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
沈錦喬趕緊遞上漱口的水,以及一顆話梅。
她研究出來的,先喝一口水沖淡藥味,再來一顆話梅會更好些。
太子倒是沒有拒絕,把水喝了漱口,然後把梅子吃了。
花公公見此挑眉,雖然他每次都準備吃藥後的糖果和甜點,但殿下似乎一次都沒吃過,果然......是因爲人不同?
太子看公文,全是西南的情況,很細緻也很雜亂,好似不管大事兒小事兒都送到太子爺這裏來,也不知道底下的官員是幹什麽吃的。
因爲太多了,沈錦喬也幫忙分類,她不能插手批閱,但分類一下還是可以的。
兩個人,一個人翻看批閱,一個人整理,不大的房間裏,倒是異樣的和諧。
花公公往裏面看了一眼,露出欣慰的笑意。
雁風瞥了眼花公公:“公公,您就這麽放心她?”
要知道這位可是要做成王妃的,若是跟他家殿下有什麽,那以後豈不是亂套了?
花公公眯眼笑歎:“這人呐,講究緣法,有些緣分求也求不來,有些緣分趕也趕不走,妙啊!”
雁風:果然,他就不該跟這個神經兮兮的老太監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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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錦喬陪着整理到深夜,雖然隻是偶爾看了一些,也大概明白了西南的情況,真的很糟糕。
貪官污吏、民不聊生、屍橫遍野、賊寇叢生,這是官逼民反,而就是這麽嚴重的情況,居然壓了足足三個月才上報到朝廷。
就好比那傷口,不但不上藥,還撒鹽,看着化膿生蛆,想要治療,很要廢一番功夫。
這偌大的爛攤子,太子爺要收拾怕也不容易。
這收拾得好倒是好說,若是收拾得不好,江山動蕩,他這太子爺的威嚴怕是也要受損,簡直就是個吃力不讨好的活兒。
不過沈錦喬也就感慨了一下,這可是他們容家的江山,未來都是太子爺的,他對自己未來的江山勞心勞力,好像該是理所當然才對。
收起那些個多餘的心思,沈錦喬安安靜靜的做事情,等太子爺乏了睡下,她才去睡。
大概是可憐她昨晚睡在地上,今天她居然有個塌,還是很硬,咯得她骨頭疼,但也算是有進步了。
又趕了兩日的路程,眼看着就要到達梁州了,就在中午時分他們停下生活做飯的時候,突然一群黑衣殺手沖了出來。
“有刺客!保護太子殿下。”
“有刺客!護駕!”
禁衛軍倒是很快反應過來,不過那刺客是從水裏摸上來,那邊禁軍防守較弱,且對方的速度相當的快,勢如破竹,竟是直接将坐在那裏小憩的太子殿下劫走了。
“快,護駕。“
“不好,殿下被劫走了。”
沈錦喬還端着剛剛煮好的湯呢,這突然的情形驚得她忘了反應。
太子親衛直接追着殺手而去,還有禁衛軍也去了。
沈錦喬猛然回頭看了眼在那裏焦急得大喊大哭的花公公,猶豫一瞬,将手中的湯丢了,拿劍快速追了出去。
那群刺客速度倒是快,劫走太子入水之後很快消失了蹤影,禁衛軍隻能沿着河道追。
沈錦喬坐在石頭上看着來來回回尋找的禁衛軍,心裏卻相當的冷靜。
若是她沒見過太子爺的武功,也許她還會擔心,但是她知道太子武功高強的,他被綁匪劫走的一瞬間,他不可能無所察覺,還一點兒都不反抗。
還有花公公,他那又喊又哭的,着實有些浮誇。
沈錦喬看了看周圍的地形,順着河流往西南走,突然,她看到路邊的幾顆野草,那幾顆野草于尋常的野草沒什麽區别,唯一不同的是這野草上面沾了幾滴水珠。
他們抓了太子爺從河流逃走,河流的地方,最快的速度就是順流而下。
從河流一路順流往下逃走,找一個禁衛軍看不見的地方上岸,然後隐藏蹤迹。
沈錦喬看着水滴的方向,順着追過去。
也不是一直都能找到水滴,但隻要大緻方向不錯,偶爾還是能發現些蛛絲馬迹,比如腳印,新鮮落下的樹葉,折斷的樹枝,畢竟那麽多人走過,不可能一點兒蹤迹都不留下。
不過看似痕迹很多,但若不是細心觀察根本發現不了。
沈錦喬一路找過來,又累又渴,在一處泉水處喝水洗了把臉,正要繼續找,突然察覺有人在周圍,瞬間戒備,猛然擡頭,看着從那裏走出來的人,驚訝:“殿下......?”
太子已經不是剛剛身上的金色龍服,換成了一身黑色暗紋的衣服,這打扮倒是跟之前那易容的打扮相差不大,唯一的不同是他沒有戴易容面具。
比起身着太子服時的尊貴華麗,此刻看起來内斂矜貴,滿身疏離冷氣,不過都是同樣的讓人移不開眼,如斯俊美。
太子緩緩走到泉水旁邊,居高臨下的睨着她:“居然能找到這裏來,還不算蠢。”
沈錦喬氣悶,什麽叫不算蠢?她什麽時候蠢過?
“殿下事先告知一聲也好,屬下都被吓懵了。”
太子不以爲意:“如果你反應不了找不到這裏,那就沒有必要來了。”
沈錦喬:......突然覺得心裏特别不是滋味,好歹侍候這麽多天了,這殿下沒良心的嗎?
太子帶着沈錦喬去了他暫時落腳的地方,已經準備好了馬兒,沈錦喬若是遲來半刻中,他們就已經騎馬離開了。
雁風不在這裏,隻有雁雲,其餘的十幾個侍衛沈錦喬是一個不認識,當然他們也不認識沈錦喬。
騎馬一路往南,走小道,很快就遠離了那片地區。
走了一個多時辰,又上了官道,這才找一個地方吃飯,還不是酒樓,這裏到處都沒有莊稼,百姓都快餓死了,酒樓哪兒還有食材做飯?
侍衛在山中獵了兔子和野雞,在農家買了鍋,然後在山崖下自己做。
沈錦喬倒是會做些吃食,但顯然輪不到她動手,很快有人把肉煮好,還用野菜煮了菜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