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一邊,不需别人碰,自己又不喜歡的?”張媽重複了一句。停頓了片刻,而後猛地點了一下她的腦袋,似是恍然大悟,呵呵地笑着道,“你瞅瞅我這記性,珍藏的沒有,但是不喜歡又不能讓别人碰的,倒是有一塊。”
“真的嗎?”馬良此時的眼睛閃閃發亮,放下手中的碗筷,伸着腦袋,凝視着張媽詢問道,“在哪裏?”
張媽說到這裏的時候,馬良已經知道張媽說的是什麽了,他就是爲了那個項鏈待在這裏的,當然想知道在哪裏。
“是啊。不就是那塊月亮石嗎?”張媽說到這裏的時候,壓低了聲音,然後又警惕的看着四周圍,看着無人,才小心翼翼的道,“那是你表哥小的時候訂婚的聘禮,不能亂來的,你可不能打那塊月亮石的注意啊?”
馬良怔住了,有些不高興的道,“他自己不喜歡,難道不能讓我保存嗎?”
“你這個傻孩子,那是訂婚的聘禮,怎麽能給你呢?我據聽說女方也有一塊,如果給你,豈不是把那個姑娘也給你了?”張媽一副教育孩子的口氣,溫聲地對他道。
“他若不喜歡,給我又如何?”馬良看着張媽,依然這麽試探性的問着道,“我喜歡。”
張媽瞪她一眼,如同小孩子犯了錯誤,大人需要批評指正一般,語重心長的道,“這種傻話以後不要再說了,你表哥的,即使是不要,也不能送給你啊,你明白嗎?這樣豈不是亂了?”
馬良低着頭不說話,隻是吃着碗裏的飯,任憑張媽說什麽,他也不吭聲。
張媽誤以爲馬良喜歡那樣的玉石,想着自己還有一些積蓄,有個幾萬塊錢,既然馬良喜歡,不妨給他買一塊,于是溫和疼愛的聲音道,“良子,你若是喜歡那種月亮石的玉石啊,張媽過幾天出去逛逛,看着有類似的送你一塊怎麽樣啊?”
馬良搖搖頭,無所謂的神情,擡頭看着張媽道,“謝謝張媽,過段時間我還是借曉楠哥脖子裏的那塊戴一段時間過過瘾吧,不老張媽費心了。”
張媽聽到這裏的時候,瞬間的笑了,道,“那感情好啊!趕明兒你就摘下來戴着呗。到時候你曉楠哥醒了,我們就說摘下來忘了,你再給他就好。”
馬良隻是點點頭,再沒有在這件事情上過多的讨論。
這段話說完之後,又過了兩三年,也就是今年的春天。之前,馬良雖然一直說借戴穆曉楠脖子裏的紫水晶,但是他除了和張媽一起照顧他,從來沒有摘下來過。
直到前一段時間,他去靈山的靈姻寺的時候,聽到幾個香客在那裏議論,說是如果丢了東西,憑着你心靈感應的東西有可能找回來。如果心中有愛的戀人,隻憑着愛的那份執念,借助于傳遞彼此愛的媒介,無論對方走到天涯海角,都可以找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