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有想到,在千人觀衆面前的首次演出,八月三十一日樂隊表演的第一首曲目,居然選擇了“生命萬歲”。
然而,轉念一想,卡米拉卻有不同想法,當然是“生命萬歲”,必然是“生命萬歲”,爲什麽不是“生命萬歲”呢?
從昨晚,卡米拉聆聽這首歌,旋律與歌詞就在腦海裏久久盤旋,揮之不去,躺在床鋪上,靜靜想象着,樂隊現場演出是一種什麽效果,安森又會如何演繹诠釋這首歌,數不勝數的想法根本停不下來。
而現在,樂隊就表演了這首歌——
完美。
從第一個四拍開始,樂隊就選擇了和錄音室不同的版本。
卡米拉不知道樂隊在歐洲街頭巡演之中表演了多少次、還有多少個版本;但毫無疑問,樂隊的每一個腳印都在淋漓盡緻地發揮樂隊自身的特色,也就是充分利用樂器、展現樂器的魅力。
眼前的改版,更加輕盈卻更加恢弘、更加簡單又更加豐富,從第一個音符開始,就已經牢牢抓住卡米拉的耳朵,将樂隊現場演出的魅力推向最大值。
“現場”,重點就在于一個臨場發揮,以當天的心情當時的狀态注入自己的色彩,讓每一個現場都變得不同起來。
正是因爲現場演出的獨特魅力,每一場每一場的表演都能夠傳遞不同魅力;所以才出現一群特别的歌迷,他們傾向于追随樂隊腳步領略每一個現場專屬的獨特感受。
眼前,也是一樣。
盡管昨天才剛剛現場傾聽八月三十一日樂隊的演出;但今天再看,感覺又截然不同。
卡米拉不知道其他人怎麽想;但就她個人而言,安森隻用了第一個四拍就已經完成征服。
現在,卡米拉終于知道“甜心先生”裏湯姆-克魯斯那句台詞是什麽感覺了。
“你在說‘哈啰’的時候我就已經淪陷(You-had-me-at-Hello)。”
一個照面,一個亮相,一句演出。
這就已經足夠。
驚喜!
淪陷!
心動!
而且,這隻是一個開始而已。
“凡人生死曾由我主宰,盡情品味驚恐在死敵瞳孔展開,欣然傾聽百姓高歌喝彩:’先王亡矣!新王萬代!’”(注1)
貝斯,厚重。
吉他,輕靈。
鍵盤,悠揚。
伴随安森的歌聲,旋律層次重新豐滿起來,依舊以大提琴爲主樂器,但不同聲部不同層次在時空長河裏演繹生老病死朝代更疊——
他,曾經擁有輝煌,曾經統領千軍,曾經高高在上;卻在一個轉身,孑然一身,形單影隻地寂寞徘徊。
他說。
“此刻我手握權威經脈,轉瞬才知宮牆深似海,恍然發現我的宏圖偉業,不過是虛無缥缈的海市蜃樓。”
彈指之間,灰飛煙滅。
名利,榮耀,诠釋,地位,财富……一閉眼再睜眼,全部化作塵埃,遁入虛無。
他曾經試圖征服世界,卻終究難逃一死;他曾經試圖豐功偉業,卻發現南柯一夢;他曾經意氣風發鮮衣怒馬,卻發現什麽都抓不住。
那些喧嚣,那些光芒,那些喝彩,全部消失,一夜之間跌入塵埃,伸手之處,隻有無盡空洞和虛無。
窮其一生苦苦追逐,但到頭來,終究還是一場空。
所以,生命,到底是什麽?意義何在?
旋律,在激蕩。
思想,在共鳴。
全場,鴉雀無聲。
千千萬萬視線全部落在安森身上,他們沒有預料到樂隊表演這樣一首歌,更加沒有預料到表演如此恢弘。
站在生命盡頭,回顧人生的意義;站在時間盡頭,回顧曆史的意義——
而人類,隻是一縷塵埃而已。
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就連心髒也暫時停止跳動。
然後。
安森手指一次掃弦,旋律激蕩、音符炸裂。
砰!
莉莉雙手重重落在鍵盤之上,擡起頭,和康納、邁爾斯互相交換一個視線,瞳孔裏倒影着彼此燦爛的笑容。
演奏,激情迸發,全部灌注在音符裏,瞬間引爆全場。
明明此時是午後三點,陽光普照,太陽高高懸挂在空中,卻有一種漫天繁星同時點亮把黑夜演變爲白晝的轟鳴,宛若海嘯一般,席卷全場。
刹那間,雞皮疙瘩全部站立起來,心髒一下飙到喉嚨口,幾乎就要炸裂。
能量,釋放,毫無保留地。
“聽那耶路撒冷鍾聲傳來……”
啪啪啪,啪啪啪。
就在此時,安森高高舉起雙手,拍打手掌擊打節拍。
聲響,單薄,一陣輕風而來就能夠打亂清脆的聲音。
但是,卡米拉讀懂了——
第一反應,高高舉起雙手,跟着擊打節拍。
啪啪啪。啪啪啪。
掌聲,手掌和手掌的碰撞之間湧動,心髒跳動不由跟着澎湃起來,卡米拉似乎能夠聽到血液沸騰的聲響。
笑容,就這樣爬上嘴角。
一個八拍而已,安森就繼續彈奏吉他,沒有在意現場觀衆是否領會自己的意思,激昂的歌聲繼續攀登高峰。
“……羅馬騎兵歌聲震徹山海,擔當我的明鏡、利劍和盾牌,我的傳教士屹立邊疆之外。”
寶琳驚呆了,徹徹底底驚呆了——
看看邁爾斯,看看安森,再看看卡米拉,看看其他觀衆。
視線,根本轉不過來,隻是在一片恢弘而壯觀面前……臣服。
那些音符,那些旋律,穿行于詞語和歌聲之間,蒼茫而浩瀚的時間長河匪夷所思地在眼前鋪陳開來。
宛若一幅宇宙畫卷。
站在時間面前,她隻是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卻又無法控制地卷入其中,在轟鳴與激蕩之中跟随波浪潮起潮湧。
心髒,狂跳不止,胸膛幾乎就要炸裂開來。
寶琳:她應該怎麽做?誰能夠告訴她,她應該如何回應?
懵懵懂懂地,寶琳也跟着擊掌,卻顯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茫然與困惑之間,視線還是再次落在安森身上。
去傾聽,去感受,去享受。
“隻因一些緣由我無法釋懷,一旦你離開這裏便不再,不再有逆耳忠言存在,而這便是我統治的時代。”
孤獨,極緻的孤獨。
站在巅峰之上,一覽衆山小,高處不勝寒。
他,她,他們,窮其一生苦苦追尋那些輝煌,金錢、榮耀、名譽、權力、地位,有些人失敗了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則在漫漫征途之中迷失自己;然而,當終于抵達天涯海角時間盡頭的時候,又看到了什麽?
無盡虛無。
生命的意義,還可以擁有更多,穿越時間打破時空,在浩瀚宇宙黑洞深處也足以喚醒靈魂的溫度和重量——
每個人,都應該有屬于自己的答案。
全世界的目光,就這樣落在安森身上。
唏噓而灑脫,肆意而不羁,沐浴在金色陽光底下,仿佛就是這個世界的主宰。
不是因爲人潮洶湧,也不是因爲名揚四海,而是因爲他此時此刻就站在那裏,放聲高歌,盡情享受。
這,就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