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來風遠遠的看着,就像看一個和自己無關的熱鬧一樣,心裏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不過是個蒙古莽漢而已,也别說是拿着一把小刀了,就算他手裏拿的是一把蒙古彎刀也不可能是馮文英的對手呀。
一個戰鬥經驗豐富的武功高手,和一個隻有一身蠻力的莽漢的差别,就好像餓狼和大山羊的差别一樣。别看兩種動物體型幾乎一樣大,一個卻隻能淪爲另一個的食物。山羊永遠也不可能是狼的對手。
事實也正像任來風想的一樣。在拉克申熱了身、做好了準備之後,馮文英輕擡秀足,以比拉克申踹那個瘦小子快一倍、美觀十倍的動作,一腳就把手持尖刀的拉克申踹出了五米開外。牛耳尖刀也扔了,人也摔了個四腳朝天。
蒙古漢子血液中的彪悍基因這一刻在拉克申身上表現了出來,就見這個蒙古壯漢一個翻身爬起來,撿起牛耳尖刀再次怪叫一聲,像一頭被激怒的公牛一樣沖着馮文英就撲了上來!
“嘭!”馮文英身子一旋,以一記更漂亮的旋風腳再次把拉克申踢出了數米以外!
拉克申爬起來,撿起刀再上,又被馮文英漂亮的一腳踢飛。連續四次被一腳踢倒,拉克申再也不往上撲了。明知道倆人的差距巨大,再沖上去挨揍那就不是勇敢,而是腦子有毛病了。拉克申的智力顯然還在正常人的範疇以内。
“不打了,不打了!”拉克申扔了尖刀連續擺手,表示自己已經認輸了。“強大的客人,我認輸。你剛才爲什麽踢我?”這才是拉克申輸了以後迫切想要知道的,我幹什麽了?你幹嘛過來就踢我?後來挨的那三腳可以理解爲兩個人之間在戰鬥,但第一下是爲什麽呢?
“你爲什麽要打他?”馮文英沒回答拉克申的問題,反而是把同樣一個問題反問給了拉克申。她指的是那個黑瘦的小個子。現在看清了,那人已經長出了胡子,顯然不是個孩子了,隻是身材比較瘦小罷了。
“他?”拉克申看看那個黑瘦小子,一臉的愕然,“他做了錯事,我當然要教訓他。他是我家的奴隸崽子,我教訓他難道不應該嗎?”
得,這就觸及當時蒙古的社會制度了。四十年代初期,内蒙古還是農奴制社會,貴族或者大牧主、大家族養上幾個甚至幾十、上百個奴隸都是很正常的事。
奴隸就是奴隸主的私人财産,他們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受奴隸主支配,就像現代人家裏養的小貓小狗一樣。奴隸主殺死奴隸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奴隸主毆打奴隸确實是家常便飯。
馮文英還想要争辯,任來風趕緊上去一把拉住了。任何試圖改良一個社會制度,使它進入更高階段的人,無一不是曠世的偉人。就好像大禹的兒子啓把原始人類帶入到奴隸制社會、秦始皇結束奴隸制進入了封建制、孫中山一手完結了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
任來風從來也不認爲自己是偉人,他一點兒也不想做夏啓或者秦始皇那樣的人。因此,當發現自己參與的事很可能涉及了奴隸制度的根本,他本能的就要回避。
“英英,這是人家的私事,咱們别管!”眼看馮文英還是不服不忿的樣子,任來風說不得就要再多解釋一句:“蒙古和咱們内地不一樣,你不能拿咱們的處世标準來衡量這裏的人。入鄉随俗你懂不懂?來到人家的地盤,就要尊重人家的風俗習慣。”
馮文英雖然還是對這些所謂的風俗習慣不太滿意,但她卻更願意相信任來風說的都是至理名言。有任來風出面勸解,馮文英并沒有繼續往下追究,事情到這裏也就算了解了。
看馮文英、付二沖等人雖然聽信了自己的話,但臉色還不是太好,任來風就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他還得再做點兒什麽。最起碼,也得讓自己人心裏舒坦了才行。
“拉克申兄弟,”任來風走過去拉住拉克申的手,滿臉真誠的看着這個蒙古漢子,“這些人既然是爲你幹活的,你爲什麽不善待他們呢?”任來風指的還是那個黑瘦的奴隸。那小子已經坐了起來,看樣子好像是受了點兒傷,坐到地下捂着肋部在低聲哼哼着。
拉克申看看黑瘦小子,再看看任來風,一臉的茫然。似乎他不太明白爲什麽要善待這些不聽話的奴隸。
“就好像你家喂的馬,你想讓它快跑不得喂它精飼料?還有你家的羊,你想讓它多産羊奶、多下小羊,不得把它帶到水草豐盛的地方去放牧?”
“嗯,嗯。”拉克申頻頻點頭,對任來風說的話深表贊同。
“對于奴隸呢?你想讓他們多幹活,幹好活,那就得改善他們的夥食。你隻有讓他們經常吃到肉、天冷的時候穿上皮襖,才能少生病,才能多幹活、多養羊。你明白嗎?”
“明白,明白。”拉克申的眼睛越來越亮了。也不光是他,旁邊聽見任來風說話的奴隸主們全都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原來,對奴隸崽子們好點兒還能有這麽大的好處呀!
“可是,羊要是不産奶、不能下小羊了,我一般都是把它們宰了吃掉。對奴隸崽子們不能這樣吧?”拉克申有點不确定。一旁的奴隸主們也全都好奇的看着任來風,他們想聽聽這位偉大的哲人是怎麽破解這個問題的。
任來風的臉有點發青了。“當然不行!奴隸也是人,人要是吃人和野獸有什麽區别?我們是高貴的人,不是吃生肉的狼,也不是彼此吞噬的低級爬蟲!高貴的人你懂不懂?”說到最後,任來風忍不住大聲咆哮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