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商店門口最西邊兩個乒乓球案子的落成,就輕而易舉赢得了孩子們的歡心。
要知道,在“小小銀球傳四海”的年代裏,乒乓球曾爲我國突破國際政治壁壘立下了汗馬功勞。
而作爲全國首屈一指的大城市,京城人的生存空間,又從來都很寶貴。
偏偏所有的體育競技項目裏,唯有乒乓球所需的空間最爲有限,所需設施條件最爲簡單。
因此這項運動,也就擁有了無比強大生命力和群衆基礎。
實際上,哪怕在文體事業群芳凋落的年代,兵乓球運動都因京城孩子們的普遍熱愛而持續發展着。
無論是大院兒、學校還是少年宮的操場上,最常見的情景就是幾個孩子,圍在磚石或者土造的兵乓球台子,輪流操持着各式各樣新舊不已的球拍上陣搏殺。
有的球拍甚至都已經磨得光闆兒沒毛了,也依然不能減少半分孩子們獲得的快樂和喜悅。
隻可惜就是這樣廉價快樂也是很有限的。
因爲和成群成夥兒的孩子比,再多的兵乓球案子也是“僧多粥少”。
往往倆人打球,恨不能有二十人圍着。
這就導緻球分短,三四個孩子一起打球的現象極爲普遍。
另外,大院兒裏的球案是被院兒裏大孩子把着的。
少年宮和學校又都是到鍾點就關門,不走就攆。
所以這一代兒童的記憶裏,小時候很少有機會能打上幾次痛痛快快的乒乓球賽。
特别是禮拜天的時候。
真想玩兒了,除了偷摸去鑽學校的栅欄縫,幾乎别無他法。
但即使進去了也難以得逞。
因爲總是有孩子會克制不住喜悅歡呼出聲,或是爲争吵一個球的得失大聲吵吵起來。
于是很快便會引來看門老頭的巡視。
最終,從學校倉皇逃出來後,也就隻能随便找個水泥地面,用粉筆畫個界限。
然後靠躬着腰,駝着背,湊合在地上過過幹瘾了之。
那麽可想而知,洪衍武找人壘砌的這兩個球案子,在附近孩子們眼裏,那是何等幸運的一件事了。
幾乎等同于今天的孩子們一覺醒來,發現家附近要蓋個大型商場或是體育公園一樣。
但更讓孩子們驚喜的是,這球案子還不是壘起來就完了。
爲了讓這些設施正确、有效的發揮作用,真正給孩子們帶來快樂。
洪衍武居然還針對一些具體問題,做了不少煞費苦心的安排。
比方說,除了留出一個出入口,兩個球案幾乎都用鐵絲網環繞天棚架子圍了起來。
這樣就最大程度避免了孩子們撿球時跑到馬路上會出危險。
而且用的正規球網,不是用磚頭代替的。
球案平面也不是水泥的,是光可鑒人的理石面兒,算是奢華版。
再比如說,洪衍武還用每月六十塊禮賓券爲代價。
請居委會分别在中午放學和下午放學的時間段兒,派一位大媽來維護紀律,協調孩子們輪換使用球案。
基本上是以發号的辦法,中午十五分鍾,下午二十分鍾輪換一撥孩子進去。
這樣就大大的改善了孩子多,球案少的困窘。
另外爲杜絕大孩子欺負小孩子的現象,這兩個時間段隻允許小學生進去玩兒。
初中生要想打乒乓球,就隻能等到天黑之後了。
照明的問題不用擔心,洪衍武在天棚上給每個球案都架設了燈光。
雖然不是專業的體育照明,做不到亮如白晝,倒也能湊合用。
這年頭沒孩子挑剔這個,眼花了倒正好換其他人來呢,也省得隻有少部分霸着球案子。
至于周日的安排,則是上午小學生,下午初中生輪換使用。
要是再大點的高中生想玩,那可就對不起了。
爲了照顧低年齡孩子的利益和安全,球案入口處挂上了個牌子,寫明了十六歲以上謝絕入内。
不用問,對這些措施,無論大人小孩都挺滿意。
因爲不難想明白,有了這樣的規則和限制,才是真正爲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着想。
于是球案一經開放使用,附近的孩子更愛往這裏跑了。
而大人們也感到放心,不會過多的擔心孩子打架,或是安全問題。
當然,因爲來打球的孩子增多,天天泡在這兒。
又或是貪玩的孩子不回家,大人找了來。
怎麽都會帶動商店冷飲零食的銷售,這也是洪衍武預料之中的良性效應。
不過還得說一說,這小子的聰明勁兒可遠不止這麽點。
他一個筒子河裏都能尋着大洋錢的主兒,掙錢的腦子可是誰也比不了。
這不,在擴充兒童産品櫃台的時候。
除了增加諸如果丹皮、雞蛋卷、羊羹、山楂糕、杏話梅、糖豆、甜米花、牛肉幹、泡泡糖等各類流行的兒童零食以外。
他跟着就想到了乒乓球拍和乒乓球。
甚至靈機一動下,在果斷進貨的同時,他還在兵乓球台子上挂了一個牌子。
寫明“六一”當天,“北極熊日夜商店”将在此地舉行11球一局定勝負的乒乓球對抗賽。
規矩很簡單:
凡7歲——16歲少年兒童均可提前憑學生證登記報名。
比賽以三歲爲一檔,分低小組,高小組和中學組。
随機抓取對手,不設前三名。
報名參賽者僅一次參賽機會,但是連勝三人者既可獲獎。
獎品爲“義利”的“牛頭”巧克力一塊,又或是“北極熊”的汽水票六張。
以做弘揚體育精神之鼓勵。
好嘛,這一下可算把看見這告示的孩子們都吸引住了。
不說獎品挺誘惑人,關鍵是這規則門檻不高啊,明顯就是爲了普惠大衆。
想想看,隻要赢了三人,那就能得獎。
但凡水平自覺還可以的孩子,那誰不摩拳擦掌,想碰碰運氣啊?
于是在比賽即将到來的這短時間裏,不少小孩都有意識的開始了緊急訓練。
這自然直接刺激了兵乓球和球拍的銷量啊。
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何況到時候誰和誰不定是敵手呢,沒球拍的再想借人家的,或許就沒那麽容易了,對不對?
要知道當時的人們生活半徑很有限,頂多直徑一公裏,沒事不會往遠了去。
而安樂林附近既沒有文體商店,同時作爲主辦方的“北極熊日夜商店”,又挂了球拍優惠的廣告在比賽公示旁邊。
那想想看,附近可是兩所小學,一所中學呢,再加上住在附近的孩子,适齡的人數恐不下三千人。
就說有一半人知道,能來五之一,那也很了不得了。
怎麽可能沒買賣呢?
好嘛,事實上,就到“六一”前這十天工夫,商店賣出去五百多把球拍啊。
“流星”三塊二,“紅棉”三塊五,“紅雙喜”五塊。
平均下來,每把球拍能賺一塊二,還捎帶賣出去三百多個“象牌”、“兔牌”的兵乓球呢,這就是七百塊錢的利啊。
這樣回頭再看獎品的成本,一份兒僅僅七毛錢。
哪怕就是有兩千人參賽,無非也就三百五十塊而已。
裏外裏至少一倍的利啊!
洪衍武這小子的數學水平還行吧?
比賽還沒開始呢,他就已經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