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串串的粉裏藏白,白裏透粉的花朵開得如此浪漫,如此灑脫,根本沒有一絲閃念和猶豫。幾乎在一夜之間就挂滿了枝丫,怒放在溫暖的陽光下,引來蜂舞鳥鳴。
這種繁花似錦的美麗,讓任何人看了都會感受到一種奔放的幸福。似乎隻要多看上那麽幾眼,什麽煩惱和愁事都不在了。每個人的生活和未來,也會變得如此絢爛似的。
洪衍武相當遺憾老房子正在改造修繕之中。由于“花廳院兒”裏整日亂糟糟的,不但人來人往,還有沙堆、磚牆。這就使他沒有辦法和“糖心兒”一起牽手賞花。
現在看來,這種“隻羨鴛鴦不羨仙”的美事兒了,也隻能寄希望于明年了……
應該說,這一年的四月份是自“運動”以來,京城風貌最欣欣向榮,最朝氣蓬勃的一個月。因爲這個月我們的共和國,與“時尚”兩個字聯系之緊密是前所未有的。
這不像以前那樣不經意地開了個小縫兒,僅僅是幾首歌,幾款布料或是某種時髦的産品悄沒聲兒地出現在人們的生活裏,而是全方位的複蘇和奮起直追似的“試水”。
這個月初,法國時裝大師皮爾?卡丹受邀首次訪華,他在民族文化宮臨時搭起的T型台上,讓外貿界和服裝界的部分國人第一次領略到了外國時裝設計師的服裝表演。
表演當天的現場,在流行音樂的伴奏下,走着貓步的8個法國模特和4個日本模特,與台下穿着藍灰制服,屏住呼吸觀看的觀衆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特别是當一位金發女模特在T台中間停下,興之所至撩起對襟的長裙時,台下觀衆竟不約而同地向後仰身。簡直像在躲避着一種近在咫尺的沖擊波。
這一幕,在後來導緻了一些負面報道和反對意見的出現,使得皮爾?卡丹滬海之行接待規格降低,遭遇冷淡,表演的場次和觀衆人數也都大打折扣。
但這位大師畢竟是“第一個勇于吃螃蟹的人”,他在共和國開創了服裝表演的先河。無論怎樣,誰都不能妨礙皮爾?卡丹的名字和品牌在共和國的土地上變得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相同的,故宮和太廟的屋角和飛檐也給這位法國當代的“馬可?波羅”帶來了極大的靈感。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受到啓發的他特别注重肩部設計,因而把墊肩和在他服裝裏廣泛運用。
而作爲第一個敲開我們國門的國際品牌,這無疑影響了我國時裝流行趨勢,使得有墊肩的服裝幾乎在整個八九十年代一直熱賣。
于此同時,與“皮爾?卡丹”帶來的這場“官方内部演出”交相呼應的,是在民間,“喇叭褲”已經徹底形成了一股流行風潮,完全動搖了這個東方大國數十年來的整齊劃一和單調枯燥。
其實這種源于水手褲的玩意,和燙發、大背頭一樣,早在1966年之前,在六十年代的“社會青年”中就曾經流行過。後來是因爲“破四舊”才“夭折”掉了。
如今相隔已經十年,在世界範圍内的流行早已接近尾聲。能通過港澳同胞帶進來的“喇叭褲”又不多,按理說,原本是沒有恢複再流行的基礎的。
可偏偏由于禁锢過久,年輕人審美變得很畸形,特别願意追求誇張。以至于從進口電影和電視上一發現這種奇裝異服,好多人就争相效仿。竟使得這種“過了時”的服飾,不但在國内各地迅速流行,而且又保持了很長時間的流行熱度。
當時最流行的“喇叭褲”顔色是米黃色“咔叽布”的,因此有“狂不狂,看米黃”之說。
又有些年輕人喜歡在“喇叭口”上做文章,自制的“喇叭褲”,最寬甚至達到了一尺二,兩條褲腳的寬度都超了腰的尺寸。
另外,許多人在穿“喇叭褲”時,還會穿上高跟的皮鞋,有的鞋跟上釘上三角鐵片。走路的時候,皮鞋踢踏響,褲腳掃馬路。再帶上蛤蟆鏡,拎着“四喇叭”的錄放機招搖過市,那回頭率絕對是百分之百。
當然了,這種“服裝怪”的命運與“皮爾?卡丹”的首演待遇如出一轍,從重新流行之初就遭遇各方各面的批評和抵制。
有許多人看不慣,認爲這簡直是大阿飛!流氓!玩兒鬧!反正穿奇裝異服的不是好人。
爲此,他們斥責年輕人過于輕浮,說這是代表着西方腐朽、虛幻、沒落的東西。
畫漫畫的人馬上抓住時機,将穿着“喇叭褲”的年輕人畫成反面人物,大有古代怒斥“服妖”之勢。
相聲演員更是不失時機,編出相聲段子。說他們胡同裏自從有人穿喇叭褲,從此竟不用掃胡同了。爲什麽呀?褲腳像掃帚!
