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張大勺”再傳的幾個幾乎家家戶戶、日日餐餐都要用到的烹饪竅門,那說起來可就真是功德無量,讓人受益良多了。
都是些什麽呀?
首先就是怎麽用味精。
味精這東西,其實就是谷氨酸鈉,最早是1866年由德國化學家裏德豪森研制成功的。
後來日本人意識到其中的商業價值,率先創造出了工業生産的“味之素”。
直至傳入我國後,是1921年吳蘊初發明了生産谷氨酸鈉的水解法,才徹底打破了日本人的壟斷性經營。
從此,味精才以低廉的價格進入了普通民衆的廚房,和華夏飲食文化緊密聯系在了一起。
不用多說,味精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可以提鮮,增進人們的食欲。
還能提高人體對其他各種食物的吸收能力,對人體也有一定的滋補作用。
想當初“味之素”的廣告語,不就是“家有味之素,白水變雞汁”嗎?
實話實說,這要比起當今社會的保健品來,還真不算虛假廣告。
但正所謂過猶不及。
要知道,過去海外的華人,除了極少數的社會精英,幾乎都是被“賣豬仔”過去的沿海貧民。
而這些華工和華工的後代,就沒幾個懂得做菜的正經廚師,甚至是在自己家也沒上過竈的家夥。
于是他們無不把此物視爲調味珍寶。
1968年,美國和加拿大的華人餐館,竟普遍在臨街櫥窗陳列幾十個頭号味精大罐以招攬食客,可見當時濫用味精的情況到達了一種什麽樣的程度。
這樣最終在美國引發了“華人餐館綜合征”風波。
從此不但味精背起了“對人體有害”的黑鍋,華夏美食也受到了巨大的名譽損害。
所以由此可見,再好的東西也得講究使用的方式方法,否則結果就會事與願違。
說到我國内地,由于經過了一段相當漫長的物質匮乏時期,我國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許多家庭曾經連醬油都吃不起。
于是就自然形成了以味精爲主的調味習慣。
家家戶戶無論做什麽菜,差不多都要放點味精。
但可惜的是,如此常見的調料,我們常年累月在用,但會使用的人還真不多。
“張大勺”就說,味精可不是大把撒進去就行,用多了絕對會讓人惡心。
而且,還有很多菜,是不能用味精,或者用了也沒效果的。
比如說,像本身就具有鮮味的食物就不需再放味精。如魚蝦、海鮮、雞蛋等。
另外放醋的菜不宜放味精。味精在醋裏不易溶解,而且越酸的醋,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越差。
還有甜味菜也不用放味精。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鮮,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并産生一股異味。
最後,需長時間炖煮和油炸食物都不能放味精。因爲味精的效果會因長時間的烹饪和烈油高溫破壞殆盡。
所以說起來,味精的應用範疇其實相當局限,也就适用于快炒菜肴和以素爲主的湯菜罷了。
像許多人認爲華夏飲食離不開味精,甚至全靠味精才能味道鮮美。這其實太瞎掰了。
人說好廚子一把鹽,從沒聽說過好廚子一把味精的,對不對?
而“張大勺”給的正解就是,要想讓味精起到應有的作用,那就是要把少量味精先撒在要炒的菜的上面,然後大火來炒。
千萬不能出鍋之前撒味精,那也是沒有用處的,因爲這樣短的時間,味精無法充分分解,味道便無法滲入原料内部。
那麽既然談到了這裏,“張大勺”也就順帶提了提另一樣東西。
他說我們的調料裏,真正獨特的好東西不是味精,而是花椒。
花椒有獨具一格的香味,如果把肉類用花椒,鹽搓制,将會輕而易舉得到一種獨特的香味。
最簡單的使用方法,就是炒菜的時候,把油燒熱,先炸幾十粒花椒,然後把花椒撈出扔掉,再拿這花椒油炒菜。
食者會感到開胃的香味而想不明白它來自哪裏。
拌茄子如果最後澆上一小勺花椒油,爆肚頭先用花椒糖水浸一下,都會有意料不到的感受。
事實上幾乎凡是涼菜都可用花椒水來提香,而由于清真菜肴向來是不用酒的,更是離不開花椒油來殺腥。
那不用說,得此真傳,洪家自然照方抓藥又去試驗了一把。
發現果然具有魔術般的效果,特别是花椒的應用,那東西真的能喚起原料的美味,就象催化劑一樣。
而家裏的孩子們無不稱贊王蘊琳的飯菜越做越好吃了。
得此贊譽,那老太太當然高興,樂得至少年輕了十歲呢。
就連洪祿承都說,王蘊琳的拌涼菜,爆腌菜,都趕上原來衍美樓每月用一百二十大洋,專門請來做涼菜的蘇州廚子了,看來竅門就在這一勺花椒水上了。
但僅僅這兩條還不算什麽,使得洪家菜肴水準更上一層樓,功績至偉的可還有一樣呢。
什麽呀?
