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華看着陸遙,隻見他面頰泛黃、浮腫,仿佛大病了一場。
陸遙看着方明華,眼眶深陷、胡子拉碴,頭發也是亂蓬蓬的。
兩人愣了下,旋即都笑起來,都是寫小說造的孽啊。
“陸大哥,來,來,坐。”方明華熱情招呼,給對方放了一杯涼茶。
順便問了句:“陸大哥,你有事?”
“是有點事,我是想.”陸遙的口氣突然變得期期艾艾。
“什麽事,你盡管說,隻要我能辦得到。”
“是這樣,我沒煙抽了,手頭有點緊,所以想借你的錢買點煙。”陸遙說出自己來的目的。
“沒問題,伱要多少?我今天剛報銷了差旅費。”方明華笑着回答道。
“想買三條牡丹,一條4塊7,得15塊1毛錢,你借我15塊錢就行。”陸遙說道。
“你買這麽多?!”方明華吃了一驚。
“一次多買點,懶得出門而且整條便宜。”
方明華也沒說,就從錢夾裏給了陸遙15元,陸遙匆匆離開,沒過多久又回來了嘴裏叼着一支煙。
“呵呵,今天我運氣好,商店裏三條牡丹都沒賣出去讓我全部拿過來了,這段時間的口糧夠啦.借你的錢等我發工資時給你還。”
“還錢不急,隻是陸大哥,你煙瘾太大了少抽點。”方明華趁機勸道。
“你不抽煙,自然不懂得抽煙的樂趣。”陸遙笑道:“而且不抽煙我也寫不出東西。”
“給你說啊,我在甘泉那段時間抽的是鳳凰,那玩意又貴還不好買。”看來陸遙心情很好,講起在甘泉的一段趣事。
原來他在寫作的時候,從西京帶的“鳳凰”煙抽完了,煙瘾上來急的熱鍋上螞蟻一般團團轉。
他就求宣傳部一個通訊員幫他買,結果在縣城到處找這種牌子的香煙,找了多家,就是沒有,辦法都想到了縣農副公司庫房,仍然沒有。
最後,這個通訊員鼓足勇氣向當時的縣委shuji“求救”,終于找到了當時全縣僅有的兩條“鳳凰”香煙,帶給了他。
“你不知道,當時看到煙,我仿佛就是餓了三天的人看到馍馍.對他們連連表示感謝,還當場表态!有了這兩條“救命煙”,這稿子一定能成!”
“現在稿子成了。”方明華笑道。
“基本算成了。”陸遙感慨道:“鳳凰煙太貴,又不好買,所以又改回抽牡丹了。”
牡丹也不便宜啊.更重要的抽煙傷身體啊。
但看到陸遙抽着煙惬意的樣子,方明華也不好再多說。
“對了,我剛才光急着找煙抽,忘了另一件事。”陸遙說着,從公文裏拿出厚厚一摞文稿交給方明華。
“我的小說已經創作完成,準備寄給燕京《青年文學》主編王玲,是她約稿的,想讓你幫我看看,不知道影響不影響你寫作?”
“沒關系,反正我的一時半會也寫不完,不在乎這點時間。”方明華很熱情:“我先睹爲快。”
接過陸遙的文稿,上面是密密麻麻手寫字體,但方明華看到題目他愣住了。
《生活的樂章》
怎麽不是《人生》?
但是看到開頭第二段開頭“這時候,高家村高玉德當民辦教師的獨生兒高加林,正光着上身”這一句時,方明華确定,這就是《人生》。
看來以前是這個名字啊。
“小方,你先看,我回去睡會,腦子累壞了,下午我再過來。有啥意見盡管提啊。”陸遙說道。
“行,陸大哥,你要好好休息,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方明華叮囑了句。
“不礙事你看你,不是也變得黑瘦了嗎?”陸遙毫不在意。
咱倆不一樣啊你真的要注意身體。
方明華還想進一步勸說,陸遙已經走出院子。
方明華搖搖頭,回到自己房間。
陸遙走後,方明華給自己添了點杯茶,就坐在窗前的書桌邊認真看起來。
稿件很厚,足足有一百多頁,字體不算潦草,塗改的痕迹并不多,看樣子已經不是初稿。
方明華很快沉浸在文字的海洋裏,時間在悄悄流逝,等他看完一遍擡頭才發現太陽已經偏西。
看着院子裏的花花草草,方明華端起已經放涼的茶水,慢慢喝着心裏琢磨着件事。
在穿越前,方明華看過小說改編的電影、電視劇,也看過這本小說原著,但總覺得這一稿和最終公開發表的還是有區别的。
好像愛情線過于糾纏?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劉巧珍的愛情,是讀者們最津津樂道的地方,但作爲作者不能着墨太多。
畢竟這是一部現實主義作品并不是一部愛情小說。
想到這裏,方明華又仔細看了看後面一部分章節内容,還有就是高加林在農村生活部分寫的非常好,相比較而言他進城以後就寫的遜色些,是不是因爲陸遙非常熟悉農村生活的緣故?
有這種可能。
在這個沒有網絡,查閱資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個人生活體驗往往是寫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這邊,像陸遙陳中時等,常年生活在農村,所以他寫的基本上都是以農村生活爲基礎。
賈平娃是個另類。
早年寫《商州初錄》《商州又錄》寫的是老家風土人情,後來就寫了長篇小說《廢都》,寫的是西京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說明他适應城市生活能力很強。
雖然有些争議,但寫的也不錯。
方明華正想着着,就看到陸遙匆匆走了過來。
“哎呦.小方,我一覺睡到現在起來,以爲你下班了,沒想到你真沒走。”
“你寫的小說我看入迷了,忘了時間。”方明華回答道。
“呵呵.看完沒有?感覺怎麽樣”陸遙又問道。
方明華沉思了下,想組織下語言,突然聽到肚子咕咕叫,于是就說道:“陸大哥,你吃飯了沒?”
“還沒,茗茗(陸遙的女兒)被她媽帶着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熱點剩飯。”
“我也沒吃,走,下館子去!我請你吃羊肉泡。”方明華笑着說道。
“這多不好,你借給我錢買煙,還請客吃飯。”陸遙顯得不好意思。
“嗨這就是小事,如果你過意不去,下次你請!,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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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