姗姗覺得沒夠,直到精疲力竭再也沒力氣了,壓着他的大腿便不起來了,她振振有詞:“這是本小姐最後一次睡你腿了,你就知足吧,以後讓我睡我都不睡。”
“喲,你還來勁了,我還得感到無上榮幸,以後你想睡,你就睡,現在給本少爺起來!”
“不,我以後可不敢,到時候你有女朋友了,我這麽睡在你身上,你女朋友還不殺了我?再說長大了就要注意了,以後要和你疏遠一點,不然我會稀裏糊塗成爲某個女人的眼中釘、肉中刺,我才不做那樣的傻帽呢,以後,唔……我們要保持距離,再不能像現在這麽親近了你懂嗎?”姗姗忽然覺得好遺憾啊,一起長大的夥伴,以後是不許要生分了,因爲會有一個女孩子,容不得這樣的親昵。
霆鈞一怔,最後罵了一句:“神經病!”便不再搭理她了。
姗姗就着這個姿勢,直接睡着了,嘴裏,一直念叨着:“庭哥哥,我好想你哦~~~~”
或者:“霆鈞,我要殺了你~~~~”
霆鈞沒有喝醉,他酒量好,腦子清醒得很,繼續和班上的男生喝酒,偶爾低頭看她一眼,會捏捏她的臉,以示報複。
班上的男同學起哄,要霆鈞把她給辦了,霆鈞會大罵一句“畜生”,但又把自己的運動外套脫下來,蓋在她的身上,霸道宣布:“這丫頭我罩着的,誰敢對她亂動心思,殺!”
“哈哈,我們班上可沒人敢對她動心思?誰不知道你們從小學就是同桌,那就是你的窩邊草!隻有别的班有不知好歹的人,想要對她動心思,昨天還問我,她打算去哪裏上大學。”
“你不知道回敬一句,關你屁事?”霆鈞放粗話。
他早就習慣别人把他們兩個人湊一對,隻有他自己清楚,他在替生死兄弟看老婆!
他殷霆鈞這個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他永遠記得初中那年,自己陷入險境的時候,是蘭庭與他并肩作戰,兩個人一起睡樹枝,一起第一次開槍殺人,他還記得自己尿了褲子,這件事也從來沒被蘭庭給捅出去過,這份生死之情,會在心裏刻一輩子!
蘭庭那個臭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大學學瘋了,搞得他也恨不得立刻就進軍校!
那位男同學揉揉了腦袋:“反正我也不知道這丫頭填的是哪所大學,想洩密也沒得洩。”
這丫頭,當然是去芭蕾舞學院,去實現她的舞蹈夢,不然她這麽多年的舞蹈都白學了!
散場的時候,霆鈞将她放在背上,背出KTV,最後把她扔到車子裏,他開着車,酒駕。
疾馳的路上,姗姗迷迷糊糊的坐起來,望着窗外的闌珊燈火,車子經過一座酒店,那也算是地标性建築,她舉着手說:“那一年的暑假,你和庭哥哥死裏逃生回來,我和庭哥哥不是離開了一夜未歸嗎?當時你問我們去哪裏了,我們就是去了這家酒店的頂層看日出,可惜我睡着了沒看成,他答應我,在我十八歲成人禮的時候,再陪我在那個房間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