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現實世界裏朱明王朝與葡萄牙接觸時的被動防禦,無論明葡屯門之戰,還是明葡西草灣之戰,都遠不及衛國把葡萄牙擋在西部非洲。
單論現在的戰鬥力,魏夏分封帝國顯然更強一些。
區區一省之地的衛國,就能扼殺葡萄牙的東進之路。
背景暫且介紹到這裏。
視角縮小聚焦,回到魏東生的第四世曆練。
魏東生第四世身份,同樣是他的血脈後裔。與前三世曆練相比,魏東生的身份背景持續下滑,其名義父親僅僅是交趾藩國龍編府某任知府。魏東生第四世名義父親死于1477年,乃是比第三世曆練背景更加衰敗的高官之子。
第三世是晉國丞相之子,家勢再衰敗也不虞吃穿用度;而第四世的知府之子,吃穿用度已經開始緊缺。當然,這裏的緊缺隻緊缺在奢侈品供應,其實第四世魏東生名下有三百餘畝良田,乃是名副其實的大地主。隻要别學習纨绔子弟一擲千金,這三百餘畝良田足以維持不錯的生活水平。
三百餘畝良田,十家佃戶,若幹家仆,這是名義父親或者說劣品明日環贈予第四世魏東生的曆練之資。
但是,這些财産都存在于紙上,魏東生暫時無緣得見,蓋因爲他此時此刻就學于龍編府學。
說到龍編府學,需要泛泛介紹魏夏王朝取士制度。
早在第一世曆練,魏東生就開始着手改革具有中國特色的科舉制度,把劉漢王朝就有的國子監機制發揚光大。第二世曆練時,魏東生又以晉國國王權勢查漏補缺改進國子監,國子監慢慢成了魏夏王朝和二十藩國的标配。
國子監有舉監、貢監、蔭監之分。
蔭監,指依賴父輩而成監生者。父輩做官到一定品級,準許送一子或二子入國子監讀書,是爲蔭監。父輩品級未到,但有傑出貢獻或殉職國難者,也可以蔭監子嗣入國子監讀書。
貢監,是察舉制的變種。某些官員和爵位貴族有一定的察舉名額,仿佛舉孝廉等操作方式,把優異人才推薦給國子監。
舉監,是科舉制度的變種。國家每年在固定時間、固定地點舉辦類似科舉的入學考試,通過考試者,即能進入國子監讀書。
與科舉制度不同,國子監更像現實世界的大學教育。無論舉監,還是貢監、蔭監,都必須以監生身份在國子監接受最短爲期四年的教育。隻有順利通過國子監的畢業考試獲得秀才榮譽,學員們才有希望鯉魚跳龍門,晉位統治階層一員。
随着國家用人需求愈來愈多,國子監漸有擴招趨向,譬如人口規模最大的皇室,國子監已經拆分另建三所分校。與此同時,監生與監生的競争也越來越激烈,特别是那些地位較低的舉監,紛紛拉長起跑線,在幼兒時代就朝向國子監入學考試目标努力。
有市場需求就會形成産業,針對國子監入學考試的私人教育機構或培訓機構漸漸越來越多,越來越正式化,慢慢形成類似現實世界中學的私人教育機構。待私人教育越來越普遍存在,國家順應時勢推出了官方的府學。
龍編府學,即可以簡單翻譯爲龍編府中學。當然,由于龍編府是交趾藩國的京師,由于偌大京師隻有一所龍編府學,龍編府學的社會地位可比現實世界所謂的清華附中之流厲害多了。
魏東生的名義父親曾就任龍編府知府,他遂得以走蔭監通道保舉到龍編府學讀書。隻要魏東生在讀書期間沒有犯下緻命錯誤,他幾乎可以輕松地從龍編府學和交趾國子監畢業,獲得秀才榮譽。這就是蔭監的特權待遇,舉監監生們頭懸梁、錐刺股渴望的秀才榮譽,蔭監監生皆能探囊取物。
魏東生之所以能夠保住三百餘畝良田家産,亦是因爲龍編府學生員身份和他的蔭監資格。國子監監生的社會地位,比現實世界華國80年代大學生還要吃香,不僅畢業就有公務員崗位等着,商會等民間組織也争着聘請國子監培養出來的優秀學生。再說,魏東生混蔭監監生圈子混熟了,随便求救一些父輩權勢尚在的高官子弟,就能肆意吊打那些貪圖三百餘畝良田的惡狗。
閑話暫且不說。
魏東生降臨時間點,一年一度的國子監入學考試剛剛結束,一群趕考者正在焦慮等待成績。而魏東生等有蔭監資格的生員,則在國子監入學考試之前就得到了國子監的入學通知書,都已提前獲得監生資格。閑着無事,魏東生遂漫步街道欣賞交趾藩國魅力。
