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她是真的知道錯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剛剛姜董說的也對,她還年輕,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啊。”
“唉,這次是把命都豁出去了呢!”
沈繁星的視線盯着地上被壓制住的男人看了一會兒,突然冷冷地笑了一聲。
“如果我不原諒你,是不是就浪費了你的一番苦心?”
沈繁星蒼白的臉上一片痛苦,沈繁星卻一把甩開沈千柔拉着她的手,看着手腕上被攥出的一圈紅痕,伸手揉了揉。
她擡腳緩緩朝前走着,最後蹲在被按趴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唇角的弧度更大了幾分。
“可惜啊,你的苦心還是要浪費了。”
沈千柔死死咬着唇,一語不發,疼痛難忍的靠在楊麗薇的懷裏。
沈繁星站起身,淡淡笑道:“是不是覺得無所謂了?反正你爲了求得我的原諒,連命都可以不要了,就算我不原諒你,别人也會原諒你。”
楊麗薇在旁邊氣的咬牙切齒,“沈繁星,你還有沒有良心?千柔就算是再有錯誤,她也知道錯了,今天她可是拼了命的保護你!”
“不,她今天是雇人殺我,結果未遂。”
楊麗薇氣的目眦欲裂,根本沒有注意到她懷裏的沈千柔眼裏一閃而過的慌亂。
“沈繁星,你到底在胡說什麽?千柔雇人殺你?你眼睛瞎了嗎?她爲了救你,自己都快死了!”
“死不了。她怎麽可以舍得讓自己死?”
沈繁星冷笑着,走到她身邊,在衆目睽睽之下,一把将沈千柔肩胛骨上的刀子拔了下來。
“啊——”
沈千柔疼的尖叫一聲,鮮紅的血液也随之噴湧而出。
衆人紛紛到吸了一口涼氣。
早就知道沈家大小家不是一個善茬,現在親眼看到,傳聞當真一點兒都不假。
硬生生把刺進身體裏的刀拔出來這種殘忍血腥的事情,她做起來不僅不手軟,而且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這個女人,貌似有點可怕。
“千柔,千柔!你沒事吧……沈繁星,你這個賤人,你就是個瘋子!”
沈繁星唇角雖然勾着一抹弧度,但是臉上展露的笑容卻陰森森地讓人看着發寒。
她再一次走到那個行兇的男人身邊,蹲下身淡淡地看着他。
“看來監獄你沒蹲夠。”
男人神情微微一愣,沒想到這個女人居然還記得他。
片刻之後,他臉上又浮上一片猙獰,“都是因爲你這個賤人,我爸才會死!”
“你爸是誰?”
“你……”男人咬牙切齒。
“我連你爸是誰都不知道,他死了你怨我?你爸什麽時候死的?”
“今年初夏……”
沈繁星一臉當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因爲你替你女神出氣到我的小區砸了我的車,所以被關進了監獄,然後你爸就被你氣死了?”
“你……你他媽放屁!明明就是你,我們根本沒有犯什麽大罪,你憑什麽要讓派出所關我們那麽久?如果不是你在背後使絆子,我爸根本就不會死!”
沈繁星被他吼的又是一陣冷笑。
“你怎麽不說,你替女神出氣,爲什麽你女神不想辦法往出救你們呢?”
“這本來就是我跟她兩個人的之間的事情,是你們被煽風點火做了蠢事,如今又被你女神洗腦了?小弟弟,你這次又被你女神給騙了,看看,我好好的,她現在根本不想讓我死,而是想借你的手,給她自己找條活路。你沒聽到嗎?她剛剛讓我原諒她?你怎麽不長記性呢?父親沒了,自己的人生,也毀了,你父親九泉之下會是一副怎樣的心情呢?你母親……下半生又該指望誰?”
男人的臉色猛然一白,話已經說的這麽直白,再蠢他也該反應過來了。
“沈千柔,你這個賤人!毒婦!去你媽的一百萬!我要殺了你!賤人!”
男人忽然狂躁起來,掙紮着恨不得要把沈千柔千刀萬剮。
沈千柔現在疼的幾乎要昏厥過去了,事情到了這一步,害怕地縮在楊麗薇的懷裏,瑟瑟發抖。
“不,不是我!我沒有!”
“就是你!”男人怒吼道:“你跟我網上聊天的記錄我都留着,我早就讓朋友查了你的IP,就他媽是你!還有給我轉賬的賬戶!查出來也是你的名字!你們有錢人,是不是特看不起我們這些窮人,以爲我們不會想到查這些,所以連拐彎兒抹角都不用?!活該,你這個賤人!我死,也得拉着你陪葬!”
沈繁星笑了笑,站起了身,低頭朝着沈千柔看了一眼。
“所以,沒用的,沈千柔,省省心吧,今天的傷不僅白受了,而且……”
而就在這個時候,門口突然出現幾個穿着制服的人,瞬間引起了一片嘩然。
就算這沈繁星多麽的人氣旺盛,但是最多在商業圈子裏吃香,難道還被列爲政——府重點保護對象了?
不過來參加壽宴,爲什麽還要穿制服?
還沒等他們驚訝多久,緊跟着後面又進來一批穿着制服的人。
看到後面這批人,在場大部分的人都紛紛變得安靜下來。
可謂是商人最愛又最恨的一種人……工商執法人員。
工商局,可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這做生意,多多少少都有點投機取巧的小動作。
試問在場的所有人,誰會喜歡他們?
兩撥人一起打了照面,然後一起朝着這裏走了過來。
“你們要幹什麽?!”
楊麗薇抱着沈千柔一臉警惕地看着他們。
爲首的兩個人朝着沈繁星簡單地敬了一個禮,沈繁星點了點頭,朝着地上趴着的男人看去。
“他,持刀殺人。”
穿着黑色警官制服的人蹙了蹙眉,見男人不否認,命令手下将人壓了起來。
之後又看向地上的沈千柔,“她,雇兇殺人,抄襲我的作品獲得Rosanna稱号謀取利益和名譽,以及……雇人強女幹未遂……證據全都在這裏!至于屬于你們哪個部門管我不多問,隻想要滿意的結果。”
三大項罪名,并駕齊驅,還證據确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