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老魏就像個猿猴一樣,快速來到了山腳。
“彪哥,給你介紹一下,他叫老魏,也是我的好兄弟。昨晚沒有他,别說你們了,連我們都沒有那麽容易脫身的。”
“哈哈,小唐啊,你他媽可真是個人才!竟然還布置了一個後手!我已經很久都沒有佩服過誰了,你真給了我一個驚喜!”
說着,胡阿彪踹了一下秦風,說,“看到沒有?你還想抓住小唐領賞金呢!要撒真動了手,先死的就是你我!!”
我眉頭微皺,從這句話裏,我嗅到了一抹别有意味的敲打。
或許,我不該讓老魏這麽高調的亮相。
秀才及時說了一句,“彪哥,恭喜你收了一員猛将啊!小唐這麽缜密的心思,連我都自愧不如,要是他在你身邊,肯定發生不了昨晚的事情。”
我能感覺出來,這個秀才對我還是挺友好的。
不像胡阿彪,表面上看來豪氣的一批,可總給人一種老奸巨猾的感覺。
胡阿彪的勢力範圍并不在邦康,但從事的都是這一行當的生意,自然認識一些專門從事偷渡的蛇頭。
其中有兩個就在邦康。
打了兩個電話,他就告訴我搞定了,随時都可以過去。
胡阿彪還邀請我坐在他車裏,不過想着快和吳鑫歡歡她們分開了,剛好有些事情拜托她們,我就沒有答應。
而是選擇坐在了路虎車裏。
并把宋陽趕了下來,讓他去和老魏坐一個車。
不過半道被胡阿彪截胡了,把宋陽拉到了他的車上。
我知道,胡阿彪一直都對我的事情感到好奇。
畢竟我從一個豬仔,一下成爲了頗具實力的小隊老大,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麽,相信沒有人不好奇。
對于他的這個舉動,我就當沒看見。
我行得端坐的正,就算殺人,殺的也是死有餘辜之人,怕什麽??
再怎麽着,宋陽既不會,也不敢肆意的抹黑我。
很快,我們的車隊就浩浩蕩蕩的朝着邊境出發。
經過這一系列的變故,吳鑫她們也感覺出來了,回家這條路,真的太艱難了!
所以,哪怕明知這次不可能再有幺蛾子了,她們依舊面色凝重,恐怕隻有踩在國内的土地上,她們才會長舒一口氣吧!
“宇哥,這次我們真能回去嗎?”
歡歡輕聲問我。
我調戲了她一下,“等你回到國内,準備幾天就把我忘了?”
歡歡連連搖頭,連聲音都大了些許,“不會的!你把我從魔窟裏救了出來,這份恩情,我一輩子都不會忘的。”
我不知道這句話有幾分真心,但追究這個又有什麽意義呢?
講真的,别看我和歡歡歡愉了那麽多次,說的話加一塊也不會超過一百句。
沒别的,這就是一場冰冷冷的交易,也是我說服自己幫她的理由。
正如胡阿彪所說,僅是歡歡一個人,至少值一百萬RMB,幹嘛要把她送回去呢??
什麽承諾?值他媽幾個錢??賣了不香嗎?
當然香,但我不能沒有一點底線。
要不然,一旦沉淪,我很快就會成爲冷血的狗腿子。
那樣的話,我就不是我了。
我淡淡說,“我不用你記我一輩子,我隻希望,要是以後你被相關部門審問的時候,别反過來咬我一口就行。”
“不會的不會的。”
歡歡都快哭了,一直拉着我的胳膊。
我沒有再理她,對吳鑫說,“吳鑫,有點事想讓你幫我一下。”
“你說。”
我踟蹰了一下,終是說道:“你回去之後,抽空去我老家一趟,順便送點錢給我爸媽,不要解釋什麽,就說我暫時不能回來,這是我打工掙的錢。”
當我們這群人獲得自由之後,除了我和老魏孟強,幾乎所有人都往家打了電話。
不知道的還以爲我和老魏孟強一樣,都父母雙亡了呢。
養父母對我如何先不說,但不能否認是他們把我養大的。
這份情,任何時候我都要認。
雖然緬北和國内的距離并不遠,但終歸是兩個國家,彙錢回去的話,還是很麻煩的。
剛好有這麽一個機會,我便讓吳鑫代我略盡一點孝心。
吳鑫隻說了一個好字。
接着,我又囑咐了吳常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可以帶着槍,但到了國内,必須扔掉!
吳常并沒有想象中的那麽開心,我叮囑他的時候,他眼神一直都在躲閃。
最終,小聲對吳鑫說,“姐,我想留下來,跟唐宇闖蕩一番.”
不出意外,得到了吳鑫的一頓抨擊。
我也阻斷了吳常的這個念頭。
他或許覺得刺激,好玩,殊不知,這是在拿命玩啊!
我也好,老魏孟強也罷,甚至包括鳳姐,我們都是回不去的人。
要是能有選擇的話,相信沒有一個人喜歡這種朝不保夕的生活。
平平淡淡才是福,這句話,我們這種人最有發言權。
也是在後來某一天,我偶然得知了這對姐弟的命運。
回國之後,吳鑫去學了美妝,而且是在影視劇制作的欄目劇組裏擔當小助手。
她本就是一個異常堅強的人,緬北的這段經曆讓她變得更加堅韌的同時,又她的性格有了些微的變化。
至少合群了一些。
可能是否極泰來吧,回國之後的她運氣也不錯,沒用兩年,就成爲了一些明星的禦用美妝師。
剛回國那陣,她還不時會給我發一些信息,甚至是一些她自己的生活照片。
向我傳達着自由世界的美好。
對于這些,我從來都沒有回複過她,隻會在心裏默默祝福她。
不過有時會盯着她的照片發一會呆,也會莫名其妙腦補和她一塊生活的樣子。
不過後來她可能對我放棄了,也可能有了新的人生追求,就沒有再給我聯系過了。
而我的手機也丢了,慢慢就把她遺忘了。
偶爾會在某個下雨的午後,會想起有這麽一個女孩,曾和我有過一段很微妙的交集。
至于吳常,剛回去的時候,有點不是很适應國内平淡的生活。
這很正常,他骨子裏就透着反叛的基因,加上緬北的種種見聞,自然不适應。
後來遇人不淑,參與到一起搶劫案中,最終被判處了五年有期徒刑。
這次牢獄之災算是讓他成長了,出來之後,拿着吳鑫給他的一筆錢,開了一家台球廳。
第二年就和一個經常來打球的小太妹結婚了,有了孩子之後也算是徹底收了心,過上了正常且平凡的生活。
嗯.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