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連隊有兩個最老的兵,一個是雪豹,一個就是獨狼,兩個人的性格也很奇特。雪豹是東北人,非常熱情,也喜歡交朋友。而獨狼是一個孤僻的人,喜歡獨來獨往,這非常符合一個高手的特點。雪豹拿着吉他,坐在篝火前對着篝火慢慢地彈唱着:還記得那年報名參軍嗎?還記得第一次穿上軍裝嗎?還記得營房前的那棵樹嗎?還記得愛訓人的排長嗎?
我發現他們都喜歡這種普通的,能夠抒發個人軍營情感的歌曲,我不知道誰做的歌曲,但是,卻能夠體現一個人,在整個軍旅生活中的悲歡離合。指導員告訴我:“這是軍營民謠,在我國軍隊體系中,這種歌曲最受士兵喜愛,因爲他樸實,不需要太多歌唱技巧,又能夠表達自己的情感。”我好像聽說過軍營民謠,于是問道:“有一首叫我的老班長的歌,也是軍營民謠吧?”指導員點點頭說:“這些歌都是一個叫小曾的退伍老兵寫的,在部隊中,他就是最大的明星,比那些地方上的歌星還受歡迎。說實在話,我還沒有見過一首歌曲,能夠被大家傳唱這麽久,依然受追捧。”我想了一下說:“我記得在軍訓的時候,班長都會教我們唱這首歌,那個時候就是覺得好奇,好聽。這首歌給我的感覺就是,比起那些正規的歌唱家,更能被人接受。”
就在我們閑聊的時候,士兵們突然大喊道:“三排的,來一個,叫你唱你就唱,婆婆媽媽不像樣,冬瓜皮,西瓜皮,不許耍賴皮。”我好奇的看過去,卻見賴排長正站在桌子前,用手指着士兵說:“瞧你們那個樣,平時吹牛吹上天了,自己這行,那能耐的,好像什麽都會,現在怎麽了,蔫了。”指導員笑着說:“賴排長帶兵是好樣的,其他的就太差了。他的兵,就知道訓練,很少有時間去搞文藝。”我點點頭說:“賴排長人不錯,就是這脾氣不是太好。”指導員說:“是啊!說了多少回了,讓他改改,就是不聽。”
這時,楊排長将格格拉走了,說什麽:“這種場合,女人不該和男人在一起,應該跟她們一起,才對。”我想說些什麽,卻被指導員攔了下來說:“女人就喜歡在一起八卦,不用管她們。”說着,指着從賴排長隊伍中走出的士兵說:“他是個新兵,在地方上是學樂器的,他父母本想讓他進樂團,他卻突然想當兵。剛下連不到三個月,就被賴排長練成了好手,在今年的新兵中,他是最好的苗子。”我看着那個新兵,隻見他長得有些瘦小,但是,從步伐上判斷,其手上的功夫應該不錯。
我本以爲那個新兵會表演一段樂器,沒想到他也和其他人一樣,唱了一首《鴻雁》。沒有任何伴奏,在寂靜的夜色中,他的聲音仿佛與自然融爲了一體,可以說,這是我聽到過最美的聲音。時間一點點的過去,不知不覺中,大家都已經喝的差不多了,那六隻野狼也變成了我們肚子裏的食物,隻能是過去式了。最後,所有人圍在篝火前,手拉手又蹦又跳的狂歡後,才算結束。
送走邊防官兵,我将牛羊放出後,就回到蒙古包中睡着了。這一覺,直睡到昏天暗地,連時間都忘了,要不是格格叫我起來吃飯,恐怕我什麽時候能睡醒都是個未知數,就連夜晚狼群那恐怖叫聲,我都沒有聽到,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我才從睡夢中測底醒來。剛剛睡醒,我的頭一陣疼痛,身體乏力,直到吃完格格做的奶茶泡炒米,整個人才又活了過來。
我擡頭看到六張狼皮挂在繩子上,已經有些風幹了。格格說:“這六張狼皮都是上等的,唯一不足的是,狼皮上有槍眼,我們可以自己做皮衣,冬天可以禦寒。”我點點頭走到近前,發現每張狼皮上都有幾個窟窿,明顯是槍支造成的。這讓我又想起前天夜晚的經曆,那中了數槍卻不死的頭狼,依然讓我感到迷惑。
