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雄今天被欽差大人連番折騰,腦子已經嚴重不夠用。聞言便想道,好漢不吃眼前虧,如今顯然是無法全身而退了,造謠這樣的罪名不如認就認了,又能處罰多重?
更何況欽差大人當衆說出了坦白從寬的話,這麽多人見證,肯定不能反悔。于是韓老爺一咬牙,答道:“在下确實曾經聽風是雨,傳過流言,在此甘願認罪。此外不必再請衙門去家中追查了!”
方應物微微一笑,便轉頭對左右道:“韓雄既然已經認罪,諸君以爲該當如何處置?”
衆人議論幾句,最終還是由李應祯老先生出面,“遵照大人的從寬之意,罰些錢财,并訓誡一番即可。”
這個處罰稱得上很輕了,所以李老先生要強調一句“遵照從寬之意”。在衆人的注視下,方應物沉吟片刻,點頭道:“如此也可!”
韓雄便松了一口氣,如果隻是掏點銀子就能擺平事情,自然是千肯萬肯的。這已經比他預料的不知輕了多少倍,看來方欽差也存了息事甯人之意。
衆人這時一起稱贊方欽差,滿廳内都是“寬宏大量”、“宰相肚裏能撐船”這種褒美之詞。韓松搜腸刮肚的想了幾句,也打算上前說說場面話。
“諸君且慢着!”方應物擡手阻止了衆人說話,然後道:“私罪就此了結。本官可以不怪罪韓雄你造本官的謠,但公罪還須再議。”
不知什麽時候。幾名官軍護衛着王命旗牌進了廳堂,在欽差大人座位左右展示出來。
這又是什麽節奏?衆人與韓雄面面相觑。又一次跟不上欽差大人的思路了。不過在今日,他們似乎始終就沒有摸透過方欽差的想法。
“認得這是什麽?”方應物指着王命旗牌對韓雄問,不過是明知故問,廳中誰還能不知道王命旗牌是什麽。
方應物繼續說:“你攻擊本官私德,本官可以不與你計較。但你串聯勾結同黨,策動陰謀抵制欽差法令并反抗王命旗牌,緻使欽差法令不行,此類行爲該當何罪?”
韓雄辯解道:“大人方才所言事情和造謠不正是一件麽......”
方應物立刻嚴厲的說:“公事是公事,私事是私事。公私豈能不分明?私罪讓諸君鑒證,本官已然寬恕,免得有人說本官待人苛刻,但公罪隻有王法來說話了!”
韓雄感到一股怒氣萦繞心頭,簡直要炸了似的,他忍無可忍的跳起來喝道:“殺人不過頭點地,方大人還想怎的?請給在下一個痛快!”
之所以憤怒,是因爲他又被方欽差欺騙了!剛才方欽差用寬大處理爲誘餌,誘使他認了罪。省下不少工夫,然後卻又抛出公罪私罪的說法!
同樣一件事,用了兩個罪名分别處理!特别還刻意強調出王命旗牌,明擺是想罪加一等!可恨自己剛才犯了糊塗。竟然主動認罪!
面對仿佛困獸的韓雄,方應物不爲所動,嘿然道:“幸虧此地并非公堂之上。不然你又要多一個咆哮公堂的罪名了!不過王命旗牌在此,你膽敢冒犯麽!”
韓雄辯無可辯。知道自己辯也辯不過,幹脆一句話不說了。閉目站在那裏。
方應物又對左右歎道:“先前本官有所顧忌,出于私心并未想追究韓雄,但諸君勸我不可因小失大......既然民意如此,便隻得究其罪過。
如今韓雄認罪在先,這公罪又當如何處置才算妥當?又要請諸君費心思,代本官籌謀一二了!”
我們說話真能有用?便有人出聲道:“我等并非法司官員,豈敢越權行事?”
