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死你個不要臉的東西!”
那家長被顧父吓了一跳,一邊喊着顧家不識好歹遲早會後悔,一邊往外面跑。
夫妻倆被那糟心的家長氣了一通,回到病房裏後,又是一副溫溫和和的樣子。
顧陌心裏歎了一口氣,發生這種事,痛苦的何止是原身,顧父顧母簡直感同身受,痛苦絲毫不比她少。
所以這件事幾乎毀掉了顧家,絲毫沒有言過其實。
唯一能讓顧家好過點的,就是讓施暴者得到懲罰。
即便這可能會爲顧家帶來更大的麻煩,讓顧家付出更多的代價,甚至以後都将活在各種流言蜚語,顧家眼下也隻能那麽做。
剩下的傷口,隻能依靠時間和自我救贖的力量了。
顧陌相信,總有一日,她會用自己身上的光芒,徹底的磨滅顧父顧母心裏的陰霾。
然而,那家長不死心,又請來了一位檢察官說和,希望顧父顧母能私了。
顧父顧母依舊拒絕。
可第二日,顧陌就在電視上看見了一則讓人匪夷所思的新聞。
新聞報道的自然是原身的事。
然而卻将原身所受的傷害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反而對那位檢察官大加贊賞,稱他是人民的好公仆。
因爲他了解到,加害者希望能得到被害人的諒解,也希望自己能夠早日回到回歸正常生活。
于是,他對加害者進行心理疏導,幫其認識到行爲的錯誤,寫下悔過書和緻歉信,并且将雙方父母叫到一起進行和解。
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最後,雙方父母在他的調解下,冰釋前嫌,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
加害者家裏對受害者家裏進行了一些金錢賠償,這件事就算了,完美調節了民間糾紛。
男生父母感激不已,還專門送了錦旗過去,在媒體的鏡頭面前熱淚盈眶的感謝。
“我兒子擔驚受怕了這麽久,終于回歸正常生活了,太謝謝你們了,我都不知道該怎麽感謝你的大恩大德,隻能送個錦旗了。”
最後他們進行了愉快的合影,留下了一張皆大歡喜的大團圓照片。
整則新聞所反映出來的,就是那個男孩的父母爲了孩子不坐牢多方奔走,真的解釋了什麽叫拳拳愛子之心。
而檢察官體會到他們焦灼的心情,多方幫助終于讓他們如願。
他們爲了一個孩子的未來,傾盡全力,共同努力,最後達成了目标。
不知情的人看了,隻覺得這則新聞還真是感天動地,讓人動容。
然而當作爲當事人的顧陌看了,就覺得很魔幻很離譜。
不是都已經證據确鑿,就等開庭了嗎?這人說放了就放了?
顧家什麽時候同意和解了?什麽時候同意私了了?
所謂的道歉在哪裏?賠償在哪裏?
受害者就這麽被迫原諒了?
現在的新聞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全靠幾張圖瞎掰嗎???
那張皆大歡喜的合影裏,錦旗上那幾個燙金的大字,一瞬間讓顧陌覺得諷刺至極。
——執法爲民,盡職盡責。
——情系少年,傾心相助。
而且,如此喪盡天良的事,官方電視台還是把這當成一件大好事來進行宣傳,如此的坦蕩,仿佛全然忘記了一件性質極其惡劣的刑事案件。
這其沒有鬼,打死顧陌都不信。
證據确鑿下都能堂而皇之進行如此騷操作洗白,難怪原劇情顧父顧母維權之路如此艱難。
顧父顧母顯然也看到了新聞,氣的要去找他們理論。
顧陌卻異常冷靜,“爸爸媽媽,這樣沒用的,我們沒有那麽多時間跟他們掰扯下去。”
“就算是浪費時間,爸爸媽媽也不能看着他們颠倒黑白,逃脫法律的制裁!”
“我知道,但我們可以用别的辦法。”
顧陌說道:“他們可以利用新聞的力量,我們也可以。”
然後,顧陌拿起了電話,撥打了一檔央視普法欄目的熱線電話。
這檔普法欄目目的在于向國民普及法律,一向很嚴謹客觀,選取的案件也相當的有代表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這個智能手機還沒有普及的年代,這檔節目的收視率一直很高。
而最近,顧陌經常看這檔節目,發現他們許多題材都已經做了,但教育和警醒青少年的題材卻還沒有做過。
顧陌給他們打電話的時候,說的話相當有技巧,很容易就引起了欄目組工作人員的興趣。
一天後,欄目組工作人員就來了,他們先大概了解了事情的經過,然後就進入了詳細的取證調查。
當得知欄目組要用顧陌這個題材做節目,那個被放出來的少年,又被抓回去了。
之前那則離譜的新聞也銷聲匿迹了。
盡管他們在盡力掩蓋一些東西,可還是被欄目組查出來了,這樣一來,這個案例就更加複雜了。
本來工作人員的初衷是爲了錄好節目做好普法宣傳。
可越是了解事情真相,他們就越是憤怒,到最後做這檔節目的目的,反而變成了要爲一個受害女孩讨回公道了。
一切準備就緒,他們開始對顧陌進行采訪。
欄目組再三表示,一定會保護好顧陌的隐私的,可當鏡頭對準顧陌的時候,顧父顧母還是很緊張。
這些日子他們想方設法的保護顧陌,不讓顧陌在人前露臉,就是怕别人都知道了顧陌的長相,以後對她指指點點。
他們想着,就算有一些人知道了顧陌的長相,也沒關系的,顧陌現在還小,以後長開了,面貌發生了變化,就能重新開始生活。
可認識她的人多了,以後就真的很難說了。
他們做父母的,現在唯一的奢望就是女兒能受到的傷害小一點。
這個世界大概就是很可笑,受到傷害的人卻要跟做賊似的偷偷摸摸,藏頭藏尾的。
顧陌卻反而安撫顧父顧母,“爸爸媽媽,沒事的,我相信欄目組。”
一件壞事發生了,當受害者是女性的時候,很多時候,受害人往往比加害人更加害怕輿論。
這造成的後果就是加害人往往因此而逃脫制裁,受害人卻要面臨來自内心和外界的雙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