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撿完信爬上來,一陣熱血湧上腦門,差一點兒暈倒。明遠急忙扶住她。曉峰拿起一封信,交給收錢的服務員:“收錢。100塊不用找了。”服務員眼睛瞪圓,懷疑遇到女瘋子。明遠與胖子一臉囧色。
小孩大聲提醒道:“媽媽,那不是錢,那是叔叔的情書。”聽到小孩的話,明遠與曉峰一起囧了。安徒生曾經說過——關鍵時刻,孩子總是最清醒,最有勇氣說出真相的人。
曉峰這才發現,自己累糊塗了。餓着肚子抱着孩子,在答辯會演講一上午,在太陽底下跑半天,連中午覺都沒睡,又喝了幾杯啤酒,有點大腦缺血短路。她一向是這個毛病,蹲久了忽然起身,就會頭暈眼花。黎明遠做夢沒想到,一臉聰明的複旦妞,居然會出這種狀況!
後來的事實證明,如此大腦短路的情況,發生在林曉峰身上,絕對屬于家常便飯。這是她從小的毛病,隻要累了餓了困了,或者喝幾杯啤酒,就會大腦缺血短路,輕則眩暈重則糊塗,各種小女生脾氣,各種胡攪蠻纏,各種腦子秀逗,令黎明遠防不勝防。
她轉頭問龐士紳:“你身上帶沒帶錢?等下一起還給你。”
龐士紳開玩笑道:“不愧是狀元女。沒錢都敢請客吃飯。”
曉峰幽默地回應:“本來就沒錢啦,窮的叮當響,我再食言而肥,不請你們吃飯,豈不成了賴賬鬼?”
龐士紳随聲符合:“那是。有損狀元女的聲譽。”
曉峰繼續吹噓:“MBA的專長之一,就是資本運作,利用别人的錢,打點自己的事。即使身上沒有錢,該充大款還得充大款,該做東家還得做東家。”
“一共三十五塊錢。”服務生打斷她的吹牛。
龐士紳慷慨付賬:“今天我做東家吧!下次你有錢再請。”
曉峰信誓旦旦:“明天我一定還你。”
龐士紳熱情回應:“同學之間别客氣。”
可憐的黎明遠,被客氣晾在一邊,頂着軟飯男的帽子,被兩個MBA無視,被一群陌生人圍觀。區區三十五塊錢,居然成了衡量他和龐士紳慷慨程度的标杆!真比窦娥還冤啊!
三人吃飽飯出門,龐士紳的手機響了,居然是陳怡打來的:“曉峰包在老師那兒。剛才忘記告訴她了。讓她一點半鍾後去拿。”
林曉峰喜出望外,急匆匆趕回學校。老師一點半上班,看大鍾差不多到點,抱着孩子上二樓,一邊自言自語:“希望能找到包。要是找不到,我連家都回不成了。”
龐士紳琢磨一下,跟土财主約吃飯,早已過了時間,與其追悔莫及,不如舍命陪美女,送佛送到西,萬一她找不到包包,自己就送她回家。黎明遠也是同樣心思。兩個男人心照不宣。一起尾随女生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