嗨,給肉摻水!
這句話有意思吧?
說實話,洪衍武當時乍聽這四個字兒第一感受,還以爲是注水肉呢。是恨不得尋塊豆腐,一巴掌拍“張大勺”臉上去。
心裏想,還他媽大廚呢?
這“張大勺”不會黑心屠戶附體了吧?要麽就是發豬瘟了。
有病是怎麽着啊?讓我們放着好肉不吃,吃注水肉?
很明顯,這屬于找抽的說法。
可先别急,“張大勺”要說的,當然和衛生監督部門所說的注水肉是不一樣的。他說的,其實是炒肉絲和炒肉片的秘訣。
要知道,無論作爲一個廚子還是合格的家庭主婦,肉片、肉絲炒得好不好吃,都是一個基本指标。
這件事說來似乎輕巧,當年其實對技術要求頗高。
首先刀工得有點水平,要薄厚一緻,不拖不連。
而後火候也很講究,下鍋時間稍微長了,就會老,要是時間不夠呢,就會有血絲。
還有用什麽樣的調料。根據肉的不同種類,部位,所放醬油,胡椒,澱粉,味精,白糖,料酒,比例都不一樣。
更不可能學現在那些以化學造詣見長的廚子,用什麽嫩肉粉。
所以,要檢驗一個廚子合格不合格,一個家庭主婦是否擅長烹饪,隻要來個小炒肉,也就全明白了。
這比做個有檔次的菜肴更準确。
因爲龍蝦、帝王蟹這樣的好東西,人們本來就不常吃,何況不管怎麽做也都好吃,做得好壞其實都不顯手藝。
唯獨家常菜,口味誰都熟悉,又幾乎人人會做,自然最顯能耐。
而拿王蘊琳來舉例,盡管她已經算是家庭主婦裏的佼佼者。
但說破了,她的本事就在一個“精”字上。
無論刀工、火候、調料上都付出了常人難及的耐心與細心,以細處見功夫,潔淨而取勝。
可畢竟她不是專業廚師,有些關鍵的竅門她不懂得。
她把這些都做好了,也就是把肉片、肉絲炒得好吃,要想再稱上一個“香”字,那還屬于看得見,卻摸不着的奢望。
而經過“張大勺”幾句話,如同捅破的窗戶紙一樣的指點就不一樣了。
回來一試,竟然是量變到質變,從此她再炒的肉片、肉絲,輕而易舉成了爲人稱道的拿手菜。
别說别人了,就連對肉一貫不大感冒的洪衍茹嘗過之後,每周從學校回家,都會主動帶回一塊兒五花肉讓媽媽炒了解饞。
至于說到這秘訣,其實特别簡單,真谛還就在“摻水”上了。
說白了,就是肉片肉絲在拌上調料之前,先要加上些清水,用手抓過,使清水都滲入到肉片纖維中。
此後,再按照一般的方法來腌制調味,再上火炒,肉片肉絲,就會鮮柔嫩滑,與衆不同。
這顯然也是一種“注水”,但和黑心屠戶下手的時間不同,結果就大相徑庭了。
可見注水本身不是問題,注水的時機對了,就是廚藝秘訣,錯了,那就是糟塌東西。
至于摻水爲什麽肉片肉絲就會好吃的?特别是雞肉爲何效果尤爲顯著?這或許解釋起來有點麻煩,所以“張大勺”根本沒細說。
反正洪衍武後來是怎麽問,他也就給了一句話,“好使不就完了?”
也對,好吃就行。
但無論怎麽說,有兩件事倒是可以确認了。
一是千萬不能小看咱們國家的烹饪文化,五千年的傳承不是鬧着玩兒的。
要從創造美好的角度來說,恐怕對咱們生活貢獻最大的就是好廚子了。他們能調和五味,化腐朽爲神奇,不能不讓人尊重。
二就是通過這一次次的驗證,洪祿承和王蘊琳對“張大勺”的廚藝已經心悅誠服,頗爲神往了。
别看人家壓根沒上竈比劃,給的傳授基本都是随口幾句話的指點,但真是人家一句話,你自己十年都未必能摸索明白的。
所以老兩口不但囑咐洪衍武要好好相待這位名廚,還生了結識之心。要洪衍武和陳力泉代請“張大勺”來家中赴宴。
隻可惜“張大勺”脾氣那是相當古怪的,竟讓洪衍武和陳力泉的邀請無功而返。
既如此,那洪家也就不好再勉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