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孫彪覺得無論偷誰的東西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偷東西,偷東西的人都可以稱之爲賊。秋欣則不以爲然,她覺得劫富濟貧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正能量的表現,不可以跟那種竊賊混爲一談,況且,偷來的東西是不屬于自己的,再次被人偷走了那東西也屬于原失主,所以對丢東西的小偷來說他們并沒有失竊,而那個偷他們東西的人也算不上偷東西。孫彪對秋欣的觀點不以爲然,在他看來,偷了就是偷了,這種犯罪行爲是在的,無論偷什麽東西都算是偷。
于是,在這種環境下,秋欣提出了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觀點,被顔俊稱爲“秋欣悖論。”這個悖論是這麽說的,假設甲偷走了乙的東西,那麽這個東西的歸屬權還是乙,甲并不是它的主人。現在丙出現并且偷走了這個東西,因爲東西的主人是甲而不是乙,所以丙隻能說是從乙這裏拿走了一樣不屬于乙的東西。這就和撿走沒什麽區别了,丙現在面對的隻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是否把這個東西歸還給甲。如果歸還,那就叫做拾金不昧,如果不歸還,那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撿到東西必須要歸還,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拿走不屬于别人的東西算偷竊。
當然,最後一句話肯定是秋欣自己杜撰出來的,不過孫彪悲哀的發現,自己對她的這個說法居然無言以對。擔任法官的顔俊也對此哭笑不得,如果好好講道理的話孫彪不會輸,可是秋欣是那種講道理的人?她要是認準了一個道理就不依不饒,管他是不是歪理,于是秋欣抓着這一點不放,跟孫彪扯古搬今不依不饒。
最後,顔俊提出了一個比較中肯的建議,他帶着倆人跑去尋找法律專家李萍了。這次去完全是三個孩子心血來潮,對李萍的工作也沒有什麽打擾,所以顔俊沒有任何心理負擔,明知是孫彪和秋欣兩個胡鬧也沒有阻攔,反而他也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于是,高彥和秋穎回來的時候看到的是一本正經玩着電腦的鄭凱和挂在吊床上吃東西的小涼,食物渣被它弄了一地。
“他們人呢?”高彥問道,秋穎乖巧的拿着打掃用品去收拾被小涼弄髒的地闆了。
“好像去找李萍了。”鄭凱擡起頭。
“找她?發生了什麽事情。”高彥知道李萍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的,一般來說與她有關的事情都是違法的。
“據說要知道什麽問題的答案,我沒注意聽。”鄭凱回答的理所當然。
“我們要去看看嗎?”秋穎語氣中有些擔憂。
“不用,估計不是什麽大事。”高彥了解自己的隊友們,既然鄭凱都沒注意到,那就說明他們肯定又無聊了:“秋穎過來,我們讨論一下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爲什麽要找我讨論呢?”秋穎訝異于高彥的話。
“其實找誰讨論都是一樣的,我想組織一下自己的思路。”高彥揉了揉額頭:“你想想看,這件案子最有可能是誰做的。”
秋穎沒有急着回答高彥的問題,她仔細想了許久之後才眨巴了兩下大眼睛,咬着嘴皮搖搖頭:“我不知道,我看了那上面的所有報道,可惜都沒有一點頭緒。”
“我問你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你仔細想想看,我們面對這種問題就要先尋找到對象,不然過去之後面對一系列失竊案件肯定會被繞進去的,那時候再動腦子就沒用了。”
秋穎聽了他的話點點頭。
“那你想想看,有什麽人能夠做到這一點。”高彥提示道,其實跟秋穎對話對他自身來說也是一種推理過程。
“首先他要是個很厲害的小偷,其次他還要知道别的小偷什麽時候動手,偷走了什麽東西,最後我覺得他應該不太引人注目,但是又跟大家很熟悉。”
“沒錯,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越是想不被人注意就越會被人察覺到,隻有那些平日裏跟賊經常打交道的人才會不被人注意。但是,我覺得還有一種人不會被小偷團夥注意到,或者說沒有人敢注意他們。”
“你說的是警察們嗎?可是,如果警察真的知道小偷是誰,那麽他們爲什麽不直接把小偷抓起來呢?”秋穎不解道。
“你的這個想法很不錯,所以警察基本上可以排除了。這樣一來,我們懷疑的對象就更少了,而且,這次我們面對的小偷有點怪,他明明偷竊技術了得,卻又偏偏喜歡找自己的同行下手,這說明了什麽?”
“說明他對小偷恨之入骨哦。”秋穎不确定的看着高彥。
“對,有這個可能,也有可能是他做小偷是不得已而爲之,出于某些良心上的譴責才這麽做的,偷自己的同夥可能會讓他少一些道德上的罪惡感。我還想到了一種可能,那就是他本身就是一個很奇怪的人,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有和主流社會相同的價值觀,也許在某些人的心裏,偷小偷才是真正的挑戰。”
“那他一定是想挑戰所有小偷咯。”秋穎嘿嘿的笑着。
“恩,所以我們這次要面對的是一個怪人,不過,隻要有盜竊就一定會有痕迹,我們順藤摸瓜就行了。現在你記住我們鎖定的目标範圍,然後我們繼續推理。”
“怎麽推理?”秋穎很高興高彥主動跟自己分享破案的過程。
“那就涉及到我們的第二個問題了,既然小偷的目标是自己的同伴,那他怎麽下手會比較容易一點,或者說,如果你是那個家夥,你會怎麽做。”
秋穎還在思考,門口孫彪誇張的笑聲打斷了她。顔俊帶着氣鼓鼓的秋欣和一臉得意的孫彪走了進來,看着屋子裏的大家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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