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緊趕慢趕,周子文和周朝陽終于在天亮前來到縣城。
“周哥,咱們大壩子村離縣城也太遠了吧,你看我這腳,好像都腫了。”周朝陽拖着腳,有種喪屍走路的感覺。
“是有點遠,你要是有本事,可以搞個自行車嘛!”看着面露痛苦表情的周朝陽,周子文給他出了個主意。
這家夥不是有錢嘛,買個自行車應該不算什麽,等他買了,要是有需要,還可以借過來用用。
要是有可能,他也打算自己買一輛,不過想了想還是算了。
一來票不好搞,二來也太張揚了,人家村裏坐的都是牛車,你忽然買個自行車,這不成現眼包了嘛!
以後熟悉的人來借,借了心疼,不借傷感情,兩頭不讨好。
至于撮使周朝陽買,這家夥又不是小孩,以他大院子弟的作風,說不定還樂得顯擺呢!
“诶,我怎麽就沒想到呢!”
果然,一聽這話,周朝陽的眼睛都快冒光了。
“伱還真買啊?”這下子,輪到周子文吃驚了。
“你有票嗎?”
“現在沒有,不過很快就有了。”周朝陽神秘的笑了笑。
“行啊,不愧是大院弟子,這都能搞到。”周子文豎起大拇指。
“嘿嘿!”周朝陽摸了摸後腦勺,露出謙虛的笑容。
說話間,倆人朝着食品供應站走去,沒一會就來到目的地。
今天他們來的比較早,食品供應站的豬肉還有很多沒賣出去。
周朝陽這家夥的身家比周子文厚,花錢也大方,當場就買了一塊最肥的豬後臀尖。
一上稱,十二斤六兩。
“買了。”周朝陽眉頭也不皺一下的開口。
他這幅派頭,把周圍的顧客和賣肉的售貨員都驚呆了。
好家夥,這可不是一斤兩斤啊!
一下子買十多斤肉,這敗家摸樣,周子文看了都搖頭。
不過以周朝陽的财力,買這點肉又不算什麽。
隻是過了今天,敗家子的名号,該從周子文身上移開,轉移到周朝陽身上去了。
難得來一趟縣城,周子文也買了兩斤肉,準備打個牙祭。
周朝陽和沈招娣有了自己的房子,倆人也商量好一起搭夥,這兩斤肉,就隻有他和陳家姐妹一起享受了。
“好好把你的肉放好,你看周圍人的眼神,我怕你被他們搶了。”從食品供應站離開,周子文稍微離他遠了一點。
好家夥,這塊肉提在手裏是真顯眼啊!周圍那些人的目光都快把他們吃了。
“嗯嗯,我還是放在背簍裏吧!”
周朝陽聽話的把肉放好,一點不敢炸刺。
這會他也反應過來,好像有些太招搖了。
随後,倆人又去供銷社買了三十斤酒。
上次周子文買了二十斤,基本都喝完了,所以這次多準備了一點。
肉是周朝陽在背,酒是周子文在背。
要不是有周子文在,光是這點東西,他就背不回去。
“周哥,你餓了沒,咱們吃點東西吧!”
買完了酒,周朝陽道。
“哈哈,早就餓了,就等你這句話了。”周子文一點也不客氣。
雖然早上吃了幾個餅,但走了這麽遠的路,他也早就餓了。
倆人來到國營飯店,周子文也沒宰他,就吃了一碗肉絲面,大碗的。
等他們從國營飯店出來,外面的天已經完全大亮。
雖然吃飽喝足,但周朝陽一點也不高興。
因爲他們要從縣城腿着回家,十多公裏路呢!
“周哥,要不我跟你學武吧!要不然我這身體,我怕扛不住。”
回去的路上,周朝陽道。
“行啊,不過練武需要持之以恒,隻要你能堅持就行。”周子文爽快點頭,但卻沒報什麽希望,以他對周朝陽的了解,這小子肯定堅持不下來。
“好啊,周哥,我一定會堅持的。”周朝陽興沖沖的道。
周子文這幅結實的身闆,早就把他羨慕壞了,他也想要這麽強壯。
一路回家,等到了村頭,周朝陽已經累得像狗一樣,舌頭都快伸出來了。
身上的衣服、褲子,全都被汗水打濕,頭發也是亂糟糟的,一點沒有知識青年的形象。
“周哥,以後我再走着去縣城,我就是狗。”周朝陽狠狠的發誓。
“呵呵!”
對此,周子文也隻能表示呵呵了。
除非這小子買自行車,要不然,隻要想吃肉,他遲早會像今天這樣腿着去。
回到家裏,施工隊正忙着最後的工作,等時間差不多的時候就開始上梁。
今天這一頓,除了施工隊,還請了吳大剛和知青院的人。
不過知青院需要自己提供糧食,不能白吃。
周朝陽在知青院住了這麽多天,和裏面的人擡頭不見低頭見,人家要來給他捧場,他也不能拒絕。
很快,大家都開始忙碌起來。
特别是沈招娣和陳家姐妹,她們要忙着做好幾十人的飯。
這次知青院的人可不少,新老之情加在一起,足足三十來人。
再加上施工隊的七八個,起碼要擺四桌。
中午,随着下工的知青們到來,周朝陽和沈招娣的院子瞬間熱鬧起來。
雖然知青院的人平時有點小算計,但在今天這種大喜的日子,卻沒有掃興,一個個說着好聽的話,笑容滿面,一副知識青年的樣子。
看着大鍋裏還在翻騰的豬肉,知青們的笑容更盛了。
很快,上梁時間到了,施工隊喊着号子,一根根木梁搭建成功,周朝陽和沈招娣的房子也正式宣告完工。
吳大剛帶來一串鞭炮,随着一陣噼裏啪啦的聲響,在大家熱情的掌聲和叫喊聲中,宴席正式開始。
知青院的人早就領教了周子文的酒量,一看到周子文端着酒杯,大家的神色都有些不自然了。
上次站着進來,躺着出去的場景,他們可都沒忘。
好在周子文也不沒準備灌醉他們,上次把他們喝醉,本來就和他沒多大關系。
大家給他敬酒,他種不能不喝吧!
結果這些敬酒的,喝着喝着把自己喝醉了,這可怪不得他。
“吳叔,來,我敬您一杯。”周子文也找到了自己的酒友。
和知青院的人比起來,他更願意和吳大剛喝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