第三世魏東生逝世于交趾藩國,彼時交趾亂民口服心不服,叢林山間到處都是土著亂賊餘孽。交趾藩國的戍衛士兵人人都帶刀背铳,稍有懈怠,就有可能被土著亂賊刺殺。
所幸時間最能消弭仇恨,1443年到1456年,1465年到1483年,交趾局勢漸漸穩定。
魏東生注意到,交趾藩國竟然引進了種姓制度。
說到種姓制度,它和分封制度一樣起源于魏夏王朝第二任皇帝魏安昊。彼時,魏安昊與侄子魏修文争奪皇位,前線戰場一潰千裏,南洋諸島也風起雲湧,可謂危險到了極點。爲了穩定魏夏王朝在南洋諸島的統治,爲了抵抗一神教胡安教的侵襲,魏安昊駭然引進了婆羅門教(印度教)。當然,就像佛教在中國的本土化,魏安昊也基于國家利益需求大幅度删改婆羅門教的教義。
然而,種姓制度卻被魏安昊刻意保留了。
魏夏版本種姓制度,第一種姓是祭祀階層,類似婆羅門教的婆羅門,他們掌握教義的解讀和審判;第二種姓是士族階層,類似婆羅門教的刹帝利,掌握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第三種姓是以農、工、商爲代表的三民階層,類似婆羅門教的吠舍,是支撐王國政權的平民階層。
祭祀階層和士族階層的人員都是以唐人族群爲主的順塔王國統治階層,三民階層也是以唐人族群爲主的平民階層或者說中産階層。南洋諸島土著,除了少數需要拉攏的部落酋長,全部貶爲類似婆羅門教首陀羅的第四階層。
種姓制度的苛刻在于血脈隔離。
魏安昊改良版婆羅門教,允許祭祀階層、士族階層、三民階層有限轉換,但是轉換條件往往非常苛刻,根本沒有普遍意義。相反,血脈隔離則影響深遠,以人數最多的三民階層和首陀羅階層爲例,三民階層的女兒嫁給士族階層,子嗣晉位審查狀态的準士族階層,意即他或她能夠終身堅守教義,他或她和血脈後代才會被視爲士族階層一員;三民階層的女兒嫁給首陀羅階層,子嗣立刻滑落到首陀羅階層。
又譬如宗教隔離,魏安昊參考中國宗教現實把婆羅門教和佛教、道教等融爲一爐,僅僅敵視對南洋諸島威脅度最高的一神教胡安教。宗教隔離政策規定,不管是祭祀階層,還是士族階層、三民階層,凡是公開信仰異教并拒絕忏悔者,統統貶爲地位連首陀羅階層都不如的賤民。種姓制度的這種血脈隔離和宗教隔離,不僅刻意地壓縮當地土著的生存空間,還竭盡全力阻滞其它宗教的侵襲。
魏安昊引進婆羅門教推行種姓制度,主要基于政治利益等考量。因此,在沒有土著矛盾的中原諸省,魏安昊不但拒絕引進婆羅門教反而刻意限制婆羅門教的傳播。婆羅門教義也委婉規定,除了少數非佛非道非儒的異教徒,中原諸省百姓最低也是三民階層。
婆羅門教的缺點和優點都非常明顯。
魏東生第三世逝世之前,除了南洋五藩國是婆羅門教的基本盤,領地同樣有土著矛盾的燕國和樂浪國都拒絕皈依婆羅門教。皇室設置交趾行省及分封交趾藩國早期,也都沒有在交趾推行婆羅門教。
但是,魏東生暫時離去的18年時間,交趾藩國顯然有了較大的變革。
典冊記載:1467年,即第三世魏東生逝世後第三年,交趾藩國皈依婆羅門教,南洋五藩國向交趾藩國派遣大量祭祀,輔助交趾藩國建立與婆羅門教休戚相關的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要比魏東生想象的厲害。
南洋五藩國祭祀以華夷之辯甄别交趾土著屬性。考慮交趾五百年前曾是中國傳統疆土,凡是面貌類似諸夏者或自視爲諸夏後裔者,皆判定爲第三種姓三民階層;凡是面貌與諸夏迥異者或敵視諸夏後裔者,統統劃分爲首陀羅階層。一次簡單的血脈甄别,意料之中誘發了交趾土著的内部大分裂,被甄别爲三民階層的交趾土著慢慢成爲交趾藩國的擁護者。
經過十餘年持續不斷的種姓甄别和宗教審判,交趾土著的叛亂度直線下滑。
待魏東生第四次降臨時,交趾土著叛亂風險駭然已經可以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