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的情況來看,想搶銀行是不大可能了,所以他把目标降低,盯上了做批發生意的小老闆。
這幫小老闆,手裏雖然沒什麽大錢,不過安全防範意識,同樣也非常差,應該很容易得手。
林子哥馬上找到了汪老三,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兄弟,不能再等了,直接開整吧!”
汪老三肯定是無條件服從,兩人說整就整。
1月22号早上五點鍾,兩人一人戴了一個能擋住臉的毛線帽子,又帶上尖刀,來到了南塔鞋城附近,一個賣鞋子的老闆家門口。
兩人的辦法很簡單,就在這家的防盜門門口等着,反正你早上肯定得出門。
事實也正是如此,早晨五點半左右,防盜門裏面“咔哒”一聲響,屋裏的人,準備開門出來了。
結果人剛出來,林子哥上前一步,就把刀頂在了對方脖子上:“回去,往回走!”
把人逼進屋裏之後,後面的汪老三,順手關上了門:“别動,搶劫,把家裏錢都拿出來!”
這屋裏是老闆夫妻兩個人,既然是要錢,那就好辦了,隻要不是有仇要命就行。
“大哥,要錢是吧,床底下有個鞋盒子,裏面有三千塊錢,你們都拿走。”
汪家禮過去一看,床底下果然有個鞋盒子,打開之後裏面是一沓錢。
林子哥大喜,拍了拍老闆肩膀:“兄弟你是個明白人,以後能幹大買賣,你忙着,我們先走了!”
兩個人馬上離開現場,回到了汪家禮家裏,三千塊錢直接平分了,一人一千五百塊錢。
這在當時已經很給力了,相當于普通老百姓的三個月工資。
接下來兩人馬上去了飯店,要了四個硬菜,鍋包肉、溜肉段、地三鮮、溜肝尖,又要了幾瓶啤酒,大肆慶祝了一番。
林子哥非常得意:“咋樣啊,兄弟,三千塊錢,就這麽簡單,你說哥這頭腦,O不OK?
汪老三旋了一瓶老雪,打了一個酒嗝,一豎大拇指:“相當OK了,以後咱就這麽幹,來錢太容易了!”
半年之後,兩人再次瞄準了沈河區的一個小老闆,用和之前一模一樣的方式,一次搶走兩萬元。
這次回去之後,兩個人更加樂的合不攏嘴,這也太簡單了,就跟回自己家拿錢一樣,一人一萬塊,太給力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孫德林沒有再去搶劫,而是跟他三弟孫德松,一起搞詐騙去了。
孫德松出生于1963年10月28日,比孫德林小十歲。
孫德松是團夥裏面,唯一沒有前科案底的人,但是并不代表他沒做過案,隻不過沒有被抓,沒被處理過而已。
孫德松年輕的時候當過兵,退伍之後被分配到沈陽市一個汽車配件公司當業務員,并且很快就結婚了。
到了1992年,孫德松單位效益不好,常年發不出工資,兩口子開始經常吵架,沒多久就離婚了。
孫德松離婚之後,幹脆直接離職了,反正破工作幹不幹也沒什麽意思。
他想自己開一個汽車配件商店,于是就找到大哥孫德林,想借點本錢。
結果沒想到的是,孫德林眼珠子一轉:“錢我沒有,但是哥有一個點子,最少能值十萬。”
孫德松大喜過望,趕緊虛心求教。
林子哥微微一笑:“三弟,你先去弄一個别人的身份證,三十到五十歲之間,男人的就行。”
孫德松按林子哥的要求,很快就偷來了一張身份證,接下來林子哥開始了自己的騷操作。
孫德松按照林子哥的指示,拿着這張身份證,去了工商局:“這個人是殘疾人,我過來幫他代辦公司。”
接下來孫德松拿到了相關的各種表格,按照要求,全部填寫完之後,輪到林子哥出手了。
孫德林當晚偷偷潛入相關單位,撬開辦公室之後,偷偷的拿出公章,蓋在了那幾張表格上。
接下來孫德松大搖大擺的來到工商局,用蓋着公章的表格,辦理了正規的營業執照。
兄弟倆用這張營業執照做抵押,在沈陽的一家輪胎廠裏,賒出來價值十萬元的輪胎,轉手以四萬塊錢的低價處理掉了。
随後兩人又如法炮制,騙了三家加油站價值八萬元的加油卡,轉手也低價處理了。
由于時代的不同,這個方法現在已經行不通了,那個年代的營業執照,就是實力的象征,還是有很大含金量的。
孫德松本錢到手了之後,林子哥就不再管他了,你自己開公司玩去吧,哥還得去幹正事呢,這種殺人搶劫的大買賣,是不需要你來參與的。
林子哥認爲,搞搞詐騙啥的,都不算什麽大事,但他此時并不想讓弟弟沾上人命案,畢竟這是要掉腦袋的。
1992年9月份,林子哥又找到了汪老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咱倆現在隻有刀,屋裏要是兩個人以下,肯定沒啥問題,但是如果人多了,就容易出事,所以應該再拉一個人進來,這樣即使對方有三四個人,咱們也能手拿把掐的。”
汪老三馬上就想到了自己的二哥,畢竟打虎親兄弟,有好事得想着自己人。
汪家禮的二哥叫汪家仁,比汪家禮大十歲,1945年8月13日出生。
汪家仁早期在沈陽冶金機械制造廠當工人,1972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因爲參與打砸搶,被判刑十年,結果他前腳剛進監獄,後腳他老婆就跟人跑了。
1981年汪家仁出獄之後,又再次結婚,有了一個兒子,自己也進入沈陽木器廠,當了一名工人。
到了1984年,不甘平庸的汪家仁,承包了一個洗衣粉廠,準備自己創業經商。
在那個年代,基本上幹點啥都能掙錢,但二哥卻不是做生意的料,賠了個稀裏嘩啦。
二哥無奈之下,隻能跟着三弟汪家禮混生活,也去沈陽站貨場,蹬倒騎驢去了。
二哥不僅僅是做夢想發财這麽簡單,他每天蹬着三輪車,都會習慣性的一直往地上看,就是幻想哪天一低頭,就能在地上撿到一塊金子。
從團夥後面做的案子裏,也不難發現,二哥對金子的喜愛程度,是深深刻在骨子裏的。
二哥對搶劫這件事,壓根就沒有半點猶豫,反正老子都四十七了,土都快埋到脖子了,還有啥可在乎的。
不僅僅如此,二哥還自作主張,拉來了另外一個同夥,這個人就是團夥的五号人物王文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