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時候,洪濤和布什都是急性子,齊祖也一樣,三個人連晚飯都不吃了,窩在機械車間裏折騰了好幾個小時,不光把底火搞出來了,還把彈殼裏的裝藥換成了火棉膠,剩餘的空間又多加了一個軟木托,增加彈殼裏的氣密性。
“嗵……嗵……”大半夜的,三個人點着汽燈跑到了斯萬的打靶場上,開始試驗裝上了新火藥和新底火的獵槍到底性能如何。洪濤的第一次擊發就成功了,兩發子彈依次打響,五十米外的木靶上碎屑飛揚,在汽燈的照射之下很明顯。
“陛下,都打穿了,上面十六個小洞,看來新火藥确實好用,您再試試八十米的靶子。”齊祖顧不上自己腿腳不利落,提着汽燈充當起了報靶員。
“這次您來試,我去看靶。”洪濤看着齊祖一瘸一拐的跑來跑去,有點不忍心自己過瘾,讓老頭受累。
“嘿嘿嘿……這趟不白來,好兆頭,我還是頭一次見到不用火星就能自己點火的東西呢。還是陛下試吧,我這個眼神不太好使了,白天都不見得能打到八十米的靶子,夜裏就更不成了。這次我不跑了,讓布什去,混小子,聽說這玩意是你弄出來的?好,有出息,這地方養人,你比我這個老頭子聰明,早早就知道跟着陛下跑過來,是個當大匠的料!”齊祖明白洪濤的意思,他也想試試新槍,可惜眼神不給力。對于布什的這個發明,老頭給予了極大的褒獎。雖然他不懂化學是個什麽手藝,但好用不好用一眼就能看出來,同時也對自己以後的日子充滿了信心。
第二次擊發還是雙響,樂得洪濤嘴都合不上了,按照目前的情況看,這種底火比火柴藥要強多了,不求能百分百擊發,隻要能有百分之六十以上就足夠用了。爲啥要造更複雜的雙管獵槍,洪濤是有目的的,就是爲了彌補發火率不足的缺陷。兩顆子彈,隻要打響一發,就能應付普通戰鬥了,架不住咱裝填快啊!
現在看來,雙管獵換成單管獵槍也沒什麽問題了,制造起來要更容易。不過洪濤還不打算更換,雙管還是有雙管的好處,隻要不是大批量生産,弄出百十支獵槍,慢也慢不到哪兒去。
“幹嘛呢!大晚上的還讓不讓人睡覺啦!你們是哪個小隊的,誰讓你們晚上打靶的?”第二槍的射擊情況還沒報回來呢,後面就傳來了一陣人聲和馬蹄聲。
“把你的破嘴閉上,大半夜的比貓頭鷹叫還難聽。這個靶場是你們家開的?誰規定的不能半夜打靶啊?”洪濤都不用回頭就知道誰來了,斯萬的嗓音比自己也強不到哪兒去,全是破鑼嗓子,隻不過他的底氣更足,鑼更破。
斯萬也不用走近了看,聽着和自己差不多的嗓音,再看看那個高大的背影,也知道是誰半夜打靶了,臉上立馬就堆上了笑容,笑得還特别賤。往常隻要有他在場,洪濤都不好意摸槍,也隻有在靶場上,他才能能壓洪濤一頭,出了靶場分分鍾是被壓迫的主兒。
“嘿嘿……您怎麽跑這兒來了,想打靶叫我一聲啊,我陪您……哎,您拿的這是什麽槍啊,怎麽會有兩個槍管!”走到近前之後,斯萬剛想殺一殺皇帝的威風,突然發現洪濤手裏拿的槍不一樣,很不一樣,伸手就要去抓。
“哎呦……您下手也太狠了吧,都燙出泡了……”抓到的不是槍身,而是洪濤塞過來的槍管,燙的斯萬直蹦高。
“陛下,有一槍中了五顆,也是穿透,要不試試一百米的吧!”這時布什跑了回來,看到斯萬在場一點都不奇怪,這個家夥就住在靶場邊上的軍營裏,聽到槍聲肯定第一個就跑過來了。
“來吧,斯萬大将軍,這一槍你來打,算是對吵了你的美夢的補償。”洪濤重新裝上兩顆子彈,然後把槍柄遞給了斯萬。
“這支槍有點輕啊,槍筒還這麽大,這得裝多少藥啊……”斯萬接過槍,先沒瞄準,而是前後左右的仔細看了看,給出了不太高的評價。
