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沖他歉意一笑,拒絕他的好意:“他不敢一個人坐車。”
明遠善解人意,不因被拒絕而氣餒,繼續提供幫助。
“我小時候也這樣。一生病就膽子忒小,害怕見生人。要不你們一起坐上來,我載你們過去。我的車技還不錯,不會把你們摔了。”
女生看看他的坐騎,略微猶豫了一下,仍舊搖頭辭謝:“我還是走路吧。快到了。”
黎明遠的坐騎,是一部二手自行車,去年入校時,花100塊錢買的。他不是買不起車,而是刻意低調,不想脫離群衆。普通研究生,不同于MBA,大多數是清貧學生,開車的是極少數。
隻可惜低調這種事,在拜金的MBA女生眼裏,等同于無能。與其坐自行車,她甯可走路。
孩子的心很敏感,聽着兩人的對話,嘴巴一撇一撇,眼圈立刻紅了,淚珠兒在眼眶裏打轉,表情異常豐富——腳丫受了傷,已經很疼了,還被壞人當做膽小鬼,還不許媽媽抱着,真是一肚子委屈!
女生很懂孩子心,忙替他解釋一句:“他以前膽子很大,很喜歡坐自行車,前不久夾傷腳,才不敢一個人坐了。這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明遠這才明白,原來小朋友的腳傷,是被自行車輪子夾的,難怪他不肯上車呢。
坐自行車被夾傷腳,幾乎是每個70後小朋友的噩夢。他小時候也被夾傷過,傷口深及腳踝骨,疼了兩個多月,痊愈後腳後跟留下一個疤。
想不到2000後,居然也有這種遭遇。明遠的同情心更盛。
想自己有啥好幫忙?看女生的挎包很重,沖口而出一句:“我幫你提包吧。”
話一出立刻後悔,女生的私人包包,一般都有貴重物品,怎會讓陌生人幫忙提?這不是自己找堵嘛?
哪知她不再拒絕,放心地将挎包交給他。
這一飽含信任的舉動,令明遠大爲感動,将她的包放車筐裏,帶子繞在車把上:“一定要多纏幾下,免得被飛車黨搶去。”
女生瞅他一眼笑了,覺得這男生太細心,比女生還小心翼翼。
明遠看到她笑容,立刻感覺親近不少:“你們從哪裏過來?要去哪兒?”
女生一邊往前沖,一邊簡潔地回答:“管院。”
明遠加快腳步跟上:“以後不要闖紅燈,很危險的,那些卡車根本不看人。”
女生回頭瞥他一眼:“我趕時間。答辯會馬上開始了。”
明遠覺得奇怪:“現在是十一點半。學校食堂都開飯了。你們咋選這個時間答辯?”
女生回答幹淨利落:“商學院學生太多,教授人數有限,時間表排得很緊。”
“你是經濟管理系的?”明遠好奇追問。
女生懶得再回頭,直截了當地回應:“我讀MBA”
哦,原來跟龐士紳一樣,花錢讀的研究生。難怪說學生多呢。
MBA的研究生,與其它科目不同,屬于授課式研究生,一個班五十多個人。幾百個學生要答辯,當然排得時間很緊。
在黎明遠的眼裏,所謂的MBA,根本不算正經碩士,不過花錢鍍金的玩意兒。龐士紳那種闊少,花錢鍍鍍金很正常,如此清純的女孩子,居然也想鍍金?明遠有點兒失望。
他想象中她的專業,應該是中文系,學古典文學專業,一張嘴就是唐詩宋詞;或者外語系,學英文或法語專業,能大段背誦莎士比亞;或者設計系,學室内設計專業,與追他的女生一樣,會畫漂亮的插圖,會寫浪漫的情書;或者音樂系,學小提琴或者作曲,沒事彈琴跳個舞,聊聊貝多芬與柴可夫斯基。
實在沒得挑,讀個理工科,談談時間簡史都可以。無論如何,不能跟錢字挂上鈎。像她這種氣質的女生,理應與文學藝術結緣,而不是學商的拜金女,與龐士紳那種人爲伍,一天到晚研究如何賺錢。
哎,真是太讓他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