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是劉子旭的表字,這個表字還是馮道當初在白狼山時給他取的,因此,劉子旭其實也算馮道的弟子——雖然他實際年齡比馮道還要大上十歲。
劉子旭道:“司士,若依某而言,殺人者償命,天經地義。隻是是否牽連本家,則由司士定裁。”劉子旭雖然讀過幾年書,又在白狼山受馮道教化了半年,但畢竟沒什麽世面,說不出太多。他隻是依照固有的思維,簡單認爲應當“殺人償命”。至于是否牽連罪犯家人的問題,則習慣性的生出“小民思想”,覺得應當由上位者來判斷。
這麽簡單的回答當然不能令馮道滿意,他看了看大堂上正襟端坐的衆人,指了指“降臣”中躍躍欲試的吳中佐道:“漢元,你說說。”
吳中佐表字漢元,是柳城大戶,祖上原是故營州都督府從事,兼行商業,家财豐厚。吳家是柳城少有的書香門第,家中藏書上千,子弟飽讀詩書。柳城被奚人占據後,舍不得抛棄家财的吳家向奚人屈服,以重财賄賂奚人,同時積極爲奚人出謀劃策,使家族得以在柳城延續。其後面對契丹人,吳家施以相同的策略,算是勉強保住了家業。
隻不過無論奚人也好、契丹人也罷,對于積極報效的吳家,所看重的都是其财貨輸殖之能,他們本身就文治不太感冒,或者說壓根兒不懂,當然也就不會設立官衙管理柳城,一直想要出仕的吳家便無法重振家聲,可謂報效無門。
李誠中占據柳城之後,吳中佐意識到其中蘊含着的良機,主動投到馮道麾下充任幕僚,希圖踏上仕途。對于契丹人殺人的案子,吳中佐利用這幾天時間翻遍了家中藏書,對此信心滿滿,極想在馮道面前加以表現。聽聞馮道指名,當即大喜,穩了穩激動的心神,恭敬道:“司士,某這幾日也對此深思良久。此案爲當街相遇,雙方并無預見。受者辱人,而後受刀,案例清晰明了。依《永徽律》鬥訟篇所錄,殺人分六等,即謀殺、故殺、鬥殺、過失殺、誤殺、戲殺,此案顯然出于激憤而将受者殺死,但因抽刃臨于受者身,則當屬故殺之列。疏議曰:鬥毆者,元無殺心,因相鬥毆而殺人者,絞。以刃及故殺者,謂鬥而用刃,即有害心,合當斬。”
吳中佐的話引用律典,可謂判罰有據,同時明确了罪犯犯罪的性質及應當處以的刑罰,與劉子旭相比,高下立判,因此得到了馮道贊許。
唐律承隋代《開皇律》而來,經武德年間和貞觀年間兩次修改之後,于高宗朝最終形成完備,名爲《永徽律》。其後則天皇帝的《垂拱律》和玄宗皇帝的《開元律》都是以《永徽律》爲基礎進行修改,在使用方面并未超出其範疇。因此,大唐天下仍舊以《永徽律》爲法律依據,朝廷在科考取士時的明法科中,所考的内容便以這部法律爲主。
中國古代的許多法律原則,都是在這部法典中最初得以集成和體現的,比如五刑之說,即處罰的五種刑罰——笞、杖、徒、流、死。比如十惡之行——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内亂。犯十惡罪者皆處以重刑,不享有贖、免等特權,所謂“十惡不赦”就是這個意思。又比如八議制度——八議的對象主要指親、故、賢、能、功、貴、勤、賓,也就是皇帝的親戚故舊及官僚貴族,這些人隻要不是犯了十惡罪,其他罪行都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減輕或免于處罰。…,
此外,《永徽疏議》還确立了許多延續至後世的法理原則,包括劃分公罪與私罪、自首減免刑罰、共同犯罪、合并論罪、累犯加重、區分故意與過失、類推、老幼廢疾減刑、同居相瞞不爲罪、涉外案件等處理原則。可以說,一部永徽律,奠定了中華法系在世界上五**系之一的地位。
吳中佐的言論以《永徽律》爲據,可見其家中必然藏有此書。馮道一邊認真聽着,一邊已經開始打起了他家中藏書的主意。
吳中佐接着道:“至于是否禍及家人,則看司士是否依據前例。”
馮道問:“此話怎講?”
吳中佐道:“若依營州都督府羁縻舊例,唐人爲胡人所傷,除傷人者依律懲處外,其部族當償付一定的牛羊,具體數額視犯者情節輕重。”
馮道問:“此爲何時舊事?”
吳中佐道:“元和年間節度使劉總舊事。”
馮道被勾起了興趣,又問:“天寶年間如何?”
