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社員工分
正如前面已經說到的,生産隊在分配各種收成時,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但最後還是有很大一部分農副産品是按勞動工分來分配的,而生産隊的現金分配同完全是按工分分配。因此,對于生産隊的社員來說,工分非常重要,曾有人說“工分、工分,社員的命根”。
一個人每天在生産隊勞動後得多少工分,有一定的評分标準。一般來說,一個男性青壯年勞動一天記滿分,也就是10個工分,一個女青壯勞力勞動一天爲8個工分;男性少年減半,5個工分,女性少年則爲3個工分等。當然,也有女勞動力身強體壯,幹活勤快麻利,在社員們公認的情況下,勞動一天也可以得10個工分的,隻不過這種情況一般都不多見。一般來說,六十歲以上的年齡生産隊一般不再安排勞動,但如果本人要參加生産隊的勞動,所爲工分會相應減少。如六十歲到六十五歲的男勞力勞動一天記8分,女勞力勞動一天則記5分。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則是絕對不安排勞動了。當然,家裏的兒女們也不會再讓他們去勞動,如果還要讓他們勞動,則會被其他人說閑話,會被認爲不孝。農村人,哪怕是再忤逆不孝之人,也害怕别人的閑言碎語。就是民間俗語所說:“口水也能淹死人”。
當然,社員的工分除這種按勞動的天數計分外,還有包工、補助工和其他工分等。
包工,是指做某件事,事前說好爲多少工分,完成後經生産隊幹部或指定人員檢查驗收,符合要求則按事前約定的工分數記分。當然,如果不符合要求,會返工。返工是不另外計工分的。
補助工,是指一些特殊對象如不脫産的公社幹部、大隊幹部、生産隊幹部如生産隊長、會計、記分員、保管員、飼養員、軍烈屬、工屬(在外有正式工作的幹部、工人的家屬)、五保戶等,他們一般不參加勞動,或者勞動的時間相對較少,年末生産隊統計工分分東西時,生産隊會計會把全生産隊社員實際幹活掙的工分累加在一起,然後按勞力人數去除,求出平均分,除有規定補助多少天的人員如公社幹部、大隊幹部、生産隊幹部等,他們是上面有規定補助多少天的工分的。而其他人如保管員、飼養員、軍烈屬、工屬、五保戶等人員,則需要議定補助天數。之後,再按照規定的天數和社員大會議定的天數,按平均工分偏高的分數補給這些人員。
其他工分,是指沒有直接下地勞動,而是通過其他形式爲生産隊做了一些有用的事而記的工分,如利用不出工的時間積料積肥、家裏養的豬排洩出來的糞便提供給生産隊作肥料、做非農活然後按一定數額交錢給生産隊折工分等等。農村裏的“五匠”(所謂“五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範圍,多數地方是石匠、木匠、土匠、鐵匠、泥瓦匠,有的地方則把漆匠、篾匠列入五匠,還有的地方把船匠也列入五匠範圍)就是按一定數額給生産隊交錢後折工分的。
在這三類工分中,按天下地勞動的工分是主要的,極大多數人也隻有這種工分。
社員們在生産隊勞動後所掙得的工分,一般都是當天就把工分評下來,并由生産隊專門的記分員記下來。全年累計算帳,最後用于分配。
生産隊的工分記分員在給社員記工分的時候,一般是要報的,讓社員知道自己勞動一天後記了多少了分。當然,生産隊社員也可以到記分員那裏去查看看書勞動後所記的工分。總的來講,極大多數地方,生産隊的幹部都還是比較公正、公平的。當然那些成份不好的人,當然會受到這樣那樣不公正的對待,包括有些時候勞動了不記工分等等,但這也畢竟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