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讓叫金老師,不用問,後面的話題肯定是圍繞陸征的。
金敏英沒想到對方竟如此聰明,優雅地推了下眼鏡,“和長青一樣,叫我金老師吧。”
周喬剛想重新問好,對方卻擺手阻止了她。
“客套話就省了,長青能看上的人錯不了,知道我爲什麽找你嗎?”
“不知道。”周喬實話實說。
金敏英輕輕推了下秋千,平靜得仿佛沒有情緒,“那天在火車站,摟着長青脖子的那個女孩兒叫金茵,她是我女兒。”
周喬被這話震得一愣,忽然明白過來,爲什麽上次在校門口處理和窦胖子的糾紛時,她對自己那麽的冷漠。
至少不符合一位老教師,在看到學生媳婦兒時的那種心情。
她沒有插言,除了禮貌問題之外,更有種不忍心打破一潭靜水的感覺。
金敏英就那樣推一下,說一句,一點一點地講完了整件事。
聽得周喬心裏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不光酸酸澀澀,還隐隐萌生出了一絲的愧疚。
“所以,你們離婚了?”周喬很心疼她,連問話都不忍過于大聲。
可金敏英卻搖頭表示沒有,“他再也沒有出現過,直到今天,我們也沒有離婚。”
這不禁讓周喬想起了失蹤的母親,“那有沒有可能,是他出了什麽意外,所以才……”
金敏英還是搖頭,“也沒有,有一年六一兒童節,我帶着金茵在公園看到過他,和一個不算太漂亮的女人,還有一個小男孩,就像麗莎這麽大。他的手指很正常,我特意看過。”
依她這麽說,鳏夫後來又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還生了個健康的兒子。
至于沒和她辦離婚手續的原因,也許,隻能說也許,是因爲對她們母女的愧疚。
而她剛剛強調的“特意”倆字,其中卻飽含了太多的無奈與心酸。
但凡是從那個年代過來的,誰又不是個有故事的人呢。
再接下來,孩子自然就姓了金,這對母女的生活也因多出來的那幾個指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親人遠離,朋友遠去,金茵也被别嘲笑到根本不敢出門。
她沒上過小學,從數學、語文到美術、思想品德,全是金敏英在家一頁一頁教給她的。
那間房子,既是教室,也是考場,更是她們的家。
同樣的小學畢業期末考試卷子,金茵在家答了滿分。
金敏英一邊批卷一邊哭,滴下來的淚水洇濕了那個紅色的一百分。
按她的原計劃,金茵初中的課程也讓她在家念,沒指望她考大學,隻求别被衆人的嘲笑逼瘋就好。
“其實長青隻當了我一年學生,他在小學二年級的上學期,全家就随他爸一起走了。後來我們通過幾次信,直到七九年,他家又搬回縣城定居,他在入伍前夕專門來看望過我一次。
就是那次,我無意間發現了可以讓金茵樹立信心的方法。”
那是七九年的十一月底,陸征的到來,讓金家母女倆喜不自勝。
畢竟平時家裏很少會有客人登門。
金茵的幾何稍微弱一點,陸征就随便給她講了兩道題,這種畫面在金家實在極爲難得。
金敏英很久沒見女兒笑過了,爲了能讓這個笑容多停留片刻,她堅持要陸征留下吃晚飯。
“媽,我跟你一起去買菜。”
“好,好,媽帶你倆一起去!”
竈台前,金敏英看着向她撒嬌的女兒,轉過身去偷偷抹掉淚水。
她說她永遠也忘不了那個畫面,那是金茵從會說話開始,第一次主動說要走出家門。
兩個月後,金茵和正常的孩子一樣走進了校門。
她愛說愛笑,還愛學習,當有人用異樣眼光看她的手指時,她甚至敢直接伸到對方面前,讓人家使勁看個夠。
慢慢的,等大家都習慣了以後,也就沒人再把她當成個異類。
金茵之所以會變化這麽大,這都是因爲金敏英發現了女兒情窦初開的秘密。
她假裝無意間告訴金茵,陸征喜歡愛笑有自信的女生。
又說見識才是一個女人最大的資本,甚至不惜舊事重提,以她和鳏夫的真實例子來強調同一階層的重要性。
可怕的不是手指,而是纏繞在她們母女心中的魔。
幾天之後,金茵終于想通了。
與其整天在家幻想着嫁給陸征,還不如走出家門學知識,漲見識。
想必将來能和陸征在一起,那些嘲笑諷刺又都算得了什麽。
從此,她們母女的生活再一次發生了改變。
六年後,金茵以漢東省文科狀元的好成績,考上了南邊的中山大學中文系。
同年,陸征退伍,帶着一個外國女兒重新出現在縣城。
而這一幕,又恰巧被回來過暑假的金茵看見,當晚就往嘴裏胡亂塞了一大把藥,要不是金敏英放心不下半夜過來看看,再晚會兒人就沒了。
倒不是因爲那堆藥有多厲害,隻是藥物引發嘔吐,金茵被發現時,嘔吐物已經堵住管氣,将她憋到滿臉發紫。
“小喬,金茵是我的命,不,應該說比我的命還重要,我活了一輩子,從來沒像那天晚上那麽害怕過。所以我擅自做主,從那以後一直以長青的名義往學校給她寄信,鼓勵她。”
她不是不知道這隻是緩兵之計,一旦某天東窗事發,後果可能會更難想象。
但是她全都顧不得了。
隻要能給女兒續命,哪怕多一分一秒,她都會義無反顧地去做。
事實證明,這個辦法很有效。
金茵在得知陸征雖然有了女兒,但目前仍沒結婚以後,又重新變得開朗起來。
金敏英爲女兒編的這個夢,原本就是能騙一天是一天。
可是該來的總會來。
就在前幾天,金茵一個電話打到學校,親手打碎了她做了多年的美夢。
可她有兩件事未曾料到。
一是感情問題與知識多少無關,二就是半路又殺出來個周喬。
當她帶着張麗莎,自己用鑰匙打開門的那一瞬間,金茵就已經全明白了。
若不是女主人,誰又能有這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