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墨搏殺十五名老卒的戰場,狼王停下了腳步,仔細的勘察了一番。
“從未見過的軍陣殺法,用重劍,劍速破音障,霸道淩厲,殺人于呲目動念之間!”
狼王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後,又看了一眼這片方圓百米,草葉上皆有細微血霧痕迹的草地,狼王知道,這是用重兵器轟擊人體,由于速度太快,造成血霧後,才能生成的厮殺場。
一路循着周墨走過的痕迹,二十裏路途對于黑鐵階生命來說不算什麽,狼王很快來到了三百老卒以軍陣截殺周墨的戰場。
和之前不同,三百老卒的屍體還橫卧在草原之上,三百人的鮮血流淌成複雜的血網,狼王走動其間,不斷根據一切痕迹複原着這裏發生的戰鬥。
“這裏,起跳!”狼王撫摸了一下微微凹陷的草地。
又在附近尋找了半天,卻沒發現有人從高處落下的痕迹。
“落地不留痕,高手。”狼王心中暗贊。
雖然找不到周墨從空中落地的痕迹,卻不妨礙狼王找到周墨揮出第一劍的位置。
“竟然是直接落在軍陣中心,真是大膽,卻也有效,帝國軍陣千錘百煉,從外部幾乎無懈可擊,但是如果内部開花,就好辦多了!”
用手指在一片草葉上抹了一下,指肚上便染上了一層血紅色。
“在這裏用的還是重劍,應該是落地之前,便轟殺了最少四人。”狼王不難想象周墨手持重劍,從天而落的瞬間,重劍揮舞,瞬間四人被轟成血霧的畫面。
“荒野邊境軍團差不多十年沒有上過戰場了,恢複血勇需要時間,這一下子就被吓住了,肯定呆愣了瞬間,不過可惜黑發小子也是個新手,沒有抓住這個機會。”
狼王搖頭,口中還微微歎息。
“這裏扔出了重劍,又将人轟成了血霧,真是暴力啊!”
狼王感歎一句,然後發覺有些不對,重新勘察。
“原來如此,用血霧遮掩視線,畢竟切換斥候雙刀,欺進一定距離,都需要時間,等對面的人出聲提醒,然後被血霧隔斷視線的人反應過來,足夠黑發小子使用了,聰明!”
狼王挨個看了槍兵頭頂的刀痕,然後搖頭贊歎。
“蝶吻花,本是搏命用的殺式,被這小子用成了屠戮之法,不過能在空中停留如此之久,這身體素質,在黑鐵中也不多見啊!”
想了想隻借着槍兵刺出的長槍之力,就能在空中走出一個大圈,還要不斷的施展精準的刀法,這麽做需要的平衡能力、眼力、空中轉向閃避的體力,狼王隻覺恐怖,便是他,平常表演或者能夠做到,拼命之時如此做就是找死了。
站在周墨曾經站的位置,想象着周墨戰鬥時的情況。
“在外圍刀槍遊蕩兵沒有反應過來之前,就将所有槍兵收割一空,看來當時的畫面一定很凄美詭異,也對,蝶吻花,本就很美!”
“然後呢,黑發小子站在這裏,與遊蕩兵們距離不近啊!”
“動了,走的很穩,黑發小子不僅酒調的好,心裏素質也是一等一的!”
狼王睜開眼睛,調轉陣營,站到了遊蕩兵一方。
“嘿!沙場碎步,快步頻率,邊境軍團的人還不算太廢物,終于醒過來了。”
狼王撇了撇嘴,似乎對邊境軍團的人有些不屑,重新站在周墨這邊。
“扔了重劍,身體負重大大減輕了,靈活了許多,或者說是換了殺法。”
“啧啧,刀刀緻命,步步驚心,剛用完蝶吻花,就又用了花間蝶,以雙刀爲蝶,生命爲花,下手全無一絲猶豫,是個狠人!”
此時狼王已經站在了周墨收刀的地方,看了看周墨在草地上留下的輕微痕迹,狼王又撇了撇嘴。
“到底是個新手,前面殺了十五個還能忍的住,三百個就壓不住生命的本能反應了,這裏要是藏着一名斥候,在你幹嘔時緻命一擊,啧啧!可惜邊境軍團太過吝啬,對付黑發小子這般人物,怎麽能就派出一名斥候?”
站在周墨曾經幹嘔過的地方,狼王打量着草地。
“這是發現了那個蝶粉的蹤迹?”
狼王沿着周墨留下的痕迹走了一會。
“怪了,真是怪了,刀法可以苦練而出,但這循迹跟蹤之法,沒有老手帶着幹過百八十回,是不可能練的出來的,這黑發小子到底是哪裏冒出的怪物?”
這頭退伍多年的狼王,本是看到周墨殺人用刀的手法跟他如出一轍,起了好奇心,過來看看熱鬧,卻越看越好奇,這黑發小子簡直就像是他手把手調教過數十年一般,比得了他真傳的乖女兒還要像他,若是昔年的戰友看到,肯定還以爲是他做下的這票呢!
又重新回到了蝶粉斥候被殺的地方,狼王摸了摸腦袋,有些犯了糊塗。
“莫非老子當年在外面還留下過種子?軍團的人給老子洗過記憶了?”
狼王摸着後腦勺,百思不得其解,這也不怪狼王迷惑,誰能想到這世間竟然有經曆具現化這般神奇的能力?
周墨此時卻已經來到了帝國荒原邊境之外,和周墨想象的不同,沒有高聳入雲,連綿如山的城牆,也沒有金戈鐵甲,軍容整齊的兵團。
甚至,連一塊标明帝國疆域的界碑也沒有看到,隻有一片金黃的麥地,一眼望不到邊。
帝國的邊境,竟然就是莊稼和野草之間的那條線。
周墨笑了,這道邊境線可真是隐晦又分明,低調卻又蘊含着無邊的霸氣。
無人理會的荒草,精心收拾的莊稼,兩者之間的分界線,用來隔絕荒蕪與文明,真是用的恰到好處。
看似連一塊界碑都沒有,卻又暗含着帝國的莊稼種到哪裏,哪裏就是帝國之疆域的意思,這種藏在骨子裏的霸氣,讓周墨一下子就對奧托帝國有了好感。
渾身血污斑斑的周墨,就這麽站在帝國邊境線上,贊歎的笑着、領會着不知多少年前,想出用這種辦法,劃分帝國邊境線的那位先賢的獨特幽默感。
沿着麥田的壟溝,向着一望無際的麥海深處走動,麥香陣陣,莊稼地裏的味道将周墨血脈深處那種對土地的眷戀誘發出來。
莊稼,文明最有力的證明,将周墨從一路的殺伐中拯救出來。
人類生命成長的根基,文明的發源起始之物,一點一點的洗掉周墨在夕陽鎮與荒野之中沾染的荒蕪野性。
忽然,不知從哪裏的麥田中,傳出了老農惬意的歌聲。
“豐收年咧,好大的豐收年咧……”
隻這麽一句,隻這麽一嗓子荒腔走闆的鄉間小調,一下子就将周墨從蠻荒、殺戮中徹底的解救出來。
在衣服上狠狠擦淨了手上的殘血,輕輕的撫摸在了飽滿的麥穗上,周墨臉上露出傻傻的、大大的笑容。
“豐收年啊,好,真好!”手機用戶請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