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鄭元潔和趙延平一度以爲是自己聽錯了,或是認爲洪衍武開了一個并不好笑的玩笑。
但事實就是事實,經洪衍武之口,再次确認了一百萬的數目之後。
鄭元潔和趙延平總算明白今天鴻運當頭,他們确實被個大餡兒餅給砸中了。
于是兩人都被不是玩笑的事實給逗笑了,陷入了一種宛如做夢的狂喜之中。
同樣的,也正因爲如此。
洪衍武接下來跟他們讨論的細則,他們卻幾乎再無還手之力,隻能步步退讓,一一點頭。
比如說,這一百萬隻是稅前的交易價格。
繳稅需要鄭元潔自己承擔,付款方式也非一次性付清。
正式簽訂合同後付三十萬,此後每月付十萬,共分八個月付清全款。
洪衍武還要求在此期間,《童話大王》雜志社贈送八期的封底廣告和内頁廣告。
也就是說,從九月的1985年第三期起,一直持續到1986年底,對他都是廣告的免費期。
再比如說,在創作方面。
鄭元潔還必須保證在今後五年之中,繼續用皮皮魯和魯西西爲主人公創作童話。
每年不能少于三十萬字。
而且在皮皮魯和魯西西故事中,所涉及的一切其他角色形象。
對于洪衍武一方,均屬于附帶自動取得的獨家商用版權。
不另行支付費用。
此外,鄭元潔還須以“北極熊”的商标形象或産品爲題材。
再創作三篇篇幅在中篇以上的童話。
這三篇童話的相關文化開發權和商用權,洪衍武一方同樣無償取得。
甚至最後,洪衍武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
對今後鄭元潔手中所有童話以及童話人物的文化、商用開發權。
以及進入廣告付費期後,《童話大王》刊物的封底廣告。
他都要享受優先認購權。
并規定鄭元潔以及《童話大王》雜志社,在與第三方商談相關業務前,有義務告知他。
說白了吧,洪衍武在不消減一百萬這個成交數目的情況下,等于主動替鄭元潔一方做了一個加法。
通過反向擴大交易内容來彌補資金的不對等。
讓自己付出的一百萬,實際上已不限于購買皮皮魯和魯西西兩個角色了。
而是變成了一個内容全面,附加條件廣泛的綜合性的大單。
如此,才得以成功避開了雙方的矛盾焦點。
不能不說,這小子的腦子實在是靈活、精明得很哪。
當然,要光憑這點機靈勁兒。
要想真正達成這樣一個讓對方驚喜,自己又不虧的良好結果,還差着點意思。
實際上,洪衍武精準的眼光和老道的手腕才是關鍵。
必須得說,洪衍武非常清楚鄭元潔一方的利益所在,和自己的利益所在。
他明白對鄭元潔他們來說,這一百萬的成交數額遠比實際金額更重要。
因爲從經濟利益上來講,這年頭要不了多少錢。
其實就足夠滿足任何國内同胞在物質上的快樂了。
所以隻要給了三十萬,後面的事兒,無論分期付款。
或是讓鄭元潔用自己部分利益,去彌補雜志社損失的廣告費,都是可行的。
關鍵在于這一百萬還是一個噱頭,是一種名譽的收獲。
隻要交易達成。
這件事不但會對鄭元潔的名氣造成轟動影響,爲刊物的發行提供莫大的助力。
也會讓鄭元潔本人感受到強烈的價值認同感。
要知道,和“張大勺”、壽敬方、單先生這樣的人接觸多了。
洪衍武最清楚該怎麽和有本事的人打交道。
有本事的人往往具有偏執的性格,出類拔萃的人尤爲如此。
因爲隻有這樣好強的性格,才耐得住寂寞,能沉下心去鑽研,才能在專業技術上取得超常的成就。
說白了全是順毛驢,是吃捧不吃将的。
越跟他們對着幹,越完。
而反過來就不一樣了。
如果他表現的大方痛快,看似竭盡全力地成全了對方。
一旦答應連鄭元潔自己都覺得苛刻的條件,那鄭元潔也必然會産生強烈知遇之感。
繼而就會有愧疚和補償心理。
那後面不就是他占主動了嗎?
