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神之子被釘上高架,臨終的神情悲憫高大。”
——《野草》
曾有人對嚴默說過:如果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你的一生,我覺得,沒有比“苦”更合适的了。
誠然,她也這麽認爲。
嚴默不是老套的苦情劇女主,相反,她拿的是逆天改命的劇本。她成功了一半,她逆了别人的天,卻終究沒能改的了自己的命。
很小的時候,妖族還沒有聯合。那時,各處都在戰争,她經常見到母親流淚,她總以爲母親是在爲戰争流淚,爲蒼生爲死去的戰士流淚。但是,當看到父親踏上盟主之位時,她才逐漸意識到,哪裏有什麽憐憫天下,在這個吞妖吃人的年代,弱小的人連自己都保不全。
母親被綁上祭台的那一天,她被父親帶去觀看這場名爲祭祀的殺戮。她站在台前,妹妹也要來看,不過她一直在哭鬧。透過火與煙,她看到了祭壇中燃燒的母親,也看到了祭台另一側坐在高位上的父親。
“跪拜行禮!”
衆人的朝拜中,她抱着妹妹,站在僅次于父親的位置上。
“天神下凡!諸子保佑!”祭祀高喊。
“天神下凡!諸子保佑!”衆妖群和。
事後曾經有記者采訪她的感受,問她當時開心嗎?
她沒回答。隻叫保安趕走了他。
事實上,那個記者第二天就“出車禍”死掉了。
當年一聲不吭的看完了整場祭祀,嚴默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做到的,她當時的注意全在母親身上。母親含笑而去,自始至終臉上沒有露出一絲痛苦。赤焰燒灼着台上的一切,嚴默隻記得,烈火将她的臉頰和肩膀烤得有些熱。衆妖的朝拜和歡呼中,她竟然覺得,自己遲早也要走上這條路。
母親走後,嚴振剛心存愧疚,給了她和妹妹最好的待遇,就連盟裏的長老見到她們都得禮讓三分。作爲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公主,她受了最好的教育,得到了财富與聲望,可,這些有什麽用呢?嚴振剛給她的都是髒的,帶着血的富貴。
這個盟主并不是有多愛他的女兒,他隻是想彌補他少的可憐的一點良心,給自己找個理由抹去當年的愧疚。
衆妖膜拜的神之子,實際上什麽都不是。
嚴默清楚這一點,所以她傾其所有創立了妖靈戰隊。
如果不願成爲待宰的羊,那就得變成吃人的虎。
她在底層埋下探子,在上面拉攏人心。她在下一盤棋,對手就是自己的父親。
可是這個過程中,出了個意外。那就是羅生,也就是機器人0017。她萬萬想不到,自己會愛上一個機器人,愛到無可救藥,愛到滿盤皆輸。
她記得第一次和0017見面是在某次小型會議上,他的手勾到了她的腕。盡管他多次強調,他們第一次見是在某個大樓爆破的時候,但她真的是沒印象了。在行動中,接住過她的人太多了。那些都是下屬,她不從會刻意去記。
之後的,一次偶然工作調動,0017被調到了她身邊。
嚴默一開始隻覺得0017是個比較稀有的演算出感情的機器人。但一次次接觸中,她竟然被他坦誠而單純的愛意所感動,他會笨拙的去田裏采花送給她,會記得她的生日,會學習菜譜給她做最喜歡的紅燒魚。
他們教會彼此什麽是愛,什麽是溫暖。
她給他說笑話,教他怎麽反偵察。他爲她身披戰甲,出生入死,槍林彈雨裏爲她撐起的一片天。
第一次,嚴默覺得自己有人保護了,第一次,她有了童話裏小公主的感覺。她不是神,褪去榮光,她隻是個平凡的女孩。
血雨裏親吻,槍炮裏示愛。尤其是和羅生接吻時,仿真的肌膚與笨拙的吻技給原本冰冷的世界添上了溫暖。那一刻,幾乎從來沒掉過一滴淚的嚴默哭了。她覺得上天給她的一切苦難都是值得的,至少她換來了羅生。
他們在一起了,整整七十年。這期間嚴默每天都是幸福而甜蜜的。按照普通人類的壽命而言,他們已經是相伴過完了一生。
他們原本該攜手走完更長的路。
但是棋局并不會因爲這些幸福而停止運轉,就像射箭,已經開始的東西沒辦法回頭了。
像她預期的似的,戰争爆發了,烈火再一次将幸福燃盡。
“爲什麽?嚴默?爲什麽這東西會在你這裏!”
她永遠也忘不了,羅生顫抖的聲音和不可思議的神情。嚴默拿着刀,一言不發。
那一刻,她多想告訴他,沒有,自己沒有做,戰争是别人引起的,她也不清楚爲什麽引爆文件會在這裏。
可她不能,她心裏想的是:
既然已經被栽贓了,那最好辦法就是用這件事逼走羅生。自己棋差一招,不能賭上羅生的命陪她過這一次鬼門關。
她的心在滴血,但表情卻仍是冷漠。
“原本就是利用你的,0017,你的任務完成了,你,可以滾了。”
……
把羅生強制遣送回人族後,她被盟主派上了戰場。
夕陽把大地染的通紅。
戰鼓響起,旌旗飄揚,嚴默獨自站在山崗上,看向底下的士兵。
那一刻,她不僅僅是羅生的愛人。她是嚴若的姐姐,是妖盟的公主。還是衆妖口中的神之子。
她背後還有千千萬萬的戰士和無數妖族家庭。
“妖族萬歲!”她高喊一聲。
“妖族萬歲!”衆妖高呼。
“神之子必赢!”祭祀大喊。
“神之子必赢!”衆妖大喊。
七天後
烏雲壓城,敵軍入境。
妖人大戰一觸即發,炮火連天中,她帶領妖靈戰隊沖在最前線。
戰争持續了三天三夜。戰友一個個倒下,妖靈戰隊也幾乎全軍覆沒。
最後一個晚上,月亮很圓。
柔柔的光散在灑滿鮮血的地上,嚴默坐在戰友屍體的旁邊,她喝着酒,一句話也不說。
赢不了了,大家都知道赢不了了。從來的那一天,嚴振剛就沒打算讓他這個女兒活着回去。
臨着月色,她砸碎了酒瓶,束起了頭發。
借着所謂神之子的名義,推走了最後一個隊員後,她背上了自己最喜歡的湯普森槍和炮筒,隻身前往敵營。
既然要死,那不妨就死的壯烈些。
跨過一具具屍體,趟過鮮血彙成的水窪,她幾乎殺瘋了。
那是殺人最多的一個晚上,也是她最後一次看見月亮。
一夜過去,彈盡糧絕。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弄死了多少人,受了多少傷,隻記得自己被捉住的時候,火光幾乎點燃了半邊大地,活像是許多年前的那個早晨。
嚴默被挑斷了手腳筋。像當年母親祭祀那樣,敵人把她高高綁在了十字架上。
北風夾雜着血腥氣與号角聲從戰場傳來。
最後一次,她看向遠方,那裏有妖族,有家鄉,有把她奉爲神祇的人們。
呵。
她笑了。
用自己的命在棋盤上點上了最後一筆。
砍刀沒入脖子,鮮血撒在地上。她最終還是沒看到天邊泛起的金光。
當清晨再次到來的時候,一切都結束了,一縷陽光被滴血的刀面反射,打在一具被削的看不出原樣的屍骨上。屍體旁,被砍下的頭顱向着東方,上挑桃花眼仍在向遠處眺望。
神之子。呵。
神在人面前怎會無法招架,隻不過又一條清白的性命被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