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笑。”姗姗瞪了他一眼,都怪他非要把她的高跟鞋扔掉。
那雙鞋子她可喜歡了,是她最近的最愛,結果就這麽沒了!
她抱怨出聲,蘭庭不以爲然:“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給你買一雙新的最愛。”
一路上的各色目光他視若無睹,高大挺拔的青年直接将她抱到手機賣場的樓上女性服飾區,他對女性牌子認知不多,但姗姗平時愛穿的幾個牌子他還是記得住的。
直接将她抱着大步流星的來到鞋店,将她放在鞋店供顧客試鞋坐的小沙發上,他起身去給她找鞋子,一雙一雙的放在她的腳下。
“看看喜歡哪一雙?”
“你覺得哪一雙好看啊?”姗姗套上一雙鞋子起身,拉着他将所有的鞋子都瞄了一眼,看上一款最新推出的新款,精緻的細碎小水晶很是奪人眼球,就是顔色太紅了。
那種紅,像是女人結婚時候穿的,一般人駕馭不住。
鞋跟是恨天高,好幾個女孩子想要試,最後都打消了念頭。
姗姗穿着走了幾圈,她經常跳芭蕾舞,踮起腳尖比高跟鞋還高,所以即便是恨天高對她而言也毫無壓力,她主要覺得顔色太豔了,可是又愛不釋手。
正想問蘭庭的意見,結果他已經抽出卡,買了單。
姗姗:“…………”
她踩着恨天高搖曳生姿的朝他走過去:“我還沒有選好呢,你怎麽就買單了?”
“好看!”
蘭庭給她兩個字,看看時間,說:“走了,去買手機,我有點餓。”
“真的好看嗎?”她又走了兩圈,又在他面前轉了一圈,心情特别好,本來很猶豫的事情現在塵埃落定,不需要再糾結了。
“相信我的眼光!”
蘭庭看她的表情便知道她愛不釋手,每次陪她逛街都是這樣,她有選擇困難症,他不給她定奪,她能一直糾結下去,到最後便打消了買的念頭。
“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其實我自己也覺得好看,越看越好看。”
美死啦~~~大紅大紫,肯定預示着她未來的全球巡演萬事大吉!
姗姗容顔煥發,主動摟住他的手臂,依偎在他的懷裏,全然不是一個小時前那個患得患失情緒低落的女孩子,她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扁扁的:“你沒吃飯嗎?”
“從聽到你生病之後,就沒吃過東西!”
“啊?你怎麽不早說?”姗姗立刻拉着他離開,還逛什麽手機賣場?墊飽她男人的肚子要緊,她想去附近找一家飯店,蘭庭卻想去超市買菜回家做。
平日裏應酬在外面吃得多,吃得很不感冒,閑暇的時候隻想吃些家常小菜。
“你不是餓嗎?回家做哪裏來得及?我給家裏打電話,我們回我家吃啦,等我們到家,家裏的廚師肯定已經把飯菜都做好了,保證都是你愛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