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這個時候,無論他怎麽求饒,也難逃一死了,小張的下場也和之前那幾個司機一樣,落得個屍骨無存。
由于小張非常有錢,身上穿的都是名牌貨,所以在殺死他之前,這些東西都被通通扒了下來,讓肖林納入囊中了。
随後楊天勇再次找到了王海,由于之前合作過一次,已經有了信任基礎,雙方再次碰面後,這輛車最終以23.5萬元成交。
此時王海的第一輛三菱車還沒有出手,而這輛車讓他開到了迪慶州,找到了車管所一個姓羅的小領導,雙方談好了,這輛車王海想以50萬元出手,多賣出來的錢,都歸姓羅的。
羅某利用職務之便,給這台車辦理了正規手續,随後賣給了迪慶州機場的一個領導,最終成交價格爲53萬元。
但是錢到手之後,羅某又有點不太甘心了,自己跑前跑後的,辦了這麽多事,結果就賺了三萬塊錢,有點太虧了。
所以當王海找他要錢的時候,羅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拖着不給,最後陸陸續續的,隻給了王海40萬,王海後來也隻能自認倒黴了。
也正是因爲這一次的合作不愉快,第一輛三菱車王海決定換一個渠道銷售,結果比這次還慘,被人騙的血本無歸。
警方在破案之後,尋找這輛車時,用的是同樣的方法,讓小張他爹拿着備用鑰匙,在好多台車裏挨着個試,這才确定了哪台是贓車,這幾個違規處理贓車的人,最後同樣也被處理了。
小張連人帶車失蹤之後,他的家人馬上就報警了,警方最初把此案定性爲失蹤案,但是過了沒幾天,小張他爹就接到了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
這個電話是左曙光的女朋友肖雅瓊打來的,第一次電話接通之後,肖雅瓊什麽都沒說,就把電話挂了,但是沒過一會又打了過來。
這次肖雅瓊吞吞吐吐的問了一句:“你家是不是有人失蹤了?”
小張的老爹很驚訝,馬上反問她:“你是誰啊?”
肖雅瓊并沒有回答,而是又接着問道:“你家是不是也有車失蹤了。”
老張更驚訝了,趕緊接着追問,結果對面又把電話挂了。
老張并不知道對方想幹什麽,于是馬上把這個情況告訴了警察,警方根據電話号碼追蹤,發現電話是從郊區的一個小賣部打過來的,又根據店主提供的信息,很快就查到了肖雅瓊身上。
警察并沒有馬上抓人,而是先找到了肖雅瓊租房子的房東了解情況。
從房東那裏得知,這女的叫肖雅瓊,老家是雲南邵通的,她和男朋友住在這裏,她男朋友叫吳峰,是山東人。
聽到吳峰這個名字,一名辦案警察突然想起來一件事,三個月前有一個叫吳峰的人,開着公司的一輛公爵王,和女朋友一起失蹤了。
再聯想到剛剛失蹤的小張和那輛三菱越野車,警察覺得這裏邊有問題,于是馬上向上級彙報,随後便來了一大群警察,準備直接抓人。
原來3月6号那天,楊天勇他們殺掉司機吳峰之後,拿到了他的身份證,由于左曙光和吳峰的臉型比較像,而且山東和大連的說話口音也很相似,所以左曙光就辦了一件腦殘的事,把吳峰的身份證留下來自己用了。
按理說案子到了這裏,就應該偵破了,但卻由于警方的判斷失誤,莫名其妙的讓左曙光躲過了一劫。
警察去抓左曙光的時候,這小子正好出去上廁所,之後就站在外面看一夥人打牌。
也就是這時候,左曙光看到一大群警察沖進了自己的出租房,很快就把他女朋友抓了起來。
左曙光吓的差點當場立墳,轉身撒腿就跑,他沒敢去找楊天勇和肖林,而是去找了滕典東,主要是怕那兩個人知道這件事之後,萬一怪到自己頭上,那後果不堪設想。
滕典東知道情況之後,也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眼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先讓左曙光住在自己這裏觀望情況,之前的那個出租屋,說什麽也不能再回去了。
結果讓兩人沒想到的是,不到一天的時間,肖雅瓊就被放了出來。
案發後肖雅瓊拒不承認打過這個電話,因此也沒人知道她打這個電話的真正目的。
警方對釋放肖雅瓊這一迷之操作,是這樣解釋的:當時無法确認電話是肖雅瓊打的,而且通過肖雅瓊提供的準确身份信息,他的男朋友并不叫吳峰,所以認爲這件事是個誤會。
也是從這以後,左曙光再也不敢在一個地方住太久了,最多住上一個月就換地方。
不過楊天勇對此事卻一無所知,仍然帶領這夥人瘋狂作案,八天後的6月15号,他帶着楊明才和滕典東,開着假警車,再次上街尋找目标了。
上午九點鍾左右,楊天勇盯上了一輛嶄新的桑塔納,這種車雖然便宜了點,但是勝在容易出手,楊天勇當即下達命令:“就搞他了!”
開車的司機姓李,是昆明彙源裝飾公司的經理,也算一個小土豪。
滕典東得令之後,一腳油門就超了過去,把假警車橫在了桑塔納前邊,随後假裝臨時檢查,把司機強行帶回了秘密基地。
楊天勇依舊是那套熟悉的配方,做完筆錄之後,用那支七七式手槍把人一槍打死,處理屍體的活,就交給了滕典東和楊明才。
另外這次還額外收獲了一條白金項鏈,一部愛立信手機,還有一個高檔的電動剃須刀,項鏈被滕典東拿走了,手機和剃須刀歸了楊明才所有。
此時這夥人手裏都已經搜羅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寶貝,等到後來破案的時候,這些東西都成了物證。
由于這種低檔車王海不收,所以滕典東再次提議,要把這台桑塔納開回大連找朋友賣了,不過他這次卻沒想過要叛逃,而是真心實意的想賣車。
得到了楊天勇的允許,滕典東和左曙光順利的把這輛桑塔納開回了大連,以九萬五千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姓楚的車販子。
回到昆明之後,賣車的錢如數上交,楊天勇隻給了他倆每人5000塊錢的好處費。
到此刻爲止,楊天勇團夥在三個月的時間内,光是殺人搶車的案子就做了五起,期間還偷了四輛面包車,作案頻率堪稱瘋狂。
不過這樣頻繁的作案,收獲卻不盡人意,團夥裏很快就出現了兩種聲音,肖林、肖利、柴國立和左曙光這四個人,感覺這種方式太累了,還特别的煩,而且根本就弄不到多少錢。
爲此肖林找到楊天勇,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這麽幹也不是辦法啊,咱們換個路子吧,得想辦法搞大錢才行。”
但是楊天勇的态度卻很堅決,他認爲這種方式絕對安全,在沒有更好的想法之前,必須堅持做下去。
另外楊天勇喜歡上了這種殘忍的殺人方式,他非常享受這種感覺,覺得特别的刺激,一點都不枯燥,還可以把工作和生活中的不滿情緒,通過這種方式釋放一下。
楊明才毫無疑問,肯定是聽從叔叔安排,滕典東自從上次逃跑失敗,現在也成了楊天勇的死忠。
就這樣,團夥慢慢的分化成了兩股勢力,由于意見不統一,所以暫時消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