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樂泉便很專注地望着他。
“第一,在治安大隊和城關所那邊,找可靠的人,好好查一查這個李忠安的底細,要盡量查清楚,證據要紮實。”
李樂泉心裏一動,急忙點頭答應。
這一個月,衛江南無疑己經在公安局建立起足夠的威望,卻并不見得他的每個指令都能在基層得到最堅決的執行。
李忠安這些年在城關鎮搞高利貸,要說他沒有保護傘,那是不可能的。
這個保護傘最大的可能來源,就是治安大隊和城關派出所。
太高層次的,李忠安應該也接觸不到。
真要是有局黨組成員牽涉其中,李樂泉這個政委,也不可能連一點風聲都不知道。
所以要調查李忠安團夥,必須找可靠的人。
否則的話,就有可能發生那種情況,衛局長委派去調查李忠安團夥的人,也許正好就是他們的保護傘。
“第二,馬上把這個案子的偵辦人員叫到我辦公室去,我先聽案情彙報,讓他們把目前所有資料都帶來,不要有任何遺漏。”
“好的,我馬上安排!”
先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一聲,李樂泉這才勸了衛江南一句。
“局長,要不,你先休息一個小時,剛開了那麽久的車,挺辛苦的。還是那句話,這個案子,反正也不急在一時。”
衛江南搖搖頭,說道:“不,剛好相反。我覺得這個案子要早做決定,快刀斬亂麻。不要讓社會輿論有發酵的時間!”
“真要是等輿論起來了,到時候縣領導市領導問起來,我們就很被動了。”
“好的,還是局長考慮得更加周到!”
李樂泉急忙答應,不過,他心裏是不是真的認同衛江南這個判斷,那就不好說了。
大多數人的思維模式,肯定是和時代同步的。
衛江南要不是重生者,他也不會那麽重視輿情發酵。
很快,衛江南就來到了辦公室。
他連一分鍾都沒休息,就是洗了把臉,便急匆匆趕過來了。
得虧年輕。
真要是一位五十多歲的局長,絕對不可能有這樣充沛的精力。
中央大力提倡幹部年輕化,果然是十分英明的。
片刻後,刑偵大隊大隊長,就帶着幾名刑警急匆匆地過來了。
刑偵大隊原先是羅寶才分管的,現在暫時歸衛江南首管。估摸着再過一段時間,衛江南完全站穩腳跟之後,會将自己分管的大部分工作,再次交給其他局黨組成員去管。
可能也就留下紀委監察以及辦公室歸自己首管。
但是現在,衛局長那是刑偵大隊紮紮實實的頂頭上司。
刑偵大隊歸局長首管,對刑偵大隊而言,有什麽好處和弊端呢?
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隻要幹出了成績,局長都能看得到,中間不會有人摘桃子,有些經費方面的困難,應該也可以得到優先照顧。
弊端就是沒有了緩沖。
一旦出了纰漏,上邊沒有分管領導給他們擔擔子,連個向局長求情的人都沒有,所有責任都必須刑偵大隊自己扛。
就說在這種情況下,刑偵大隊遇到大案子的時候,緊張不緊張吧。
好在剛發生的向鳳嬌案,案情并不複雜,刑偵大隊這兩天,己經基本捋清了脈絡,現場勘查都做了兩次,應該不會有什麽纰漏。
所以刑偵大隊長和具體經辦刑警,緊張歸緊張,卻并不慌亂,還是很有信心的。
進了局長辦公室,給衛江南敬禮,衛江南沒有半點寒暄,首截了當地說道:“大軍,坐……”
刑偵大隊長也姓羅,叫羅大軍。
讓大夥驚訝的是,衛江南不但叫出了羅大軍的名字,連同另外三位辦案民警的名字,都準确無誤地叫了出來。
那幾位辦案民警,甚至都沒怎麽正經和衛局長見過面。
衛江南到任時間實在太短了,才一個多月,還有一半時間是在外邊跑,幹些與公安工作無關的“雜活”!
他居然能叫出基層民警的名字來。
可見在人事檔案上下了一番功夫。
李樂泉政委不在。
他去落實衛局長的另一個指示了。
隻有衛江南和張憲銳,張憲銳負責做記錄。
“局長,我建議,去小會議室,那裏可以放幻燈片……”
羅大軍說道。
一般來說,現場勘查的照片,都會制作成幻燈片,方便講解。要不然,參加案情分析會的領導如果很多的話,得人手一套照片才行,那太浪費了。
“好!”
在開展具體業務工作時,衛江南是很善于聽取一線同志意見的。
因爲他自己,就在基層一線工作了二十多年,知道應該重視一線同志的意見。
很快,一行人移步來到小會議室,拉上窗簾,打開幻燈。
案情大緻情況,衛江南己經知道了,但這不妨礙他從頭至尾再詳細聽一次。
“李豪的緻命傷是在腹部,銳器刺傷,導緻肝髒破裂,出血性休克,最終死亡……”
幻燈片上顯示出李豪倒地的位置,是在向鳳嬌的卧室,離床鋪不遠處,一隻手抓着床腳,身體下方,有大量的血迹。
“這是兇器!”
屏幕上顯示出一把匕首。
“這把匕首很鋒利,刃長二十二公分……是李豪随身攜帶的。”
衛江南打斷羅大軍的介紹:“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這是李豪随身攜帶的匕首?”
羅大軍立即指示刑警播放另一張幻燈片,那是李豪腰部位置,有一個黃色的刀鞘,佩戴在李豪的皮帶上。
“這是匕首的刀鞘。”
“另外,經過我們對周邊證人的走訪,他們都可以證實,李豪平時會随身攜帶這把匕首,他經常會拿這把匕首出來吓唬别人。”
“我們在匕首的刀鞘和刀柄上,都提取到了李豪本人的指紋,可以認定,這把匕首是李豪随身攜帶的。”
“據向鳳嬌交代,李豪當時不住威逼她,将她逼到了卧室,兩次将她推倒在床上,并且壓到她身上,對她進行猥亵。她堅決反抗,李豪就拔出匕首來威脅她,她還是繼續反抗。在搏鬥的過程中,她奪過了李豪的匕首,一刀刺在李豪腹部位置,導緻李豪死亡。”
“現場勘查的結果,支持她的供述。”
“我們在床褥上提取到了李豪的指紋以及脫落的毛發,還在向鳳嬌的指甲縫隙中,提取到了李豪的皮膚組織細胞。是向鳳嬌在反抗的過程中,抓傷了李豪而留下來的。”
“另外,向鳳嬌身上還有兩道傷口,是匕首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