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怎麽也沒想到,宋婉婷竟然能從新日鐵的手裏,拿到一份如此豐厚的合約。
新日鐵是全球鋼鐵行業的翹楚,在這一行裏,他們的話語權極高,宋氏集團這樣的企業,想跟人家合作,就是得上趕着去求。
不但要去求,還要把地皮以及一切地方關系全部準備好,然後邀請新日鐵賞光過來合作。
這種感覺,等于是把自己家一間卧室收拾的利利索索,然後跑去别人家裏、請别人過來小住幾天。
态度不可謂不謙卑。
一般來說,越是這樣不對等的合作,越是要簽訂不平等的條約。
自己出大錢、拿小頭,讓别人出小錢、拿大頭,就是最常見的不平等條約之一。
可是,誰能想到,宋婉婷竟然颠覆了宋氏集團與新日鐵之間的天平狀态,讓新日鐵出大錢、拿小頭,這真是之前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
董事會裏,很多人都覺得這是天方夜譚。
不過,他們也不敢直接質疑宋婉婷這個董事長,所以隻能是在下面交頭接耳起來。
很快,一個老董事站起身來,開口道:“董事長,據我所知,新日鐵可是從來不願意犧牲控股權的,你說的這個合約,對方會如約履行嗎?或者說,這合約裏面有沒有什麽隐藏的條款,或者比較苛刻的對賭協議?”
其實,合約陷阱這種事情确實非常常見。
很多老牌資本家,最喜歡在合約裏面給對手,或者合作夥伴下套。
很多創業者一開始創業,得到了資本家的慷慨投資,下決心大幹一場。
幹的好了,自然是皆大歡喜。
可是如果幹的不好,那麻煩可就大了。
有的投資人,要求被投資人在合約裏加上一個無限連帶責任,别看無限連帶責任隻有六個字,但是背後的威力缺可以讓被投資人傾家蕩産。
因爲,一旦簽訂無限連帶責任,買賣如果幹的不好、賠錢了,投資人是有權利要求被投資人自己掏腰包、賠償全部投資款的。
比如之前做手機的老羅,就是因爲簽了無限連帶責任,所以才在創業失敗之後,個人還欠下了高達四個億的債務。
還有很多企業的創始人,因爲賠償不起投資人,最後被趕出自己辛辛苦苦創立的企業,甚至還傾家蕩産、锒铛入獄。
所以,董事們也擔心,宋婉婷簽的這份協議裏面,有沒有什麽類似的對賭條款。
宋婉婷也沒多解釋,直接從随身的背包裏,取出一份合約,說道:“這就是新日鐵董事長渡邊新和跟我簽訂的合約原版,你們可以過目一下,看看條款細節上有沒有什麽問題。”
那老董事伸手将合約接過去,其他的一衆人等,便急忙圍了上來。
就連宋老爺子都有些按捺不住,邁步走到跟前想一看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