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神奇的重劍

通體黑鐵色澤的心髒在跳動,其上附着道道金色紋絡,随着心髒跳動舒展收縮,如同雄獅鬃毛收放。

艾爾?獅心躺在擔架上,在兩個壯漢的努力下快速移動着,有些模糊的視野中,荒野中一人多高的荒草不斷掠過。

“刀疤,将他手裏的重劍扔了,擡着太沉了!”

一個聲音響起,擔架停了下來。

艾爾?獅心發覺有人要掰開他的手指,奪走他手中的武器。死死攥住,即使由于失血過多,他有些神智不清,但是潛意識告訴他,這柄劍是他活命的根本,絕對不能失去。

那人用力了幾次,奈何隻是個普通人,要從一個秘銀巅峰生命手中拿下什麽東西,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即使這個秘銀生命是重傷瀕死的。

“獅心老大,獅心老大,是我,刀疤,我們在救你,但你手中的劍太沉了,扔掉吧,不是什麽好東西!”

聲音很熟悉,值得信任,但是劍不能扔。

用盡力氣,艾爾?獅心開了口:

“扔了,會死。”

沉默,然後擔架再次被擡起,重新移動起來。

握着重劍的艾爾?獅心,意識越來越清醒,突然想起了爲什麽不能丢下這柄騎士重劍。

“我這柄劍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後,可能會多一些特殊的本領,雖然以你的實力用不到,但我還是要說上一聲,免得影響你自身的實力發揮。”

那個黑發小子,說他的劍有些特殊的本領,起先艾爾?獅心還有些懷疑,這劍一眼就能看出是軍隊的制式重劍,一個流水線上下來的東西,能有什麽不同。

但是将劍柄握在手中後,艾爾?獅心便知道,黑發小子說的是實話。

裝備名稱:奧托制式騎士重劍

裝備要求:能感知裝備信息

裝備等級:平凡

裝備屬性:持有者獲得“輕微自愈”體質加持。

這些信息在握住劍柄的刹那,出現在艾爾?獅心腦海中。

傷口在發癢,血液流轉速度在減慢,意識越來越清醒,艾爾?獅心知道,這應該就是“輕微自愈”體質加持的效果了。

嘴角艱難的扯出了一個微笑,雖然勉強,依舊爽朗。

“黑發小子,算我欠你一個人情。”

身材中等,體格還算不錯,短短的黑發,最出色的是那一雙眸子,黑若點星。周墨的形象在艾爾?獅心腦海中閃過。

這時那個叫刀疤的又說話了,喘氣粗重,想來是累的不輕。

“狼哥,你說主人的計劃成了嗎,獅心老大竟然傷成這個模樣。”

“不知道,你也不要瞎猜,那些超凡老大的事情輪不到咱們操心。”

狼哥的性情比較穩重,也有些眼色,知道有些事情他們這些普通人是摻和不起的,見刀疤起了好奇,有些不放心,又叮囑了一句:

“不要管上面老大的事情,咱們隻要做好分内的事情,能在荒野裏混口飯吃就行了。”

刀疤似乎對狼哥很是信服,當即便不再問了。

一切都停在艾爾?獅心的耳中,心中對這兩個逃到荒野的罪犯頗爲贊賞,這種事情他們的确參與不起,不過還好,雖然傷受的重些,但是計劃,成了。

酒館,周墨忙了起來,在鎮子内苦搜無果的皇子近衛們終于消停了下來,迪蘭不知所蹤,将二十個手下扔到了酒館。

這些帝都來的大爺們一個個闊綽無比,奧托金币在他們手中如同銅子一般揮灑。

最受歡迎的,是周墨新開發出來的“醉生夢死”,采用了一些荒原特産的天然迷?幻草藥,在周墨老家是要被查水表的,但在這夕陽鎮,隻要紅胡子大叔喜歡,百無禁忌。

用朗姆酒做底,加杏仁、苦糖、牛乳、杜蘭草汁。

酒色青紅,如陽光散落草原的顔色,入口極苦,苦到極緻轉甜,甜味綿軟,軟到消弭心志,帶人入幻。

逃避現實的絕佳利器,而且毫無副作用。

看着絕大多數皇子近衛都拜倒在“醉生夢死”之下,周墨才松了口氣,搖了搖有些酸痛的手腕,這種酒需要以極快速度搖動,才能将杏仁、苦糖、牛乳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那種軟人心志的綿軟甜性,即使他如今隻差一步就能晉升黑鐵,也有些吃不消了。

