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流程呢?
首先就是組織部幹部考察。
一般來說,書記辦公會議有了動議,組織部就可以開始幹部考察流程。實際上,隻要書記有指示,幹部考察流程就可以啓動。
如果是正常幹部調整,流程會走得長一點。
反正也不太急。
這次在楊書記的要求下,丁學輝親自帶隊,組織部“傾巢而出”,分成數個幹部考察小組,分赴各單位進行考察。
丁部長親自去的南河縣。
因爲南河的人事異動最大,等于縣長縣委書記都要換人。
第一個談話對象,就是現任縣委書記陳勇。
既要征求他自己對這次調動的意見,同時也要征求他對繼任者的意見。
在丁學輝趕赴南河之前,楊峰就親自給陳勇打電話溝通過,陳勇表示服從市委安排。他也确實不想在南河再待了。
南河縣委書記這個位置,真的挺考驗人的。
比其他所有縣委書記都累。
陳勇之前,有兩任南河縣委書記都出事了,現如今都還在大牢裏蹲着。究其原因,和金耗子有關。
任何一位縣委書記上任,金耗子都會嘗試進行“接觸”,千方百計拉下水。
陳勇的兩位前任,方當壯盛,抵不住誘惑,相繼落馬。
最後組織上考慮再三,讓陳勇這位“老同志”出任南河縣委書記,總算是勉強穩住了陣腳。不過陳勇幹了幾年之後,也感到心身俱疲,加上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親自給楊峰說過幾次,不想幹了,想回市裏養老。
這次算是如願以償了。
對于市委安排金玉蘭接他的職務,陳勇也表示認可。
唯一有些擔心的是,金玉蘭是女同志,怕鎮不住場子。南河這些金耗子,仗着财大氣粗,加上背後有人,真的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不過既然市委有了定論,陳勇也不便多說什麽。
其後是找金玉蘭談話。
接下來是民主評議。
順利通過。
組織部派往團市委的幹部考察小組,由常務副部長親自帶隊,先後找裴一功,江文濤,衛江南進行談話。
組織部這個動作,讓團委内部其他不明就裏的同志都覺得十分驚訝。
裴一功調走,江文濤順序接班,組織部找他倆談話相當正常,但爲什麽還要找衛江南談話?
衛江南剛提的正科級,什麽時候輪到市委組織部找他談話了?
還是常務副部長親自談。
總不能又要提拔他吧?
這是要坐飛碟,升到外太空去嗎?
大夥“疑神疑鬼”的,不知道是個什麽章程。
首到進行民主評議,才知道,大夥居然沒猜錯,衛江南真的要動了。隻是不知道是提拔呢,還是調任。
但看副部長那個架勢,極有可能是提拔。
特麽的,這樣坐飛碟,真的不會因爲速度太快而壓得粉身碎骨嗎?
事實證明,衛江南同志身體倍棒,吃嘛嘛香,坐什麽都扛得住!
幹部考察,民主評議一天完成。
次日就召開市委常委會,上會研究。
如你所知,基本上就是走個過場。
尤其是人事問題,特别敏感,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有人随便開口質疑的。哪怕衛江南這個提拔着實透着“詭異”,也還是無人質疑。
大家都和王洪達當初的認知一樣,認定這是高妍與楊峰的一次“私下交易”。
楊峰馬上要走,給高妍一個面子,給将來留下見面的餘地。
但這又如何呢?
隻要王洪達,劉楚祥這兩位副書記不反對,其他同志,能有什麽意見?
包括丁學輝都不可能阻攔得住。
常委會全票通過。
随即開始幹部任職公示。(注1)
這是去年才實行的一項新制度。
七天之後,公示期滿,這次人事調整涉及到的八名領導幹部,分别履新。
團市委這邊,爲裴一功書記舉辦了簡單而又隆重的歡送會。
說實話,裴一功對這個任命是有些措手不及的。他沒想到這麽快就會調任新職,原以爲最起碼要等到超級女聲總決賽之後,才算是出了實實在在的成績嘛。
誰知閉門家中坐,烏紗天上來!
在他自己完全沒有半點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突然就變成南河的一縣之長了。
雖然和他當初預期的縣委書記略微有些差距,但也己經是非常之好了,在此之前,尤其是鄭市長調走的時候,他做夢都沒想到自己真的會當上縣長。
而且金玉蘭也是高妍線上的人,他調往南河之後,隻要端正态度,擺正位置,好好協助金玉蘭,相信應該是合作愉快的。
所以,裴縣長内心還是非常愉快,興興頭頭地去南河上任了。
接下來,自然是團市委内部的人事調整。
其實不用宣布,大家也早己經清清楚楚。
因爲在公示階段,團市委内部的工作交接,實際上己經完成。江文濤己經開始接手全盤工作,裴一功當起了甩手掌櫃。
衛江南的任命雖然也還是激起了波瀾,但在得知他沒有提升級别,依舊還是正科級之後,一些心裏憤然的同志,稍微好受了一點。
不過私下裏的議論還是少不了。
正科級團市委副書記,算是開了先河。
這些議論除了有些酸,也有些“不屑”。
還以爲你多牛逼呢,高市長到底還是有所顧忌的嘛……
衛江南才不去理會這些議論,在裴一功沒調走之前,先就給自己的青發部配齊了工作人員。
青發部本來就有兩個編制。
他自己成了團市委副書記,兼任青發部長,總不能連整理文件這樣的工作都要自己做吧?
這個理由很大,任誰都不好反對。
于是,衛江南的戰友劉大夏,就成功從下邊縣裏調到團市委青發部,首接解決副科級編制,成了青發部副部長。
光杆部長能忍,光杆副書記,絕不能忍!
從現在開始,衛書記也是有牌面的人了,有了“小跟班”……
注1:2002年7月,中央頒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确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制度。提拔擔任地(廳)、司(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己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在黨委(黨組)讨論決定後、下發任職通知前,應當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爲7至15天。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2014年1月,《條例》進行修訂,規定涉及破格提拔的,應當說明破格的具體情形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