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南一臉無辜地說:“我确實讓大家待在一起的,可她一個女人渾身的泥土,說想要洗個澡換件衣服,我還能怎麽辦?”
“那你就應該跟着她!”蕭月斥道。
張南更加無辜地說:“我确實跟着她來的,當時就守在外面,可是突然間着火了,我就去救火了,然後然後你們也看到了,房門是在裏面鎖着的,我哪知道她會不見了。”
“是走窗戶離開的。”高峰突然講道。
蕭月和張南這才注意到房間的窗戶是開着的。
房門在裏面鎖着,人卻不見了,那就隻能走窗戶離開。
“可她爲什麽要走呢?”蕭月不解地問。
“我知道了!”張南突然叫道,擺出“警界神探”的譜說,“殺害餘帥的兇手是那個女記者、殺害胡軍的人也是她、殺害攀大朋的人同樣是她!”
“理由呢?”高峰回頭看向張南。
張南一臉自信地說:“三起命案,最先到達命案現場的人都是她,這就是最大的破綻!原因很簡單,三個人都是她殺的,因此她才能第一個抵達命案現場。”
“那作案動機呢?”高峰接着問。
張南回道:“餘帥臨死之前曾經和陳靜起過争執,陳靜威脅要殺了餘帥,這就是她的作案動機;至于胡軍就簡單了,他住在餘帥隔壁,殺他是爲了滅口;攀大朋我暫時還沒有想到陳靜爲什麽要殺了他,有可能那個女人隻是具有單純的殺戮心理吧。”
“單純的殺戮心理,因此她從這裏離開之後又跑到廚房放火想要燒死董瑞豐。”高峰順着張南的話說。
張南點頭應道:“應該就是這樣。”
高峰接着講道:“董瑞豐未必就在廚房,而且他就隻有一個人,如果要放火燒的話爲什麽不直接燒死在大堂的你們幾個?”
張南面色微怔。
沒錯,如果陳靜隻是因爲單純的殺戮心理殺人的話,那直接在大堂裏放一把火啓不是更加合理?
“另外,陳靜是第一次到這裏來,随身行禮就那麽多,她是從哪找到那麽多汽油的?”高峰又問。
張南完全愣在了那裏,随後說:“這麽說我又推理錯了?”
“陳靜不可能是兇手。”高峰說。
“那她爲什麽要逃走?”張南不解地問。
高峰暗吸一口氣說:“她不是逃走的,而是被人給綁走的。”
被綁走的?
蕭月和張南又怔在了那裏。
高峰伸手指着地上的髒衣服和未打開的行禮包說:“你們看,她換下來的衣服還在,而且行禮包也沒有打開,說明她是被人直接從洗手間裏綁走的。”
蕭月沖進洗手間看了一眼,裏面少了一條浴巾。
如果陳靜是畏罪潛逃的話,那她絕不會隻裹一條浴巾就離開,至少也會帶走自己的行禮。
“她是被兇手綁走的?”蕭月問。
高峰點了點頭。
蕭月不解地問道:“之前三起命案兇手都是直接動手殺人的,這次爲什麽要綁架?”
“爲了轉移我們的視聽,讓我們以爲陳靜就是兇手。”高峰說着看了一眼張南。
兇手這個計劃可以說非常成功,否則的話剛才張南也不會認爲陳靜就是兇手。
蕭月突然湊到高峰面前,低聲問道:“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差不多了,現在還缺少一些關鍵性的證據。”高峰回道。
“你知道兇手是誰了?快點告訴我們,誰是兇手?”張南在一旁追問。
高峰沒有回答,而是吩咐道:“把所有人都叫到大堂裏去吧,謎底很快就會解開的。”
“哦,好。”蕭月立即前往後廚的方向叫其他人。
高峰在旁邊的幾間屋子内轉了轉後才前往大堂。
除了生死未知的廚師董瑞豐和女記者陳靜,其他人全都到齊了。
“後面還燒着火呢,你不去救火,讓我們全都到這裏來幹什麽?”雲兒不滿地問。
高峰面露微笑地說:“下這麽大的雨,後面的火遲早會被澆滅的,我把大家叫到這裏來是因爲我有件重要的事要宣布。”
“什麽事?”雲兒追問。
“我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高峰說。
大家一聽,全都面露驚色,齊刷刷地盯着高峰。
現場氣氛壓抑,讓人難以喘息。
“誰誰是兇手?”雲兒有些緊張地問。
高峰環視衆人,緩緩講道:“陳靜。”
答案一出,如同一陣悶雷在大家中間炸起,所有人都怔在了那裏。
張南最先反應過來,問道:“你你不是說陳靜不是兇手嗎?”
“我向你說聲對不起,之前是我錯了,你的推理才是正确的。”高峰說着一臉認真地向張南鞠了個躬。
高峰錯了,我對了?
張南完全愣在了那裏。
醫生楊國慶不明所以地說:“這究竟是搞什麽,陳靜怎麽可能是兇手?”
高峰解釋道:“餘帥臨死前曾經在陳靜的房間裏與其發生了争執,陳靜具有殺人動機。在殺害餘帥的過程中,住在隔壁的胡軍聽到了動靜,知道兇手就是陳靜,于是陳靜就殺了餘帥滅口。至于攀大朋的死完全是個意外,陳靜殺了他不過是想迷惑大家,讓我們誤以爲這是一起有目的連環殺人案。”
張南眨了眨眼睛,這些推理完全是他的。
“除了這些你有什麽證據證明陳靜就是殺人兇手嗎?”楊國慶依然不相信地問。
高峰一臉正色地說:“每一起命案陳靜都是第一個出現在命案現場,光憑這一點就足以證明她是殺人兇手。另外,後廚失火,發生了這麽大的動靜陳靜爲什麽沒有出現?”
“爲爲什麽?”楊國慶問。
“因爲她畏罪潛逃了。”高峰回道。
“畏罪潛逃!”楊國慶面露驚色,目光投向陳靜房間的方向,不敢相信地問,“你的意思是說陳靜不在房間裏?”
高峰點了點頭,接着講道:“把大家召集到一起的目的除了宣布陳靜就是殺人兇手外,最重要的是希望大家一起追捕陳靜,将其繩之以法!”手機用戶請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