這時,一個一直坐在角落裏的皇子近衛站起身來,坐到了櫃台前,十枚金币扔了出來。

周墨剛要開口詢問要什麽酒,就被這名近衛擺手阻住。

“小兄弟,酒亂人心,就不要了,問你一個問題。”

周墨看了看金币,沒有直接收下,說道:

“先問吧。”

近衛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觀的白牙,和一雙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長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氣質。周墨認得他,是兩名皇子近衛的首領之一,秘銀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們這些常年在皇宮值守的近衛,對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給我說說,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凜,直覺告訴他,這個近衛有些不對,但又說不出來爲什麽,但還是覺得要防上一手,當下說道:

“除了一些窮瘋了來搏富貴的荒野獵人外,就是那些窮兇極惡,無處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這裏的可憐蟲;還有就是被家族抛棄了,或者惹了麻煩不得不來一遭的貴族了。要富貴的,要命的,一共兩種人,恰好這兩種人哪裏都有不少,不是嗎?”

近衛搖了搖頭,一幅很有興緻的樣子接着問道:

“不一樣,不一樣,不說那些罪犯,就說那些貴族們,平常我們見到他們,都是前呼後擁,高貴無比的樣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貴族卻從未見過,雖然猜的出來,淪落到這裏的貴族大多肯定是無能之輩,但總有像那頭黃金雛獅樣的例外吧。”

聽到近衛如此問,周墨腦海中閃過一個身影,那人隻來過酒館一回,用一根黑鐵狼王的獠牙換了一杯帝都風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長時間,整個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獸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時的動作,還帶着幾分貴族的優雅貴氣,周墨還以爲這是哪個躲在荒野中,積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說道:

“小弟來這也不過一年,所見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說真的,今日一見黃金雛獅的威風氣度,着實開了眼界,真沒見過第二個有那般氣質的人。”

近衛有些失望,但是還不甘心,繼續問道:

“十個金币一杯的帝都風情,在這小鎮中喝的人多嗎?”

周墨搖了搖頭,答道:

“倒是不多,隻有那些帝都來的貴族子弟,在最開始幾天才有這個閑錢。”

近衛用手指敲了敲紅胡子新做的黒木櫃台,實木的桌面硬是被敲出了“咚咚”的悶響聲。他有些不耐煩了。

“難道就沒有在荒野混的好的,來嘗嘗新鮮?你這裏不隻收金币吧!”

周墨可不想惹惱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銀生命,指了指在酒館角落暢飲的紅胡子大叔,說道:

“那些荒野中活過兩年的老手我可鎮不住,都是紅胡子大叔接待的,你這可問錯人了。”

近衛有些失望,想要轉身離開,但在離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絲諷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來的,調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見過,如今又如此推脫,嘿嘿!”

近衛笑的奇怪,話說的也奇怪,似乎在低聲自語,又似乎在說給周墨聽。

“客人是荒野巨人閣下接待的,但是這帝都風情總是小兄弟你調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隻要見了一面,是沒人會忘的。”

這句話入耳,又溝動了周墨的記憶,的确,那等人物見過一面,終身難忘。

蓬亂的頭發,似乎多年未剪,幾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時撩開頭發,周墨驚鴻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隻以爲是小說家言,藝術加工而已,但是見過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虛。

身材魁梧,不是紅胡子大叔那種魁梧,正常人中較高的體量,卻肩寬如虎,背厚如熊,周墨還記得那人離開時,他第一次見到什麽叫做虎步龍行。

“小哥兒,你看這東西,值一杯帝都風情不!”

“不錯,有些帝都雄偉中正,萬邦共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沒喝過了,有緣再見。”

那人一共說過這三句話,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憶,周墨發現他連那人的語調嗓音都記憶的栩栩如生,好像這三句話剛剛聽過一般清晰。

周墨微微怔神的表現,被近衛看在了眼中,他越發肯定這個黑發小子見過他想打聽的那人,當下身子微微向前壓迫,雖然未曾身體秘銀化,但是皮膚微微帶上了金屬光澤,淡淡的殺氣逼向了周墨。

“小兄弟,你若與那人無關,就說來聽聽。”

然後話鋒一轉:

“那柄騎士重劍可真是不凡,起碼挨了數萬次黑鐵階的斬擊,竟然隻是傷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說不得今日那頭黃金雛獅能夠成功脫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勞呢!”

明暗交加的威脅,讓周墨沉默下來,他與那人無幹,說出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但是直覺讓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說,說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衛長,秘銀階生命。

說白了,以周墨如今的實力,承擔不起得罪一位秘銀階生命的後果,畢竟紅胡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護着他。

歎了一口氣,周墨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币,既然要說,總不能白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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