吳中佐道:“天寶年間,安節度每遇此事,着即興兵,必屠胡人部族方歸。”
馮道默然,吳中佐又道:“此爲營州都督府羁縻舊例,營州爲胡人占據後,依照胡人舊例,胡人可以牛羊免罪,但一般不做懲處,是爲空話,殺了也就殺了。”
衆人正在聽吳中佐引征舊事,忽聽門外來報,李将軍已經入城!馮道大喜,忙率衆人趕到都督府衙前,翹首以盼。
過不多時,就見李誠中在衆軍将的前呼後擁下來到,馮道忙領衆人上前施禮。
文武相見,好一陣熱鬧,李誠中知道馮道正在商議對一起契丹人當街殺人的案件後,便想先聽一下,于是進了大堂,和衆人一道坐了下來。在馮道的示意下,吳中佐再次詳述了整起案件的經過,并将自己的判罰推定盡數道來。眼前之人是柳城真正的主人,吳中佐怎肯放過這自薦的大好良機,當下施展渾身本事,隻恨不能将畢生所學全部展露。
但他這麽一顯擺學識,反而聽得李誠中一頭霧水,可謂弄巧成拙。李誠中越聽越暈,毫不客氣将他打斷,轉頭向馮道看去,馮道和他搭檔了大半年,自然知道他肚子裏有幾兩墨水,微笑着點出一位“降臣”,讓那人再次叙述了一番,這次卻要簡練明了得多。隻苦了一旁的吳中佐,他被李誠中打斷說話,所受打擊之深實在無法形容,他自覺仕途渺茫,不免臉若死灰,呆呆的坐在那裏,一動不動。
向李誠中重新解釋的這個“降臣”名叫宗亮,是個當街賣字、替人占卦看相并兼寫家書的讀書人。宗亮年已四十,這輩子混迹市井之中,與最底層的老百姓打交道,說起話來最是好懂。他将吳中佐剛才說的那些話稍加轉換,便簡單明了得多,其中還習慣性的加上一些信口拈來的趣事,顯得十分生動,說到精彩處,令李誠中身後的大老粗軍将們都聽入神了。
李誠中聽完後,問馮道:“可道老弟打算如何判定?”
在李誠中面前,馮道自然不會再有所隐藏,當下正色道:“不分胡漢、不依前例、當循唐律。”
這其實是馮道和李誠中在當初募兵之時形成的共識,隻不過那時在軍,此刻則在民。按照兩人的共識,今後的柳城應當淡化胡漢之分,強調“大唐子民”的概念,因此,在這起案件中便要依據唐律來進行判罰——即不管你是胡人還是漢人,你都是大唐子民,按照唐律,故殺則斬,不論其餘。…,
實際上“大唐子民”的概念就是後世的所謂“國民”概念,對于各民族的處理政策,實行“國民待遇”。無論你是哪個民族,在遇到事情的時候,都按照大唐子民的身份來進行處理,既不優待你,也不鄙薄你。
在李誠中的認知裏,強調胡族的獨特性應當讓位于強調各族的共同性,後世許多針對少數族群的優待政策,其實反而強化了對他們的非認同感,将其從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中割裂出來。當然。李誠中不知道自己這種認知是否狹隘,但他既然穿越了,既然成爲了柳城說一不二的主人,他當然要按照自己的認知來管理治下之民。
因此,李誠中完全同意馮道的處理原則——不分胡漢、不依前例、當循唐律。當然,作爲穿越人士的李誠中強調了一點,就是在判罰執行之前,要盡可能做好宣傳,重點在于突出“大唐子民”這一概念。說到這裏,李誠中很是欣賞的看了看剛才講解案情的宗亮,問馮道:“爲此,我想成立宣傳科,以宗亮爲科員,可道覺得是否可行?”
馮道沒聽說過什麽“宣傳科”,但從字面意義上卻一聽就懂,他對宗亮十分賞識,本來就是借機向李誠中進行推薦的,見李誠中同意起用宗亮,當然贊成。馮道這大半年來對李誠中嘴裏不停蹦出來新詞早已習慣,便不以爲意,隻不過這個所謂“宣傳科”究竟是什麽根底,他打算下來之後再好好問問。
能夠得到“科員”這個官職,宗亮心裏大喜過望,他知道“科員”是馮司士手下第一批文吏中的佼佼者,是準備大用的人才,自己如今能夠名列其中,表明他終于擺脫了市井,正式步入柳城的“廟堂”,将來在柳城的仕途必将一片廣闊。
一幹“降臣”都是羨慕不已,吳中佐更是哀歎連連,他已經琢磨過味兒來了,敢情這位李将軍就是個大老粗,自家今天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早知如此,何必耍文,若是也如宗亮一般來點市井言辭,這“科員”一職,哪裏還輪得到别人?
隻聽李誠中又小聲問馮道:“剛才那個吳中佐如何?”
馮道回答:“此人學富五車,熟讀經史子集,尤擅法典律令,可歎胡人不會使用。”
李誠中道:“我剛才聽他說話,似乎是這麽回事。幹脆成立一個法律科罷,以他爲科員,可道你看如何?”
馮道微笑,點頭稱善。
吳中佐今日心情大起大落,由落又起,沮喪中忽見仕途又重新呈現眼前,頓時激動得無法言語,隻覺李将軍果有識人之明,可謂“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将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