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找工作,他是留學生,适合做的無非就是打打零工之類的,即辛苦,工資又低。
再說霓虹國本來就業壓力就大,真正的好工作,更是無數人都在争搶,自然輪不到李宇。
他也沒辦法找一份正式的工作,如果他不上學,那簽證的性質就變了。
搞不好會把自己變成黑戶,那樣下場會更糟。
最容易找到了工作,還是餐館的洗碗工。
李宇隻幹了一天,就說什麽都不去了,他覺得自己的手快爛掉了,泡得發白,被洗潔精刺激的觸感很怪異。
接下來半個月,李宇每天在學校裏混半天,然後出去找各種工作,可就沒有能長期幹下來的。
累了半個月,一分錢都沒賺到,直到這時,李宇才知道賺錢的辛苦,更加後悔自己花得太快。
他決定,去背屍體。
雖然惡心了點,但收入高啊。
他急需金錢的補充。
可當李宇真的去了之後,發現這工作不但惡心,還特麽的真累人。
更何況霓虹國人講究實在太多,一不小心就會觸怒人家。
幹了兩天,他自己就不想去了,總是被罵,幹點活下來,把自己憋屈個半死。
三折騰兩折騰的,李宇發現自己的生活費快用完了。
他是知道了節省,可是沒有過過節省的日子,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省,買東西挑比較便宜的,這對他來說,就已經是在省錢了。
沒錢吃飯怎麽辦?借吧。
他前段時間也是交了幾個朋友的,而出手也算大方,暫時借點錢,倒不是難事。
可日子卻不是靠借錢過下去的。
半個月之後,他想借都借不來了。
李宇沒辦法,隻得去找學校商量,如果退學的話,是不是能退些學費。
人家可是野ji大學,這樣的學校還指望着人家能講理退學費?
太天真了,再說霓虹國本來就不是能講理的國家,這裏的人都是欺軟怕硬的。
李宇的日子都快過不下去了,他自然不會善罷甘休,于是鬧了起來。
學校更幹脆,直接找到了大使館,擺明了說,你們這學生要是不念的話,那就回國吧,别在我們國家混着,沒資源給這些蛀蟲。
這種說法一出現,所有留學生都不樂意了。
他們怎麽就蛀蟲了?
當然,他們自己并不覺得,可到國外留學,卻上的是野ji大學這種什麽都學不到的學校,他們培養出來的可不都是蛀蟲嘛。
是不分國籍的蛀蟲。
反正鬧到最後,李宇的結果是被遣送回國。
不回國也不行,再待在霓虹國他會餓死的。
回國至少還有親戚朋友在。
李宇也是這麽認爲的,他覺得在自己國家,這日子怎麽都能過下去的。
可惜的是,他想得太好了。
這些親戚朋友因爲李父的事,都不待見他,沒有一家願意接受他的。
他的家,一直住的地方也被李父的單位收回去了。
本來李父是想買房子的,可誰讓李宇想出國?那些錢就都用在他身上了。
這也算活該吧,李宇要是不這麽作的話,至少他現在生活還是能過下去的。
最後,李宇暫時落腳在孤兒院,誰讓他還沒滿十八歲呢。
可距離十八歲也已經很近了,到了年齡,他就隻能出去自食其力,再沒人管他。
當童若雲和衣衣旅行了一圈回來時,還特意去看了李宇,那時他正在天橋要飯。
聽了小七的彙報,她才知道,李宇回來後,還想去糾纏安娜,結果安娜找了一位父親的朋友,給了李宇一些教訓。
後來李宇又不知道怎麽作的,受到了某個團夥的控制,雙腿都被打斷,扭曲的不成樣子,隻能趴在一塊帶輪子的木闆上,以乞讨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