午後,我騎着老馬在草原上閑逛,而四周那美麗的景色卻無法吸引我的目光,我始終在想着那些神秘而又不可思議的狼。老馬已經二十幾歲了,我記得五歲那年,在距離我家牧場不遠,父親發現了一群野馬,當時我一眼就看中了這匹剛剛成年的小馬,随後,父親用了很久的時間,才将它抓到。現在,我已經二十四歲了,十九年的時光,小馬長成老馬,它一直陪伴着我。
我騎在馬上,任由它自己到處亂走。大腦中,反複思考着:那隻頭狼怎麽會違背常理,在連中數槍的情況下,還能夠行動?要說沒有打中,那是絕對不可能的,獨狼是經驗老道的槍手,絕對不可能打不中。還有,我明明用馬刀在頭狼身上劃了幾道傷口,獨狼卻說那頭狼身上根本沒有傷口,這是怎麽回事呢?難道是我做夢?還是獨狼看錯了?最後,那兩隻白狼在聽到狼叫聲後,放棄攻擊我們,而逃跑了,更是讓我感覺奇怪。那白狼明明能夠上樹,卻爲什麽費了這麽大代價得來的利益,卻不要了呢?我想着想着,就感覺頭腦有些不夠用了,恐怕就是在給我三個腦袋也想不明白。
老馬在草原上亂走,我隻顧着想事情,根本沒有管它走向那裏。在我不經意的擡頭時,我看到不遠處有幾棵胡楊,腦海中瞬間想到了昨晚伏擊野狼的地點。我仔細一看,果然,那密集排列在一起的十幾棵胡楊,正是那裏,我心中一陣猶豫,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心中暗暗嘀咕:老馬和我真是心有靈犀啊!我正想着這片胡楊的事情,它偏偏就往這裏走,是過去看看,還是不過去呢?
我坐在馬上沒有任何動靜,而這時,在距離胡楊還有兩百米的時候,老馬竟然轉身往回走,這讓我心中感到奇怪。我急忙跳下來,牽着它向胡楊走,老馬卻不肯,還用頭撞我。我知道,它是在告訴我,那裏有危險。但是,越是這樣,我越想要看看。我将目光再次看向胡楊那裏,并沒有任何異樣,藍天白雲下,靜靜的草原,高聳的胡楊,唯一讓人感覺不舒服的是,那裏沒有一隻活着動物的身影。
我拍拍老馬,拿出獵槍,獨自向胡楊走了過去。兩百米的距離,說近不近,說遠也不是很遠。剛開始,我還小心翼翼的,一邊走一邊觀察四周的動靜,可是,這裏的一切都太正常了,我心中想道:現在是白天,不是夜晚,在這一望無際的草原上,我都能夠看到千米以外的事物,如果有狼之類的動物出現,應該有足夠的時間應變。
想到這裏,我的膽子壯了一些,放開腳步走了過去。白天要比夜晚,看得更加清楚一些,當我走到胡楊林中,隻見地上到處都是腳印,有狼的,也有人的,還有一些子彈殼散落在地上。但是,卻沒有見到一隻狼的屍體,包括我殺死的那隻頭狼。我的神經再一次繃緊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那頭狼明明被我用馬刀,在肚子上劃開了一道巨大的傷口,怎麽會不見了呢?
我的目光在四周到處亂轉,想要找到頭狼的屍體,卻發現一棵樹上,有狼爪抓過的痕迹。我猛然想起來,這棵樹就是那一夜我所藏身的地方。我走了過去,用手摸了摸樹上的抓痕,發現抓痕最深的地方,如同用鈎子勾的一樣,深深的将樹肉摳出一塊。我随後想到了什麽,在附近地上尋找了一下,當一片已經發黑了的血迹出現時,我的心終于松了一口氣,這證明,我那天确實在這裏與頭狼搏鬥過,可是,我又疑惑了:這片血迹範圍很大,明顯是我殺死的頭狼留下的,而屍體呢?這時,我又想起了獨狼的話:頭狼身上沒有傷口,無論是槍傷還是刀傷,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