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剛一停下,四面車門就幾乎同時打開。
随後車上就陸陸續續下來了六個人。
三男三女。
男的走一起,女的走一起。
開車的是一名身着淡藍色西裝的男子,頭發梳的一絲不苟,并且打上了摩斯,被陽光一照,還泛着光。
另外兩名男子就稍顯普通,長得一般,個頭也不高,走在淡藍色西裝男子身後,好似以對方爲首一般。
至于三個女孩子,長相都還算不錯。
雖然沒有到李冰霜這種頂級美女的級别,也沒有李靈那種溫婉靈秀的麗人模樣,但整體看上去,卻都透露出幾分青春活潑的感覺。
三個女孩子相互挽着手臂。
她們顯然都有過精心打扮,臉上妝束明豔,身上的衣服也光鮮亮麗,一下子就将她們原本就還不錯的樣貌給展現出來。
“浩哥,她就是何素。”黃建給陳浩做着介紹,随即指了指三個女孩子中,最左邊的那個。
陳浩微微點頭。
他原本還以爲這一次會跟上次一樣,黃建又碰上什麽不良的女孩子找接盤俠呢。
不過現在看去,這三個女孩子都挺正經的。
那個何素在三人裏面反而是最普通的,面容也沒有多麽精緻,略顯嬰兒費,就是笑起來很親和,讓人容易親近。
最漂亮的就屬中間那個女孩子。
聽黃建介紹,那女孩子名叫劉芯,是爲首那個英俊男子的女朋友。
“這個劉芯是幫我的,可她男朋友卻是幫那個家夥的。”黃建又悄悄給陳浩指了一下最右邊的那個男子,就是挨着何素一起的。
那男子長相普通,最突出的可能就是微微亮的“光明頂”,讓整個人看起來像一下子老了十歲。
我去!
陳浩無語的搖了搖頭。
黃建雖然不算多帥,但卻也比這種人強多了,兩人如果站一塊兒,隻要女人不是眼瞎,就知道該選誰了。
當然,前提是兩人條件相同。
不過就目前來看,問題似乎就出現在條件上。
這時,對面街道上的三人已經穿過馬路走了過來。
黃建也趕緊迎了上去,直接走到何素身前,臉上帶着憨笑,撓了撓頭,道:“你來了。”
何素還沒說話,最右邊的女孩子就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什麽叫你來了?說的好像我們不是人一樣。”
中間的劉芯微微抿嘴,也想笑。
何素臉微微一紅。
黃建頓時尴尬的不知所措,本來有許多話要說的,可是一見到何素,千言萬語就全部卡在了喉嚨。
一旁的三個男子也是嗤笑不已。
“好了,張莉,别開人家玩笑了。”還是劉芯出聲說道,化解了尴尬,然後看了眼飯店門口沒過來的陳浩,問道:“黃建,你也帶了朋友過來?”
黃建點了點頭,給幾人介紹:“那個是我浩哥,他叫陳浩。”
浩哥?
衆人一愕,紛紛打量陳浩。
可是怎麽看,怎麽覺得黃建明顯要比陳浩年齡大的多。
可爲什麽黃建會叫對方“哥”呢?
不過也沒人多問,隻當陳浩是社會上的混混頭,所以才會被人稱作“哥”。
以至于大家看向黃建時的目光,也略微有了變化,隐隐帶着不喜和鄙視。
是個正經人就不喜歡混混。
黃建卻還沒發現,然後熱情的就要招待大家去裏面。
陳浩雖然沒過去,但那邊的說話聲他卻清楚的聽到了,心中不禁爲黃建的情商感到無奈。
很快衆人就依次進入。
當看到黃建安排的大廳座位時,劉芯的男朋友就忍不住皺眉,接着向旁邊光明頂男子使了使眼色。
對方立刻會意,然後悄身離開。
“怎麽不安排個包廂啊?外面這麽吵鬧,怎麽吃飯啊?”劉芯的男朋友皺眉說道。
黃建立刻道:“包廂都被人預訂了,實在不好意思,大家就先将就一下,等下次,下次我一定弄個包廂,然後再請大家吃飯,順便給大家陪個不是。”
“下次?哪個人有這時間陪你吃飯啊?”劉芯的男朋友再次不爽道,看向黃建時,一臉的不滿意,“你看看你,這麽點小事都做不好,何素跟着你,能幸福嗎?”
黃建身子一僵,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倒是那個劉芯一直幫黃建說話:“吳哲,這是人家兩個人的事情,你就少說兩句吧,而且我覺得坐外面也挺好的,挺熱鬧。”
她的男朋友叫吳哲,就是那個英俊男子。
吳哲還是挺給女朋友面子的,口中嘟囔了兩句之後,就沒再說什麽了。
他也在追求劉芯的過程中,所以還是比較聽女朋友話的。
而就在衆人準備落座的時候,剛剛離開的那個光明頂突然跑了回來,臉上帶着笑,人還沒過來,聲音就先傳來:“大家别坐這兒吃了,都去包廂。”
“去包廂?黃建不是說,包廂都被人得預訂了嗎?”張莉疑惑的開口。
光明頂笑哈哈道:“他也說了隻是預訂,我跟這裏老闆熟,所以老闆就安排咱們先坐包廂裏。”
其實他剛才隻是給服務員塞了點錢,對方才免爲其難的讓他們先去其中一個包廂。
反正也沒人知道,就任由他随便吹牛。
衆人一聽他的話,都露出敬佩之色。
那叫張莉的女子更是誇張道:“胡高,你真行啊,居然都跟皇漢軒的老闆認識!以後來這裏吃飯,能不能給咱搞點優惠什麽的?”
“呵呵,當然可以。”光明頂真名叫胡高,他聞言笑着點了點頭。
但一雙眼睛裏,卻露出不屑和鄙視。
這個叫張莉的雖然比何素還要漂亮一點,但卻是個整容後的産物,而且即便是整容了以後,也沒劉芯漂亮。
加上性格太張揚,胡高才選擇追求何素的。
另外一名男子在旁邊幫襯道:“胡高現在可是咱們管理局的小科長,平時在一起吃飯喝酒的都是皇漢軒老闆這種級别的,人脈很廣。”
說這話的時候,大家都有意無意的看來眼黃建。
畢竟黃建和胡高都是追求同一個人的,現在一比較,很明顯,胡高更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