“嗵……”看到沒人搭理自己,斯萬也不賣嘴了,端起槍瞄了瞄遠處燈光下的靶子,扣動了扳機。不過他可能還不太會使這種雙管槍,後面的扳機沒有扣到底,隻打響了一發子彈。
“别放下,繼續扣,還有一顆沒打響呢。”洪濤看到斯萬習慣性的把獵槍放了下來,忙提醒他再把槍管裏的子彈發射出去。
“我推上保險了!陛下,這個槍後坐力不小啊,是不是裝藥裝多了?”斯萬不愧是專業玩槍的,剛一上手就找到了保險在哪兒,還找到了又一個缺點。
“恩,是有點大,等看看射擊結果再決定裝藥量吧。如果我讓你選,你是願意要這種新槍還是願意用原來的線膛槍?”洪濤打了兩槍,也覺得後坐力有點大了,可能是沒有了引火口,又用了銅彈殼,槍管的密封效果好了,膛壓提高所緻。不過這不是什麽大缺陷,先找到射程和傷害力,慢慢調整裝藥量就能解決。
“我還是願意用老槍,這玩意肯定沒老槍打得遠。不過看您剛才裝填的速度,士兵們用這種槍更合适,輕便、射速快、使用簡單,可以減少不少訓練時間。我就算了吧,我喜歡打遠距離的敵人,近了沒意思。”斯萬的回答很氣人,他這是在誇耀自己的射擊水平,變相的貶低洪濤。
“你他娘的就适合用刀!自己去看看靶子再說吧,土鼈一個。走,齊叔、布什,咱們回去睡覺,把剩餘的子彈給他,讓他慢慢體會。”洪濤也就是老了,要是放在十年前,早上去一個肩車讓斯萬去地上趴着吹牛逼了,可惜啊,不服老不成,惹不起咱躲着你,臊着你!
無意中被發現的硝酸銀、一個小小的底火,産生的作用卻是非常非常巨大的,如果僅從武器的威力計算,它幾乎把剛剛誕生了沒幾年的火槍又推向了一個新高度,提高了不止一代。
有了可靠的底火,銅殼彈就成爲了可能;銅殼彈一旦變成現實,那火槍的發展就一發不可收拾。因爲這種裝彈方式簡單方便且高效,不僅可以适用于線膛槍上,還适用于滑膛槍。從此以後,火槍兵們再也不用挂一身零零碎碎的小瓶子、小罐子了,隻需要一個子彈帶就全部OK。
而且有了無煙敏感詞、底火和銅殼彈,就能開發出很多種不同用途的槍械來。想在遠距離射殺,那就加長槍管、上膛線、加大彈殼裏的裝藥量、加重彈頭的重量。想提高殺傷裏,那就把彈頭換成更軟的鉛合金,然後把尖頭彈的彈尖磨平。想加大火力密集度,那就開發連發槍甚至機槍。隻要把思路提出來,再有合适的材料,經過不斷的試驗,總會搞出來的。
這些東西都在洪濤的腦子裏,不用是軍迷也不用是軍事專家,當整體科技水平有了一定基礎之後,隻需要一個正确的思路,就能推動科技大踏步的向前發展。而洪濤腦子裏這些思路,必須是正确的,因爲他是知道了答案之後,才有的思路,不用驗證。
不過越是這個時候越需要冷靜,要考慮得更全面。科技水平太過超前、超越了目前生産力水平太多,有時候也不是好事兒。比如說沖鋒槍或者機槍,把它們搞出來真的好嗎?洪濤覺得不一定。這些槍械太浪費子彈,而加工子彈還是個比較費工費力的工作。沒有現成的模具和沖壓設備,光靠水力推動的沖壓機和簡易模具,隻能是大概成型,大部分工作還需要手工完成。
光有槍,沒有足夠的子彈,還是發揮不出應該有的功效。而且科技這個東西,隻要發明出來,就一定有擴散的可能。自己如果選擇讓科技跳躍前進,就等于是帶着世界科技水平一起跳躍。這樣一來,無形中就會把自己腦子裏那些知識儲備的威力降低,現在需要的不是快速提高,而是穩步前進,把自己穿越者的優勢發揮到極緻。
弄出來一種新科技,就要讓它盡量擴散,在擴散過程中,爲自己創造最大的利益。等大家覺得都會了,也都造了不少,然後再搞出來一種更厲害的,讓被人接着追,不追就挨打。自己就從這一次又一次的更新換代中獲取需要的東西,步驟越多,自己的主動權越大。
(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