甚至随之還出現不少的街頭壓迫行爲。一些派出所和單位保衛科人員,一經發現有人穿“喇叭褲”,必要用剪刀強行剪破,方爲之後快。
直到《青年報》寫了一篇文章論證,說我國唐代壁畫飛天裏的人物也穿喇叭褲,說它是源于我們民族的,而不是西方,反對的聲音這才小了一些。
可無論怎樣,千萬都不要小看“喇叭褲”對我國服飾文化造成的沖擊。
因爲它不但促使國人開始采用A字服裝廓形,而且将國人對身高标準提高了十厘米。
這一代的年輕人就是因爲“喇叭褲”才開始崇尚西方人的體型。
招聘、找對象,對男女方的要求分别從五六十年代的1.65米和1.55米提高到1.75米和1.65米。甚至小夥兒們情願找比自己高的姑娘爲配偶。
到現在人們都很難置信,一種服飾的流行竟會産生如此巨大的力量,但這确實是曆史事實。
服裝開放的意義還不僅僅隻以上這些。别忘了,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如何把美麗保存下來同樣是每個人的期盼。
于是不但燙頭、蓄發、留胡子、穿高跟鞋、尖頭皮鞋、新式服裝,這些“破四舊”前的“時髦”統統複蘇了。“照相風”同樣不可抑制地刮了起來。
照相技術已經發明了近200年了,此前此後都有人照相。而這一次有所不同的是,社會主要流行群體有二。除了真正攝影愛好者以外,還有一種就是談戀愛的。
酷愛攝影技術的人,對器材本身了解的非常仔細,什麽功能都非常清楚。他們什麽都拍,拍出的照片效果很好,盡管不少是業餘愛好者。但他們裏面往往是大師輩出,有着堪比專業人員的水平。
比如說當月,全京城都在談論的,一個在中山公園舉辦的,題爲《自然,社會,人》的攝影展,舉辦者就是一個叫“四月影社”的民間團體。正是這些攝影愛好者們,開了新時期民辦藝術活動的先聲。
而談戀愛的人就完全不同了。正值春暖花開,萬物複蘇之季節。兩個人一起出遊享受陽光與生活是一。更主要的是拉風。
這種虛榮還不單是體現在照片上,回頭拿給人一看,哪兒哪兒我去過,留下了靓照不負青春。同時也可以證明私用相機咱有,買了膠卷随便地拍,借此換得他人的羨慕。
其實最大的享受還是在拍照當時的拿一刻。當時的男女戀人往往心有默契,都愛找人多的地方來拍照。
女的打扮漂亮,手拿紗巾風度翩翩一擺造型,男的再一掏相機一通緊忙和。這個過程就别提多體面了。
這是因爲當時拍照得靠人手工對焦距,相機普遍個兒頭又大,還都帶着牛皮套。陽光下閃閃發光都跟小鋼炮兒似的。
無論拍照男女,那感覺基本上就相當于如今的一對戀人開着輛豪車上馬路兜風。是必然會引來豔羨的眼神和議論的。誰能不美啊?
隻要注意一點,别太過嘚瑟,爲了取景,就肆無忌憚地攀上跳下,那就不會出現諸如摔傷或失足落水這種掃興事兒了。
與“喇叭褲”和“照相風”具有同樣流行傳導威力的。還有“吉他熱”和“跳舞熱”。
自鄧麗君風靡不久,七十年代崛起的台灣校園歌曲又傳了進來。
較之鄧麗君的柔媚,校園歌曲更多的是清新、平易、如話家常、如述心語。一時間,《童年》、《橄榄樹》、《外婆的澎湖灣》、《走在鄉間的小路上》廣爲傳唱。
再加上1978年底爆發的雲南知青群體事件,促使着國家上層不得不改變了知青政策,爲返城開了口子。直至今年年初,已經有不少青年人回到了闊别已久的故鄉。
于是,在未辦妥關系之前,在未找到工作之前。這些無事可做的年輕人中,就有不少人把精力放在了一把吉他上。
當時沒有專業教材和老師。誰會的也不多,技巧全是靠口口相傳、自我摸索和相互學習。
現在的人很難想象當時人們學琴的熱情,那并不是對無聊生活的一種調劑。而是一種生活的必需品。
因爲沒有吉他,這些沒有事幹的年輕人就會充滿暴躁和落寞,完全是一把吉他給了他們自信和目标,也給了他們證明自己比别人強的機會。
當時的特點是崇尚高手,技術要求革新,渴求新知強烈。于是一天狂練琴十二小時的大有人在,彈琴彈到手破了根本沒人在乎,幾乎可以肯定,每把吉他的琴弦都挂有其主人的鮮血。
而且由于缺乏空間,練琴的年輕人大多會選擇在公園練琴。又都是血氣方剛的年紀,這樣也就必不可免地引發了“碴琴”之風。
顧名思義,“碴琴”與“碴架”之舉類似,唯一的區别是以琴藝決勝負,誰輸了要把琴給對方,充當其戰利品。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講規矩的。所以演變到最後,“碴琴”完畢,跟着那就是“碴架”了。
由此也就不難解釋,爲什麽八十年代的搖滾會在京城開始興起。九十年代民謠和某些樂隊輕而易舉地打破了整個國家沉悶的音樂氛圍,創造了一堆一堆的音樂神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