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并不是金愛國,而是金愛國的兒子,金坤銘。
金坤銘是金愛國二十七歲才有的兒子。
出生在1985年。
也就是八年後!
那時候,金愛國已經是大學教授了。
金愛國本身就被金母教育的很好,恢複了高考之後,他就考上了最著名的明華大學。
在大學畢業後,才跟李家的姑娘結婚,李家的姑娘也上了大學,學的是新聞系,畢業後進了電視台工作。
而金愛國讀了研,之後留在大學中任教。
在小夫妻倆的前途都定下了之後,才要了這個孩子。
那時已經有了計劃生育政策,一家隻能生一個孩子。
金母無比的慶幸,兒媳婦給她生了孫子。
要是女孩,可就絕戶了。
沒人能想起曾經還有一個女孩住在金家,哪怕是金愛國自己,也不記得自己的初戀其實就是跟自己一起長大的童養媳。
他有選擇的忘記了她,隻記得眼前的人,過着眼前的生活。
原主本來是死了的,孩子被村裏一家農戶給收養了,那家生了三個女兒,就是沒兒子。
見這孩子也沒親人了,又是那小,能養得熟,便養來做老時的依靠。
農村就是這樣,女兒生多少都沒有,嫁出去就是人家的,還是兒子才能養老。
當這孩子長大了之後,也是一次偶然,他聽到了村裏人的閑談,才知道自己并不是父母親生的。
他記在了心裏,一直等到成年考上大學之後,才向父母問起了這件事。
可他的父母知道的也不多,隻知道原主來自京城,叫林蘭,生他的時候,應該是十七歲。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就是這點信息,卻讓他找到了金家一家人。
那時,他已經快大學畢業了。
而金坤銘還是個初中生。
他偷偷接近了金坤銘,帶着他玩,從他嘴裏套消息。
也不知道他是怎麽拼湊的,堅決的認爲是金家對不起原主。
好吧,确實也是,但原主卻從來都沒有怪過金家人。
人家把她養這麽大,也不容易,哪怕她吃點虧,也無所謂了。
他把金坤銘帶壞了,吃喝玩樂,還哄着他沾了毒。
他想毀掉男主。
可男主就是男主,男主有光環。
在金愛國發現這一切的時候,就将男主送去了國外。
等金坤銘再回來的時候,已經大學畢業了,還帶了一個女朋友。
那就是女主,林馨。
金坤銘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帶壞自己的人,就也是原主的兒子。
而當他知道金坤銘竟然成才了之後,心裏的不甘也暴發出來。
兩個人對上了,可想而知,赢的必須是男主。
在原主的兒子被金坤銘坑得染上了毒品之後,他找到了金愛國,将所有的一切都攤了開來。
可是金愛國卻不相信,口口聲聲說他絕對不可能是他的兒子。
然後,一把火,将這對從沒相認的父子一起燒死了。
男主在知道真相後,還唏噓了一番,道:“如果他早點說清楚就好了!可是他害了父親,我是絕對不會原諒他的,想來林姨也不會原諒他的。”
屁!誰要你原諒!
還有你憑什麽确定原主不會原諒他?那可是她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