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收成分配
作爲生産隊的社員,要獲得收入或取得勞動報酬,主要是靠生産隊的分配。而生産隊分配的東西主要是兩種:一是糧食等農畜産品,二是現金。而糧食是主要的分配物。所有糧食等農畜産品分配,一般都是收獲當季進行,即收割或宰殺後即進行分配,也有當季分後,留下一些在以後再分配。但留下在以後分配的,主要是糧食等農産品,其他如蔬菜、畜産品之類鮮活産品因爲不能久放,就會在收獲或宰殺的當天全部分配給每家每戶。而現金分配則是在年終一次性進行。所有的分配都要除去需要留下的部分。如糧食之類的幹雜物,在交夠國家的公糧後,剩下的還需要預留生産糧(用來買生産工具、化肥等)、儲備糧(用來救濟困難戶等)、種子糧以及需要由生産隊供養的“五保戶”等特殊人員所需的糧食,将這些需要留下的都留夠後才用于分配。
分配的基本依據,主要是家庭人口和勞動情況。糧食分配基本上是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家庭基本人口,也就是戶口在本生産隊的全部人口,不論大人還是小孩;另一個原則就是在生産隊勞動的情況。而勞動情況主要就是掙工分的情況。分配前一般要讓全體社員或社員代表确定這兩個方面的分配比例,一般是六成與四成的比例或七成與三成的比例。也就是人頭占六成或七世的比重,工分占四成或三成的比重。而基本人口一般又要按勞力、非勞力、中學生進行分類。基本人口分類确定後,按照“不勞動吃基本定量,中學生吃平均定量”的原則進行分配。基本定量是按照當年糧食産量确定的,而平均定量有的地方分得粗,隻按成年人與非成年人來區分。有的地方則分得比較細,一般是把未成年人按照不同的年齡劃分爲不同的類别,如1至3歲、4至7歲、8至12歲、13歲以上等。不同的年齡段,基本定量不同。把這些都除去後,再在勞動力中分配。
至于其他物品如畜産品、蔬菜之類東西的分配,則基本上是以人口數量來進行分配,最多區分一下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從農村中收成的分配這些原則上,就可以看出人口數和勞動情況對于每個家庭來講的重要性。從這些分配原則中,也可以看出大集體一定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