啊。
再說了,不就是爲了偷保險箱麽?幹嘛非要卸了窗戶又安上這麽費勁,砸碎不好麽?
難道是秉承着盜亦有道的精神?
最關鍵的是這16樓的高度,你就算把保險箱弄出去了,然後呢?保險箱自己又不會飛。”
【疾風—亞索:可能有東西把保險箱蓋住,放在走廊黑暗的地方,然後慢慢往下移?】
“嗯,這個想法倒是和我想的差不多。”周言點了點頭:“但是剛才那位老人的話,又否定了這個想法。
因爲他明确的說,當時他和她的母親就在公寓的門外,沒有任何人出來,而且很快,警察也把整個公寓樓都給堵上了。
如果是慢慢的移動的話,那麽大的保險箱,不可能當着那麽多警察的面,就從眼皮底下溜出去。”
【班如:扔下去的吧】
“卧槽~”周言看到這個留言的時候,心裏一驚:“這尼瑪,200多斤重的保險箱,從16樓扔下去?這他媽直接把馬路都砸穿了吧,額,一腦補那畫面,怎麽内心開始澎湃起來了。”
【好好在:10分鍾基本排除走窗外,除非小偷提前租了樓上布置好滑輪組,走樓梯肯定是用了滑道,但風險太大萬一有人看到就涼】
“漂亮!”周言似乎是找到了一點認同感,因爲他剛剛就是這麽想的。
10分鍾時間,的确是排除了走窗外的可能性了。
安裝索道的話,工程量太大了,而且一個大保險箱,就在頭頂滑過,下面車水馬龍的,不可能沒有注意到。
而沿着牆壁慢慢降下來,也是這個原理。
所以,大概率還是走樓梯。
那麽這樣,就暫時先把注意力放到‘怎麽從樓梯上,把一個保險箱運下去’這個設想上吧。
說着,周言也就走出了門,他來都樓梯間。
而公寓樓的樓梯間,大多都分爲兩種。
第一種,是中間沒有镂空的‘縱向排列’形式的樓梯。
這種樓梯顧名思義,就是朝上攀爬的兩個樓梯之間,是嚴絲合縫的,就算不嚴絲合縫,也留不下多大的空間。
而第二種,則是中間有镂空的模式的。
因爲樓梯與樓梯之間的空檔比較大,所以從扶手往出一探頭,甚至能直接看到一樓。
這種樓梯其實如果來點奇思妙想的話,說不定真的能将一個保險箱以極快的速度丢到一樓去。
可是很不幸的是.這棟公寓樓的樓梯,是第一種款式的。
它一點縫都沒有啊。
别說保險箱那麽大的玩意了,你就算是不小心掉個鑰匙啥的,它都不一定能下去。
所以說,就又回到了最艱難的那個謎題了。
隻能從樓梯走!
周言捉摸了一會兒,再次翻開筆記。
這一翻,他還真的就找到了一個很有想法的留言。
【最吊胖子:很簡單呐,去問當時審訊小偷的警察呀。小偷被抓之後一定得說出他是怎麽偷的呀。要不然怎麽錄口供?】
周言愣了愣,心想,這不就和直接去問小夫的操作一樣麽。
要是這個老大爺能去問警察,他肯定去問了啊。
不過爲了案件的嚴謹,順道也爲了給這個書中的兄弟一個答複,周言還是決定,去問問那老頭。
他走進門,很禮貌的對着老大爺問道。
“額我有個問題,您也别笑話我,就是.當時處理這個失竊案的案件記錄還在麽,如果在的話,那上面應該寫着小偷的手法吧。”
“哈哈哈——”大爺笑了笑:“果然啊,我就知道,你們肯定會提出這個疑問的。
其實我之前,也是直接就去了警局,想要把這個案件的記錄調出來看看。
但是很不幸啊,40年前的電腦還不是很普及,所有的案件記錄,都是手寫的,放在巨大的檔案庫裏。
而我的這個案件,因爲沒有什麽财務的損失,半個小時也就結案了,所以案宗寫的十分草率。
上面的口供,隻是記錄了作案人員承認了自己偷盜的那一段。
至于手法,卻沒有寫明。
當時我還很氣憤,指責了那時候的警員,辦事不仔細。
但是一想.這個案件人贓俱獲,犯人也供認不諱,直接就可以結案了,而身爲警察的人,自然用不着多費筆墨來寫其他的細節。”
說到這,那老人又無奈的笑了笑。
“其實,我還有個比較荒唐的想法.
那就是,會不會是當時的警察,也詢問了這個小偷的手法,但是聽到對方的回答之後,覺得實在是太簡單了,都簡單到,用不着将其寫到報告裏的地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