方應物答道:“此言差矣,本官畢竟有些嫌疑,還是用民意來決斷罷!免得傳出去說本官假公濟私報複。”
最終還是德高望重的李老先生開口,“若結黨對抗王命确有其事,所幸又未釀成大患,方大人本着仁人之心,不如當衆杖責三十以儆效尤。至于其他同黨,均爲從犯,比照先前罰銀訓誡即可。”
方應物又同意了,“老先生言之有理,若諸君無有不同看法,便作爲民意照辦了。”
衆人齊齊點頭,這李老先生還是向着鄉親,韓雄也無話可說,甚至暗暗慶幸。
對抗欽差又被定死了罪名,懲罰可大可小。除去罰銀之外,再挨上三十大闆便把事情了結,已經算逃過一劫了,總比殺頭抄家充軍罰役要好。
方應物舉起酒盅,緻謝道:“今日确實要多謝諸君出面懲治小人,免去了本官的嫌疑。”
又來到謝?衆人對這個“謝”字已經感到過敏了,但也隻得回應道:“方大人言重了,不敢!”
此時有軍士要将韓雄領下去受刑,方欽差忽然想起什麽,“慢着!本官險些忘了再問一句話!
韓雄你拉幫結夥,意圖對抗欽差法令,究竟動機何在?本官想知道,你到底爲什麽要這樣做?”
韓雄愣住了,這算什麽問題?還能有什麽原因?當然是害怕清查欽差大人自家土地了!至于爲什麽會害怕清查土地,佛曰不可說不好說......
所以韓雄支支吾吾說不出什麽,總不能說看欽差公告不順眼就想搗亂罷?
方應物的笑容漸漸收斂起來,臉色冷的像是寒冰一般,隔着一丈遠還能感受到涼氣。“爲何不能回答?莫非是你心裏有鬼?難道說你韓家隐匿了土地,害怕被清查,所以才亟不可待?”
不等衆人有所反應,方應物拍案而起,怒喝道:“本官奉命按臨蘇州府,錢糧田土問題就是本官最大的公事,别的全都不能比!
今日卻險些被你這奸賊避重就輕、蒙混過關,真當本官是好拿捏的軟柿子?
說!你到底是不是有隐匿田土、逃掉稅賦之事!你們**家豪族聯合結黨,是不是都存了一樣的心思!”
被劈頭蓋臉的斥責後,在平門外稱霸一方的豪紳韓老爺連發怒也發不出來了,此時他隻想哭。方大人這手段還敢自稱爲“軟柿子”,那别人豈不都是爛柿子了?
對韓老爺的反應非常不滿意,方應物冷哼一聲,語含譏诮道:“還是不肯回答麽?也對,本官并非親民官,除非遇到非常時候,一般不該直接審問民事......”
不知怎的,韓雄想起了在江邊被砍的那三十多人,脖頸後面頓時涼飕飕的。是的,欽差一般不該直接審問民事幹擾地方衙門事務,但拿出王命旗牌就沒什麽不可以了,連先斬後奏也未嘗不可......
别人還在幹瞪眼,經曆過宦海的李老先生輕輕歎口氣,仿佛終于明白了一道難題的最終答案。
他第三次出面,對方應物道:“那些法令雖然是方大人的意思,但終究還是由府衙宣布。
以我看來,韓雄隐匿田土、抗拒法令,理該送進衙門裏去仔細審理。至于其餘同黨,一一逮捕審訊就是。”
方應物臉色轉暖,對李應祯道:“老先生不愧是民意代表,此乃老成之言,本官确實不可越殂代疱。”
又吩咐軍士道:“蘇州衆缙紳指認韓雄有罪,本官不便擅專,爾等将人犯送至府衙審理,不得有誤!”
聽到要進衙門,韓雄不但沒有慌張,反而松懈了下來。這下,終于可以解脫了罷?
此時此刻,他甯可去衙門被關進暗無天日的大牢,也不願意再面對方欽差了。
目送被五花大綁而來、仍被五花大綁而去的韓雄韓老爺,席間衆人隻感無語。
繞來繞去,方欽差最後還是平平穩穩、毫無非議的把一位豪紳及他的親友繞進了衙門去。
隻要是在地方做過官、與地方缙紳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這個“毫無非議”有多麽難得。
不,據方欽差所言,其實是民意将韓雄送進去的。
民意,呵呵呵呵。早知如此,何苦來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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