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防止出現意外,兩人又準備了一輛沒有車牌的摩托車,也藏在了附近。
淩晨四點半左右,兩個人來到白玫瑰家門口守候,早晨七點多,白玫瑰剛一開門,兩人就沖了進去。
屋裏隻有兩個女人,非常容易控制,孫德林告訴白玫瑰:“有人讓你配合辦點事兒,你如果不老實的話就得死。”
随後孫德林給白玫瑰戴了一個大墨鏡,這個墨鏡的裏面,被他貼上了一層黑膠布,看外面就是漆黑一片。
兩人把保姆捆好之後,孫德松跑出去啓動汽車,孫德林找了一件大衣,披在了白玫瑰身上。
孫德林在大衣裏摟着白玫瑰的腰,手裏的刀頂在她肚子上,挾持她出了門。
兩個人保持着這樣的姿勢,從樓上走到樓下,來到了單元門外面。
沒想到此時正好有幾個工人,正在旁邊卸貨,白玫瑰雖然戴着墨鏡,看不到具體情況,但是卻能聽到聲音。
白玫瑰突然往地上一蹲,嘴裏面大喊着:“哎呀,我肚子疼!”
孫德林當然明白,她肯定是裝的,于是便想把她從地上拉起來,沒想到白玫瑰在掙紮的過程中,墨鏡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白玫瑰一眼就看到了那四五個工人,馬上大聲喊了起來:“救命啊!救命啊!”
孫德林大驚失色,對着白玫瑰就捅了一刀,但并沒有起到什麽作用,白玫瑰還是繼續呼救。
孫德林直接把白玫瑰扛在了肩膀上,嘴裏大聲罵着:“你這個敗家娘們,今天必須離婚!你不去也得去,這日子肯定不過了!”
本想孫德林是想迷惑那幾個工人,可是白玫瑰的血已經流了下來,滴的地上到處都是。
那幾個卸貨的工人,看到眼前這一幕,全部都驚呆了,再傻也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貨車上的孫德松,聽到連續的呼救聲之後,也感覺不對勁兒,于是馬上從車上下來,想跑過去幫忙。
這時候孫德林覺得,事情瞞不住了,這個案子沒法繼續再做了。
他把白玫瑰從肩膀上扔下來,狠狠的紮了兩刀,然後喊上孫德松,兩個人趕緊逃離現場。
白玫瑰一共挨了三刀,孫德林原以爲她肯定是死了,結果當天晚上跑到小區一打聽,得知人并沒有死,正在醫院搶救呢。
這下把孫德松吓得不行。因爲他剛才過去幫忙的時候,不知道白玫瑰的墨鏡掉了,已經把自己的頭套摘了下來。
因爲兩個人認識,所以孫德松不确定,白玫瑰究竟有沒有看清自己。
孫德林考慮了一下:“這樣吧,我去找汪家禮借槍,然後咱倆去醫院,趁着她現在還沒有蘇醒,直接把人幹死!”
沒想到林子哥見到汪老三之後,把事情一說,汪老三根本就不想借。
汪老三告訴林子哥:“如果你要去滅口,那我跟你一起去,萬一你要去作案的話,我不可能把槍借你。”
話雖然這樣說,但是折騰了一圈下來,兩個人不歡而散,誰都不相信誰,這件事隻能不了了之。
不過通過這個案子,孫德林意識到了一點,那就是手裏沒有槍,說話不硬氣,也幹不了大事。
既然汪家兄弟這樣的,到邊境都能買到槍,幹脆自己也去一趟,直接買兩支回來就完了。
于是孫德林和孫德松馬上出發,帶上三萬塊錢,也來到了廣西省的東興鎮。
結果兩人轉悠了好幾天,壓根就沒看到有賣槍的。
林子哥覺得應該分頭行動,不僅機會能大一些,而且萬一要是出事了,也不會被一網打盡了。
于是他告訴孫德松:“三弟,你也出去找找路子,能買到最好,買不到的話,就當旅遊了,咱倆約個時間,還在這碰面。”
接下來林子哥又轉悠了一個多星期,終于從一個本地人口中得知:“要想買槍的話,你得去越南,這邊沒人賣,都是在那邊買的。”
林子哥得知真相後,便以旅遊的名義,辦理了出境手續,通過正規途徑,來到了越南芒街。
那個人果然沒有騙他,林子哥第二天就在越南買到了一支五四手槍,另外還有7發子彈,一共花了5500塊錢。
林子哥問賣槍的:“這東西要怎麽帶回去?”
賣家還以爲林子哥是偷渡過來的,于是就告訴他:“這還不簡單啊,揣身上直接帶過去就行啊,你咋來的就咋回去呗,沒事,都這麽幹的。”
林子哥也沒多想,既然汪家兄弟帶回去都沒事兒,那麽自己差啥啊!
于是林子哥把槍和子彈直接帶在身上,大模大樣的準備通過邊境回國。
結果剛到檢查站,就被警察攔住了,身上的槍當場被搜了出來。
孫德林在案發之後,提到買槍這件事時,他說自己是被當地警方釣魚了,至于真相到底是什麽,就沒有人知道了。
到了約定的日子,三弟孫德松找不到大哥,當時就慌了,四處打聽之後,才得到消息,大哥買槍被抓了,此時正關在東興鎮看守所。
孫德松想申請探監,但是沒有被允許,因爲有相關規定,案件還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是不允許家屬探望的。
孫德松沒辦法,隻能火速殺回沈陽,找到了汪家禮:“三哥,我大哥去越南買槍,在廣西被抓了,該怎麽辦啊?”
沒想到汪家禮微微一笑:“老三莫慌,小事一樁,頂多判個三年五年的,這樣也挺好,正好讓他在裏面修煉修煉。”
孫德松很無奈,隻能和汪家禮借了3000塊錢,回頭又東挪西借,一共湊了4萬塊錢,再次回到廣西,準備找關系營救大哥。
此時的孫德林,已經被送到了南甯市賓陽縣看守所,孫德松經過申請,終于見到了大哥。
兩個人會見的時候,孫德林偷偷的打暗語,大概意思是告訴孫德松:“你在外面如果有機會的話,就把我弄出去,實在不行也沒事兒,我在裏面好好改造,幾年也就出去了,另外你還得接着出去弄槍,如果弄到了,自己千萬别出手,一定要等我回沈陽再說。”
随後孫德松就留在了當地,四處的找關系活動,結果花了3萬多塊錢,什麽事兒都沒辦成。
1998年11月30号,東興市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孫德林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000元。
随後孫德林被投入賓陽縣黎平鎮廖坪勞改農場的磚廠,進行勞動改造。
孫德松不僅啥忙都沒幫上,還欠下了好幾萬元的債務,盛怒之下,再次回到沈陽去找汪家禮:三哥,你帶我做一個大案,我必須要把我大哥撈出來。”
就這樣,孫德林團夥的最後一個案子,也是數額最大的一個案子,即将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