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大街上時不時看到一些大爺腰間别了個收音機,那些大爺一邊走路收音機一邊放着大音量上個世紀的音樂,簡直就像是故意想讓别人也聽到,十分顯擺,令路人爲之側目。我也聽得心煩,就試着将心比心參照下,發現換成了一個coser穿着動漫人物的服裝在街上走路
,引得路人爲之側目。
我瞬間就明白了,丫的大爺們是不甘寂寞想要引人注意,兼将自己喜歡的歌放給廣大人民群衆聽博得認同感。
“隻是……”我取下望理之眼,打量着這單片眼鏡,雖然例子是舉出來了,但不太恰當啊,coser又不會吵到别人,果然如伊妮絲所說,舉的例子未必是最适合的,卻絕對是最能讓人明白對方心理感受的,這些大爺就是這種心理。
另外,将心比心隻要有影像就算是電視電腦也照樣可以印照無礙,甚至可以把生化的人物【将心比心】一下,由于實在是太好玩了根本停不下來!連不久前還期待許久的新作出來了我都來不及顧了。
當然,最初的目的是想讓藍瑟指導我提升辯解的口才,這點我還是沒有忘的,在覺得已經積累了足夠多的經驗,并從這些事物的對比上收獲良多後,我重新向藍瑟提起了這件事。
“已經完了嗎……”坐在椅子上的藍瑟悠然地看着手中的一本小說,視線并未從書上離開。
“啊,照你的吩咐,【将心比心】已經印照了好幾十次了。”我大概有點明白藍瑟的初衷了,但卻還是不太明白這麽做的含義。
“你在感到疑惑嗎。”雖是疑問句,但明顯是明知故問。
“嗯,就是有點搞不懂這種行爲和提升辯才有何聯系罷了,雖然我的确懂了不少東西就是啦。”我坐在藍瑟的對面,拿起一塊芝士蛋糕享用起來。
“你知道絕大部分可調和的矛盾因何而起嗎?”
“唔……”我思索了下,不确定道:“利益?或者是立場?”
“那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呃……可調和與不可調和有什麽區别嗎?”
“簡單而言,可調和的矛盾就是可以通過言語來化解,避免争端的的矛盾,而不可調和矛盾則是說什麽都是p話還不如幹脆直接手底下見真章來得直接,具體的我後面會講述。”
……什麽時候藍瑟也會說粗話了。
“很明顯是爲了證明自己的對的啊!”王中明冷不丁地插了一口,“這點常識都不懂嗎?”後面一句是多餘的。
“沒錯,世人常常爲了一件事物,一種現象,一個話題而争吵不休,而他們争吵的目的就是爲了證明自己是對的,以此令對方屈服。”
我細心揣摩,的确不管是現實中、網絡中還是将心比心觀測到的現象,那些争論辯解的甚至互相噴糞的人目的都是建立在自己是正确的基礎上。
“你想提升口才,也就是想讓對方更清楚地明白你‘正确’的觀念,以此折服對方。”藍瑟喝了一口咖啡:“那麽,我首先問一個問題,你的‘正确’的含義是這麽定義的?”
我19度角茫然歪頭,這問題略高級啊,一時間真沒法回答,我甚至連藍瑟的問題是什麽意思都不太明白。
見答不出來,藍瑟舉了個例子:“比如,a在路上撿了個錢包,那怎麽做才是正确的?”
“當然是找到失主還回去呗!”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順帶啃了一口蛋糕,好甜。
“爲什麽還回去就是正确的呢?”
“因爲…因爲失主着急,還回去了失主自然高興。”
“那麽,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待問題吧,你的觀點是還回去,這點沒錯,但就算不還回去而占爲己有,對失主也有好處。”
“哈!?”不止是我,連旁聽的王中明和小呂櫻嘴巴都張大得可以吞下一個蘋果。
藍瑟不爲所動,繼續講道:“失主輕易得回了失而複得的錢包,就不會把丢錢包的事放在心上,因此戒心就會不足,以後還可能粗心丢掉更重要的東西,a這次撿了私吞了,看起來是失主受了損失,但長遠來看卻能讓失主提高戒心,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所以占爲己有也是對的,是正确的。”
“這什麽邏輯啊!?”我差點一口鹽汽水噴藍瑟一臉。
“是……這樣嗎?”被忽悠瘸了的小呂櫻差點就要接受這種觀念了。
“别聽他胡說啊!”
“我胡說?”藍瑟放下了小說,淡然的眼神直視我的雙眼,“我問你,我說的那些是不是的确可能會發生。”
平心而論,世界那麽大,事件那麽多,這種奇葩的事情可能還真的會發生,可是……可惡,找不到反駁的地方。
“是可能發生。”我老實承認,但卻并不服輸:“但那樣做會對社會的秩序産生危害,如果人人都那樣……”
藍瑟擺了下手,那是“停”的意思:“也就是說,你并不否認我說的那些道理是‘正确’的吧。”
“……”我默認了,心裏升起一股挫敗感,居然在占據大義的前提下還被壓制了,“辯不過你,你赢了。”
藍瑟不以爲意地笑了聲,搖頭道:“爲什麽你會覺得我赢了呢,我隻是證明了一種現象,卻并沒有赢,你也沒有輸。”
“嗯?此話何解?”
“你的觀點是将錢包還給失主才是正道,我從沒有反駁過你的觀點,也就是你所述的行爲一開始就是對的,是赢了的。而我的那些論調隻是單純叙述可能會衍生出的其它後續結果,卻并沒有在駁斥還給失主的行爲不可取,隻是你們在我提出一個相反的不同觀點後就善加以爲我是在推倒現有的道德體系,爲了争氣而與我争論罷了。
“比如你剛才說‘那樣做會對社會的秩序産生危害,如果人人都那樣……’就是自以爲我在批評還錢包的行爲,在鼓勵占爲己有的行爲。”
“正常人都會那樣認爲吧。”我表示難以接受,不過不可否認的是的确網上很多争吵都是因爲不少人表達了與公衆認知相悖的理論觀點而遭到群毆,雖然他們本身隻是提出另一個可能,大多并沒有質疑公衆認知的正确标準,可别人才懶得推理這些有的沒的,直接一棒子全打死!
“同樣的理論可以套用到絕大部分的議題上,辯論之法就是爲了闡述自己的觀點是正确的來說服對方同意自己的論調,也就是說除了少數純粹張口就罵人的噴子外,隻要是在和你表達不同觀念的人,就都有自己‘正确’的理由,而且那是無法動搖很難說服的理念。就算是殺了一個人,也可以說是節約了空氣、少了個人搶工作、空出了個女人,少了個單身漢……”
“噗——”王中明笑的很難看。
“明白了。”我歎了口氣,暫且接受了這股思想,“也就是說不管發生什麽事,都會有好的和壞的兩方面同時伴随對吧。”
“說的沒錯,與人辯論的一點,就是你知曉了對方所述的現象就足夠了,不要注意在‘對錯’的邏輯上壓倒對方,如果陷入說服對方改變觀點這點,就等于陷入了對方的節奏,到時候争個面紅耳赤就沒有結局了。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接受的同時,固守自己的觀點就足夠了,因爲對方并沒有反駁你的大衆标準。
“這就是所謂的‘萬有對錯’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