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愛上一個人,分手後念念不忘,不一定是還有愛,可能是一種執念一種忘不掉的習慣。
正如我,傻傻的追逐一個人,不願放手,隻想等到他。
—————顧雨煙】
十六歲,正是情窦初開,春心萌動的年紀。
那時書生意氣,心比天高。
卻是在那樣的年紀,我遇到了他。
一個讓我愛了兩年,執念三年,最後變成忘不掉的習慣。
兩年有多久,我告訴你,很短很短。
跟愛人在一起,每分每秒都覺得是在争奪,是在跟時間賽跑。
因爲甜蜜、幸福總是讓人想要拼盡一切去留下,不願它從指尖溜走。
可我終究忘記,幸福就如指間的流沙,越握緊流失的越快。
但不握緊,又會在風吹來的時候,随之而去。
我從未想過,我跟他之間的愛情那麽經不起考驗。
我承認是我自己太過神經質,才會變得那般極端。
見他身邊有其他的貌美女孩,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上前大聲質問。
這樣的行爲,終究讓我失去了他。
後悔嗎?
不,我不後悔。
縱使我知道我做錯了,但我也不後悔,因爲我隻是在用我的方式維護屬于我的愛情。
隻是我方法用錯了而已,所以我選擇了改變。
菲菲一直以爲我跟他分手是别人的介入,不論我怎麽解釋,她都覺得是我太善良。
讓我們也一度因爲那個疑似介入的女孩,差點使這份友誼出現裂痕。
那個時候我更加清楚的明白,原來即便沒有第三人做什麽,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也會出現細微的變化。
再美好的愛情親情友情,都是需要很多因素來堆積的,等到最後要麽牢固到無人可及。
要麽,脆弱到一擊崩塌。
明白的那刻,我很慶幸,慶幸我沒有走入魔障,也沒有陷入迷茫。
爲了轉移我的注意力,我跟菲菲創建了聲聲動聽。
在我自己都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跑到了古風頻道做場控。
隻因爲那人很喜歡唱歌,也很喜歡唱古風歌曲。
曾經我說對他說,聽你的歌,我的全世界都能被照亮。
他說,那就隻唱給我一個人聽。
終究,那也不過是一句随口的玩笑。
我每天駐紮在古風頻道,聽着他曾經唱過的歌被不同的人唱出來。
明明同樣的好聽,同樣的讓人喜歡,可就是讓我覺得差了點什麽。
直到有天,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驚了我的耳朵,擾了我本就不平靜的心。
接下來的兩年,我每天都準時出現在他要唱歌的時間。
漸漸的,我發現,一開始的心動沒有了,但想起那個人,内心卻依舊火熱。
當時還不太明白是什麽,隻是知道,我對他的喜歡一直都在。
到現在,或許還變成了一種抹不去的執念。
在一次頻道玩笑起哄桃之夭夭和他的時候,我沒忍住開了語音,說了一句:“桃之夭夭配不上他。”
我知道我沖動了,可是真的忍不住。
從那之後,我便發現隻要我一出現,他就會在唱完後離開。
或者是根本不唱就說有事,離開。
我沉默,心很難受。
他肯定是聽出我的聲音了,才會避着自己。
不想讓他爲難,我不在經常出現,哪怕是出現也會選他沒在的時候。
可動作快于理智,我又開了個小号,披了個琉璃若夢的馬甲守候在聲聲動聽。
接下來的事情,真的沒有想到,會那般戲劇化。
表哥找到了所愛的人,卻促進了我跟他的再次相遇。
時隔五年,他眉眼還是那般溫柔
卻更加耀眼,更加吸引我的目光。
這幾年,不是沒有人追過我,也并不缺乏比他更優秀,更好的。
甚至其中還有些跟他類似的,可卻絲毫沒有讓我動心。
因爲我都清楚明白一個事情,他們都不是他。
而我想要的,也隻有他。
不知道從何時起,我習慣了這種注目。
習慣了這種執着,習慣了等着他,習慣了期待他能回到自己身邊的那天。
習慣真的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如今我又能靠近他身邊,這種感覺就好像等了很久,得償所願。
但并沒有多麽激動興奮,有的隻是淡然的平和以及沁人心脾的一種暖意。
這已經不再是屬于愛情一類了,是一種習慣中比較深邃的情意。
如往常一樣,我挂上聲聲動聽,今天有他的麥序。
那天大家一起在古風頻道玩過後,雖然我和他之間的關系還沒有被挑明,但兩人好似都有一種認知。
剛進去,就聽到了尋覓的聲音。
“煙雨來了,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呀。”
接着郁纾菲的聲音也跟着響起:“是啊,有的人也算是望穿秋水了。”
我疑惑的聽着,不太懂,她們這是吃錯藥了,還是沒吃藥?
這句話是尋覓最喜歡說的,跟她混熟了,大家也都或多或少被影響了一點。
“好啦,不鬧騰啦,煙雨今天是你生日,所以我們爲你舉辦了一檔特别節目。”
尋覓才說完,郁纾菲就接上:“對對對,不要太感謝我們喲。”
随即耳麥裏面便傳來了她熟悉到骨子裏的聲音,依舊那般清朗隽雅。
“我總是悲痛欲絕,對愛我終難妥協,我總是貪戀過去,對愛我不留餘地。”
“我總是渴望愛情,卻總是哭到天明...我總怕用情太深,卻愛你愛的那麽真。”
...
“雨煙,或許如今的愛已經變成習慣,但還是想告訴你,我愛你,今後的人生,想要與你一起走過。”
破鏡重圓的念白,帶着沉重的喑啞,摻雜着溫柔和苦澀,頃刻間讓我眼淚滑落。
原來,不隻是我一個人習慣了你在我的世界中嗎?
畢延波,我們從十六歲開始糾纏到如今的二十三歲,整整七年時間。
我終于等來了那句能夠镌刻我一生的話,眼淚早已經模糊了我的視線。
“延波,我多慶幸我沒有放棄。”
也多慶幸,我們都還心中有着彼此。
哪怕這隻是一種互相糾纏的習慣,也抹不掉彼此的認定。
···
【曾經有人問我,爲什麽有很多感情還能破鏡重圓?
破碎的鏡子,即便是修複好了,那痕迹也會永遠存在,根本抹不掉。
我回答說:因爲曾在一起過,彼此相互了解,相互認知。
等到失去,才會在生活中一點一點的去尋求對方的身影。
沒有遇到更合适的,慢慢的曾經那人便會成爲一種執念。
想起她/他便覺得很正常,遇見他/她目光也會自然的在她/他身上。
不過是因爲一種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