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某位作家所說,平靜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這句話在我們公司體現的那是淋漓盡緻。
事情是這樣的。
由于我們公司曆年七一都有唱紅歌的活動。
再加上昨天是建黨一百周年。
所以這一次的活動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将地址選在了我們這裏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廣場進行。
還請了各界的領導來看。
又因爲我的外貌比較精幹(也就是帥氣)。
所以這次合唱,我當仁不讓的成了領唱。
聽到安排的時候,我是崩潰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别的年輕人都是吃完晚飯帶着女朋友上街溜達消暑。
最不濟也是三五成群撸串聊天把酒言歡。
而我就得穿個白襯衫,抹個紅嘴巴站在台上當領唱!
一想當時被路人圍觀的情景。
我尴尬的能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來!
于是乎,這樣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體不舒服爲由請假,躲過了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時候,監工突然告訴我。
因爲昨晚活動結束的太晚,他發現了一個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鬧出私奔風雲的小主管和小鮮肉。
這倆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僅如此,昨晚活動結束之後,兩個人一起去賓館過的夜!
聽到監工的言語,我當時就懵逼了。
好家夥…
這倆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愛,雙雙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後曆經坎坷,破鏡重圓…
明明是見不得光的不要臉行爲。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種打破世俗偏見也要在一起的愛情片的氛圍來!
H國狗血片都他娘的不敢這麽寫!
就在我震驚之餘,我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
這倆人去賓館的事情,監工是怎麽知道的?
想到這裏,我就看着監工,開口道:“哥,你咋還知道人家去賓館了?”
“你看見了?”
一聽我這言語,監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後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他親眼看到的,昨晚那倆人就在他前面。
聽到這話,我的眼裏不由的閃過了一絲疑惑。
小主管和小鮮肉倆人的事情抛開先不說…
監工去賓館幹什麽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監工趕忙解釋說是因爲昨晚唱的太晚,太勞累。
家又離得比較遠。
所以就近找了個地方對付了一下。
兄弟們,什麽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這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光顧着吃别人的瓜,無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給爆出來了!
想到這裏,我不由的暗暗感歎
玩還是監工會玩啊…
吃瓜看戲勾搭閨蜜,這是一樣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領導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