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說到這裏的時候,有些心酸。
他已經不記得自己的生身父母是誰了。隻是聽老爺身邊的老人說,老爺是在做縣衙的時候,有一次路過一個村子,村子的旁邊有一條小河。他就是在河邊的小盆子裏發現的。當時的他還不足兩歲,所有的事情都不記得了。
方老爺方毅,抱着這個孩子曾經去附近的村落打聽過這個孩子,可是大家都說不認識。隻是最後有人說起的時候,說不遠處有一個威村,村子裏有一大戶人家,不知道得罪了誰,全府上下幾百口的人一夜之間全部的被殺。這個孩子是不是威家的?
當方老爺抱着這個孩子到了威村以後,隻看到一片火海之下的廢墟,一點線索也沒有。
方老爺隻得抱回這個孩子,認做義子。這個孩子有可能是威村的盛大的威家的遺孤。因爲老爺曾經查過那個威村的掌門人威嚴,似是這個孩子和他有幾分相似。
方老爺便爲這個孩子取名威盛。從此,威盛就在方府裏長大。等到有了方毅的女兒方美麗以後,他對這個小他四歲的妹妹,倍加呵護。兩人同時拜師,同時學藝。隻不過是一文一武而已。
方美麗喚他師哥,他便叫她師妹。隻是一個稱呼而已,兩人都不在意。兩人有過兩小無猜、青梅竹馬的童年。後來到了少男少女懷春的年齡。他便喚她麗兒,她則叫他盛哥哥。
無論他們有多麽的相愛,無論她的盛哥哥叫的多麽的親切動聽。他知道她對他有情,他也明白自己的心。但是他都不敢去義父的面前提親。此時的她已經是知府的千金大小姐,而且花容月貌,怎麽是他這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可以配的上的呢?
他早已經打聽過了,據說平古城的秋府是當地有名的富豪,雖然那個秋老爺不在官場上混,但是黑白兩道皆通。秋老爺有二十幾房姨太太,隻有秋公子這一個兒子。這種家族,美麗嫁過去一定不會吃苦的。而且會和在方府裏一樣,被捧爲掌上明珠。
這樣想了以後,威盛感覺自己就放心了。
唯一遺憾的是,他曾經去打聽過那個秋公子,可惜什麽消息也沒有得到。所有的下人要麽說沒有見過秋公子;要麽說什麽都不知道。
婚姻本就是一場賭注,這次師妹隻能賭一把了。
若是她過得不幸福,他打算再把她帶走,而後遠走天涯,也不能讓她繼續留在虎口狼穴裏。
這樣詳細的想過了以後,威盛才擦了擦自己臉上遺落的淚水,朝着他的寝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