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8章成交

就這麽成了。

盡管鄭元潔和趙延平一度以爲是自己聽錯了,或是認爲洪衍武開了一個并不好笑的玩笑。

但事實就是事實,經洪衍武之口,再次确認了一百萬的數目之後。

鄭元潔和趙延平總算明白今天鴻運當頭,他們确實被個大餡兒餅給砸中了。

于是兩人都被不是玩笑的事實給逗笑了,陷入了一種宛如做夢的狂喜之中。

同樣的,也正因爲如此。

洪衍武接下來跟他們讨論的細則,他們卻幾乎再無還手之力,隻能步步退讓,一一點頭。

比如說,這一百萬隻是稅前的交易價格。

繳稅需要鄭元潔自己承擔,付款方式也非一次性付清。

正式簽訂合同後付三十萬,此後每月付十萬,共分八個月付清全款。

洪衍武還要求在此期間,《童話大王》雜志社贈送八期的封底廣告和内頁廣告。

也就是說,從九月的1985年第三期起,一直持續到1986年底,對他都是廣告的免費期。

再比如說,在創作方面。

鄭元潔還必須保證在今後五年之中,繼續用皮皮魯和魯西西爲主人公創作童話。

每年不能少于三十萬字。

而且在皮皮魯和魯西西故事中,所涉及的一切其他角色形象。

對于洪衍武一方,均屬于附帶自動取得的獨家商用版權。

不另行支付費用。

此外,鄭元潔還須以“北極熊”的商标形象或産品爲題材。

再創作三篇篇幅在中篇以上的童話。

這三篇童話的相關文化開發權和商用權,洪衍武一方同樣無償取得。

甚至最後,洪衍武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

對今後鄭元潔手中所有童話以及童話人物的文化、商用開發權。

以及進入廣告付費期後,《童話大王》刊物的封底廣告。

他都要享受優先認購權。

并規定鄭元潔以及《童話大王》雜志社,在與第三方商談相關業務前,有義務告知他。

說白了吧,洪衍武在不消減一百萬這個成交數目的情況下,等于主動替鄭元潔一方做了一個加法。

通過反向擴大交易内容來彌補資金的不對等。

讓自己付出的一百萬,實際上已不限于購買皮皮魯和魯西西兩個角色了。

而是變成了一個内容全面,附加條件廣泛的綜合性的大單。

如此,才得以成功避開了雙方的矛盾焦點。

不能不說,這小子的腦子實在是靈活、精明得很哪。

當然,要光憑這點機靈勁兒。

要想真正達成這樣一個讓對方驚喜,自己又不虧的良好結果,還差着點意思。

實際上,洪衍武精準的眼光和老道的手腕才是關鍵。

必須得說,洪衍武非常清楚鄭元潔一方的利益所在,和自己的利益所在。

他明白對鄭元潔他們來說,這一百萬的成交數額遠比實際金額更重要。

因爲從經濟利益上來講,這年頭要不了多少錢。

其實就足夠滿足任何國内同胞在物質上的快樂了。

所以隻要給了三十萬,後面的事兒,無論分期付款。

或是讓鄭元潔用自己部分利益,去彌補雜志社損失的廣告費,都是可行的。

關鍵在于這一百萬還是一個噱頭,是一種名譽的收獲。

隻要交易達成。

這件事不但會對鄭元潔的名氣造成轟動影響,爲刊物的發行提供莫大的助力。

也會讓鄭元潔本人感受到強烈的價值認同感。

要知道,和“張大勺”、壽敬方、單先生這樣的人接觸多了。

洪衍武最清楚該怎麽和有本事的人打交道。

有本事的人往往具有偏執的性格,出類拔萃的人尤爲如此。

因爲隻有這樣好強的性格,才耐得住寂寞,能沉下心去鑽研,才能在專業技術上取得超常的成就。

說白了全是順毛驢,是吃捧不吃将的。

越跟他們對着幹,越完。

而反過來就不一樣了。

如果他表現的大方痛快,看似竭盡全力地成全了對方。

一旦答應連鄭元潔自己都覺得苛刻的條件,那鄭元潔也必然會産生強烈知遇之感。

繼而就會有愧疚和補償心理。

那後面不就是他占主動了嗎?

