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俏的眼神中,透着不可思議的神色。
劉若煙身爲“杭城劉家”的二小姐,向來過着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林俏還是第一次,見小姐劉若煙親自下廚。
可劉若煙做出來的東西,非常糟糕。不是将海鮮炒鹹了,要麽就是煮過時間了。
“小姐,你要是想吃海鮮,我去外面的海鮮店,買些回來呗!”
林俏見劉若煙将買回來的食材,弄得一塌糊塗,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劉若煙噘起小嘴兒,不以爲然地說道:“那能一樣嗎?我要是吃外賣的東西,還會讓你去買食材嗎?”
“趙旭其實做得就蠻好吃,那我買一些食材,讓他給你做着吃!”林俏建議道。
“才不要!”
劉若煙斷然拒絕說:“我就是吃了趙旭做得海鮮大餐,感覺味道不錯,才想自己弄得。我就不信,他一個大男人都做得出來,我一個女人還做不了。”
聽了劉若煙想下廚的理由,林俏真是哭笑不得。她這才知道,劉若煙爲什麽會讓她去買一些海鮮回來。
原來是吃趙旭的廚藝,吃上瘾了!隻是礙于面子,不好去求趙旭。
劉若煙對林俏吩咐說:“林俏,你把廚房的東西收拾了!”
“好的,小姐!”林俏痛快答應下來。
一邊收拾,一邊說:“小姐,真沒想到趙旭一個大男人,幹什麽都樣樣精通。不僅武功高強,又會賺錢,連廚藝都這麽棒!難怪,你會喜歡他。”?
劉若煙眼睛一瞪,對林俏兇道:“我什麽時候說過,喜歡他了?”
林俏吓得一吐舌頭,說:“小姐,我錯了!”
咚咚咚!
房間傳來了敲門聲。
劉若煙打開房門一瞧,見來人竟然是趙旭。
“趙旭?”劉若煙一副很吃驚的表情。
自從她上船後,趙旭一直對她擺出一副冰冷的面孔。要不是劉若煙厚着臉皮,非要跟着趙旭,人家早把她甩掉了。
“我能進來坐坐嗎?”趙旭問道。
劉若煙“哦!”了一聲,将趙旭禮讓了進來。
她是一個心理素質極強的女人,但趙旭的突然到來,讓劉若煙的一顆芳心如小鹿狀般,“砰砰!”亂跳。
廚房裏,林俏聽到動靜,探出頭來,對趙旭打着招呼說:“趙先生,你來了!”
趙旭“嗯!”了一聲,來到廚房的位置,見裏裏亂糟糟的。不僅一些食材被糟蹋了,連一些鍋碗器皿的東西,也弄得亂七八糟。
皺了皺眉頭,說:“林俏,你這是做什麽呢?”
“我家小......”
還沒等林俏把話說完,劉若煙就打斷侍女林俏的話,說:“這丫頭心血來潮,想自己做頓海鮮大餐。可是笨手笨腳的,沒弄明白。”
林俏心裏唯有苦笑,這個“鍋”終于還是自己背了下來。
趙旭回到客廳的沙發上,坐了下來,對劉若煙說:“劉二小姐,你看到外邊的守衛了吧?”
“看到了!”劉若煙點了點頭。
趙旭對劉若煙叮囑道:“谷城的市區相對安全,但因爲拉瑪家族繼承的事情,他們正在和西納的楚巴打仗。所以,要是沒有重要的事情,你們最好還是少出門爲好。”
“那此守衛,怎麽會來保護我們?難道你認識拉瑪家族的人?”
“他們是信那姆的人,就是我在船上認識的那個。”趙旭站起來說:“言盡于此,希望你們好自爲之!”說完,沒在劉若煙居住的别墅多做停留,快步離開了當場。
劉若煙倒是知道這個“信那姆”,隻是沒想到他會是“拉瑪家族”的人。
這個“信那姆”,看上去是個落魄之人,怎麽搖身一變,成了“拉瑪家族”的人?
心中暗道:“趙旭,你來南亞的目的,果然不簡單!”
拉瑪家族!
鄭緻堅的寝宮裏,兩個弟弟鄭緻江和鄭緻剛也在。
這還是自從“拉瑪家族”考核之後,三兄弟私下裏,第一次聚首。
老二鄭緻江,對鄭緻堅說:“大哥,莫西家族的素西姑娘,究竟哪兒去了?”
鄭緻堅因爲此事,正心煩意亂,不悅地回了句:“你問我,我哪兒知道?”
鄭緻江一副思考狀,喃喃自語說:“這好端端的人,怎麽會莫名其妙就失蹤了呢。我聽說,莫西家族查了監控,根本沒看到過素西姑娘離開過莫西家族。”
“老莫西不會在這件事情上撒謊的!更不會拿這麽荒唐的理由,來搪塞我們。”
老三鄭緻剛生性多疑,在一旁手托着下巴,說道:“素西姑娘,不會在信那姆那裏吧?”
“不可能!”鄭緻堅搖了搖頭,說:“他一個剛來的野小心,怎麽會有那種本事!”
鄭緻剛說:“大哥,你别小瞧了信那姆。在這之前,你有想過他能完成考核的千億投資嗎?可他居然在三天的時間,就完成了!”
“這......”
鄭緻堅一陣無語,說:“據莫西家族的說法,他們家族有個叫拉姆的人出了問題。可那個叫拉姆的說,他的身體突然不能動彈,被人塞到了沙發後面,根本不是他所爲。”
“難道有兩個那姆?”鄭緻江分析說。
鄭緻堅不解地反問道:“可就算有兩個拉姆,以莫西家族的安全程度,不可能監視不到,帶着素西姑娘離開。再者說,信那姆剛剛回到谷城,他根本不認識莫西家族的人,又怎麽會認識那個拉姆。”
鄭緻江和鄭緻剛聽了鄭緻堅的分析後,同時沉默了下來!
三人腦子裏滿是問号,素西姑娘倒底去哪兒了?
如果連人都找不到,又怎麽能與“莫西家族”聯姻?
短短的十天時間,怕是這個考核任務,根本不可能完成了。
每當三人去“莫西家族”提親,說及此事。那“老莫西”像吃了槍藥一樣,把他們從“莫西家族”轟出來。
西納的楚巴,攻打了幾次,仍然是以慘淡收場。
鄭緻原本百分之百确信,自己的兒子鄭賢能繼承“拉瑪家族”,可沒想到半道殺出信那姆這個“程咬金”。
塵埃未定,人人皆黑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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