想必隻要要求合理,對方一定不會拒絕。
所以做買賣嘛,始終還得靠洪家的章程,求同存異,和氣生财。
找到利益平衡點,讓雙方都滿意,比什麽都重要。
要是洪衍武也跟“馬老師”買古董似的,既想要人家東西又貪價格便宜,那完了。
那位古玩行大拿,不知曾多少次在節目上公開表示後悔過。
說自己當年爲省點錢老愛抖機靈抻着,結果好幾次東西就成人家的了。
一旦錯失,就再沒機會問津。
洪衍武當然不能犯這樣的傻,這就是前車之鑒啊。
他當然懂得人是不可能把所有便宜都自己占夠的,總得給旁人留有餘地。
否則就可能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不說别的,就拿皮皮魯和魯西西這件事來說。
他要真是低價拿下合同,就不可能再讓鄭元潔心甘情願做後續創作。
人家日後一定會另行塑造新的主人公。
這不就等于他自己給皮皮魯和魯西西宣判了死刑嘛。
兩個沒有未來的角色,生命力和影響力就隻能越來越少。
這是賺了還是虧了?
甚至他還可以在這個道理上,再做一個比較主觀的揣測。
那就是這個交易機會絕不可失,失不再來。
要知道,随着《童話大王》發行量逐年攀升,皮皮魯和魯西西的知名度,将會在九十年代達到巅峰。
那時在全國範圍,隻要是城市裏的孩子,對他們幾乎無所不知。
可爲什麽這麽好的“IP”卻沒始終沒有應用到實際的商業中呢?
不可能沒有人去跟鄭元潔做相關業務的商談。
而在他看來,最大的可能性,恐怕就是鄭元潔的脾氣和對兩個角色的摯愛,讓其與那些唯利是圖的資本八字不合。
已經功成名就的經濟條件,也支持他得意堅持己見,抵禦資本誘惑。
所以最終才會讓這兩個角色保持住了難得的藝術純潔性。
但從另一方面講,這恐怕也是國産兒童品牌的一大損失。
否則,難保我們不會擁有一個可以媲美“迪士尼”的綜合性兒童品牌。
至于最後說到洪衍武的利益根本所在。
無非也就是他付出這樣的代價和到手的收獲成不成比例的問題了。
這點倒是毫無疑問,絕對值。
因爲實話實說,鄭元潔既能高産又能保質保量。
他的童話,對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孩子們,是無可取代,無以倫比的。
他正是憑借這一點,在作家群體裏,長期稱霸首富的位置,堪稱奇迹。
那要把他的皮皮魯和魯西西運用到商業上,前景還用說嗎?
千萬忘了,文字作品是一切創意的源泉,能夠提供的延展性無以倫比。
隻要是少年兒童需要的東西,鄭元潔的這兩個筆下人物全都嚴絲合縫的适用。
應用多麽廣泛啊。
而且兒童用的東西,屬于細分類産品,利潤也是較高的。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陳氏父子的形象再經典,先天有他們個人和電影形式的局限。
别說拍出來的電影,因爲國家發行體制問題,個人還無法在票房上獲益。
他們的形象在商業上可利用的程度也有限得很。
僅僅适合物美價廉的日用品和京味食品而已。
這一點就造成了巨大的價值差距。
所以歸了包堆兒,洪衍武到底是不是冤大頭,鄭元潔的開價是不是太高,這當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
反正在他們自己看來,這筆一百萬的買賣實在是皆大歡喜。
對鄭元潔和趙延平來說,他們既獲得了難以想象的名利,也獲得尊重和認可。
對他們剛剛起步的事業絕對是一個較大的幫助。
而洪衍武買下的,其實是整個八九十年代。
對國内兒童消費領域,能夠造成最大影響力的國産童話人物形象。
他今後無論是發展兒童食品、文具,或是服裝,幾乎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同時還擁有了更多方面的商業拓展可能。
這才是他一經發現自己代表的“北極熊”和鄭元潔成交無望。
甯願自己掏錢,也要與鄭元潔達成交易的根本原因。
真要論價值,這兩個角色的版權運作好了,也許比房山的萬畝良田價值還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