想必隻要要求合理,對方一定不會拒絕。

所以做買賣嘛,始終還得靠洪家的章程,求同存異,和氣生财。

找到利益平衡點,讓雙方都滿意,比什麽都重要。

要是洪衍武也跟“馬老師”買古董似的,既想要人家東西又貪價格便宜,那完了。

那位古玩行大拿,不知曾多少次在節目上公開表示後悔過。

說自己當年爲省點錢老愛抖機靈抻着,結果好幾次東西就成人家的了。

一旦錯失,就再沒機會問津。

洪衍武當然不能犯這樣的傻,這就是前車之鑒啊。

他當然懂得人是不可能把所有便宜都自己占夠的,總得給旁人留有餘地。

否則就可能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不說别的,就拿皮皮魯和魯西西這件事來說。

他要真是低價拿下合同,就不可能再讓鄭元潔心甘情願做後續創作。

人家日後一定會另行塑造新的主人公。

這不就等于他自己給皮皮魯和魯西西宣判了死刑嘛。

兩個沒有未來的角色,生命力和影響力就隻能越來越少。

這是賺了還是虧了?

甚至他還可以在這個道理上,再做一個比較主觀的揣測。

那就是這個交易機會絕不可失,失不再來。

要知道,随着《童話大王》發行量逐年攀升,皮皮魯和魯西西的知名度,将會在九十年代達到巅峰。

那時在全國範圍,隻要是城市裏的孩子,對他們幾乎無所不知。

可爲什麽這麽好的“IP”卻沒始終沒有應用到實際的商業中呢?

不可能沒有人去跟鄭元潔做相關業務的商談。

而在他看來,最大的可能性,恐怕就是鄭元潔的脾氣和對兩個角色的摯愛,讓其與那些唯利是圖的資本八字不合。

已經功成名就的經濟條件,也支持他得意堅持己見,抵禦資本誘惑。

所以最終才會讓這兩個角色保持住了難得的藝術純潔性。

但從另一方面講,這恐怕也是國産兒童品牌的一大損失。

否則,難保我們不會擁有一個可以媲美“迪士尼”的綜合性兒童品牌。

至于最後說到洪衍武的利益根本所在。

無非也就是他付出這樣的代價和到手的收獲成不成比例的問題了。

這點倒是毫無疑問,絕對值。

因爲實話實說,鄭元潔既能高産又能保質保量。

他的童話,對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孩子們,是無可取代,無以倫比的。

他正是憑借這一點,在作家群體裏,長期稱霸首富的位置,堪稱奇迹。

那要把他的皮皮魯和魯西西運用到商業上,前景還用說嗎?

千萬忘了,文字作品是一切創意的源泉,能夠提供的延展性無以倫比。

隻要是少年兒童需要的東西,鄭元潔的這兩個筆下人物全都嚴絲合縫的适用。

應用多麽廣泛啊。

而且兒童用的東西,屬于細分類産品,利潤也是較高的。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陳氏父子的形象再經典,先天有他們個人和電影形式的局限。

别說拍出來的電影,因爲國家發行體制問題,個人還無法在票房上獲益。

他們的形象在商業上可利用的程度也有限得很。

僅僅适合物美價廉的日用品和京味食品而已。

這一點就造成了巨大的價值差距。

所以歸了包堆兒,洪衍武到底是不是冤大頭,鄭元潔的開價是不是太高,這當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

反正在他們自己看來,這筆一百萬的買賣實在是皆大歡喜。

對鄭元潔和趙延平來說,他們既獲得了難以想象的名利,也獲得尊重和認可。

對他們剛剛起步的事業絕對是一個較大的幫助。

而洪衍武買下的,其實是整個八九十年代。

對國内兒童消費領域,能夠造成最大影響力的國産童話人物形象。

他今後無論是發展兒童食品、文具,或是服裝,幾乎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同時還擁有了更多方面的商業拓展可能。

這才是他一經發現自己代表的“北極熊”和鄭元潔成交無望。

甯願自己掏錢,也要與鄭元潔達成交易的根本原因。

真要論價值,這兩個角色的版權運作好了,也許比房山的萬畝良田價值還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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