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個兒子在上高中,她丈夫是當地金融公司的一個部門經理,目前他們正在鬧離婚。
“爲什麽殺人?”,警察直截了當的發問。
董彩立馬搖頭否認,“不是我,人不是我殺的!”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美工刀上有你的指紋,我們進去的時候你正在拖受害者的屍體,手上還有鮮血,你怎麽解釋?”
董彩腦子一片漿糊,來來回回就一句話,“人不是我殺的,真的不是我。”
警察礙于嫌疑犯精神一直不穩定,就暫停了審訊,給了她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兩個小時後警察再次進行審訊,“你說人不是你殺的,但美工刀上有你的指紋。”
董彩經過兩個小時的緩沖,精神穩定了很多,回複道:“我是個老師,平時會用美工刀裁紙,所以美工刀上有我的指紋。”
警察A:“我們說的是上面有你的帶血的指紋,這個你怎麽解釋?”
董彩再次慌張了起來,但她知道人不是她殺的,所以相對來說還算穩定,“我不知道,我進門的時候她就死了,我看到地上的美工刀就拿了起來,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警察B:“我們進門的時候你在拖動受害人的屍體,你爲什麽拖受害人的屍體呢?你想把她拖到哪裏去?”
董彩更忐忑了,連忙解釋道:“我,我聽到有人敲門,怕被人看到,就想把她拖到衛生間藏起來。”
警察B:“人又不是你殺害的,你爲什麽怕被人看到?你看到有人死了,不應該第一時間選擇報警嗎?爲什麽你的第一選擇是藏屍體?”
董彩啞然,半晌後才嘶啞着聲音道:“我看到死人一時害怕,就忘了。”
她能說她一路上想的都是怎麽弄死那個勾引她老公的臭婊子嗎?當她開門後看到死人的那一瞬間,她還沒從幻想中回過神來,以爲是自己弄死了那個賤人。
所以她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窩藏屍體。
直到她看到死者的臉的時候才清醒過來,但已經晚了。
董彩現在之所以隐瞞,是因爲她好面子,她是一個高尚的人民教師,怎麽能讓人知道她想殺人呢?
再一個原因就是,她知道自己沒殺人,她相信警察能查出真相,所以沒必要丢這個面子。
但她也知道自己留下了太多不利于自己的證據,所以她很慌亂,怕這些證據影響警察判案。
警察A:“我們查了你的上網記錄,在網上你多次批判受害者雲卿楓不孝,還發了很多偏激的言論,甚至揚言你要是有這樣的女兒早就打死她了。”
警察B:“近期你和網友的互評中還說你要是遇到了雲卿楓,肯定給她點顔色瞧瞧,還說她這個不孝女就不配活着,這些是你發表的嗎?你想怎麽給她點顔色瞧瞧?”
董彩茫然的張張嘴,她以爲對她不利的證據隻有客廳裏警察看到的那一幕,沒想到無意間做了這麽多坑害自己的事。
“我,這些都是我情緒激動下發的,我就是腦子一熱,沒想過在現實中這麽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