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任常新還是不敢不聽他老子的話,乖乖地打扮一新,開車去了xx酒店。
來的全都熟面孔,任常新體面地一一打招呼,他記性很好,過目不忘,一般介紹一次的他都能記得清清楚楚,幸好有這個技能,要不招呼打錯了,他老子不知又得怎麽收拾他了。
很快他就發現了目标,酒會上的一個侍應生,長得漂亮乖巧。任常新不挑,隻要是好看的,他全都喜歡,當然漂亮的同時又是乖巧的老實的,他會更喜歡。任常新找了個借口和那個侍應生搭上話,剛剛要套出電話号碼,忽地聽到他老子的聲音,“常新,過來。”
任常新剛剛惹了他老子不高興,不敢再觸他老子的虎須,隻好悻悻轉身,向任嘯走過去。
任嘯正和一個人站在一起,那人背對着任常新,也不知道是誰,寬肩窄腰,身高腿長,光看體型就足以讓任常新流口水了。
任常新眼睛一亮,背影就足以讓他遐想,不知道正面會是怎樣。他快步走了過去,任嘯呵呵笑了聲,“馮意,這是常新。”
任常新露出一個淺笑,今天他穿着西裝,雖然身材沒有馮意來得好,但是也顯得身姿勃發。
沒想到這人竟然是馮意,雖然馮意之前放了他鴿子,但是誰讓他對美男有無限度的寬容呢,如果馮意的臉符合他的審美,他絕對無條件原諒他。
他走到任嘯旁邊,朗聲道,“你好。”
話音未落,任常新錯愕地凝固了表情,一個大寫的卧槽充斥了他的整個胸腔,差點就沒叫了出來。
這個人!竟然是那個晚上的男人!
李心?!任常新不是傻子,相反的,他相當聰明,仔細思量,他立時就明白了,李心,立心,不就是意字拆開嘛!
操!原來他一直都被人玩兒在手掌心!難怪那個人根本就不怕他,毫無顧忌!
原來!原來在這兒等着他!
“你好。”眼前這個男人輕輕一笑,伸出了手。
任常新胸口一口老血差點沒吐出來。操!這人怎麽能這麽坦然,好像他們真地隻是剛剛才認識!
任常新不擅長掩藏,羞憤,難堪幾乎立刻充斥他整個胸腔,白淨的臉由于情緒激動漲得粉紅。
任嘯有些擔心,“怎麽?酒喝多了?”任常新咬緊後槽牙,幾乎是狠狠地擠出來,“沒事。”
“爸,我還有點事。先走了。”
任嘯臉微沉,他這個兒子什麽時候才能讓他放心。馮意是馮嚴的獨子,馮家的權勢和關系都是他迫切需要的。馮意到鵬城3個多星期了,雖然時間不長,但已經和政府部門、銀行還有幾個大型集團來往密切。
先前他利用關系搭上馮家,好不容易找了個由頭讓任常新去給馮意接機,可沒想到任常新将事情給辦砸了,結果這一下人再也沒搭理他們任家,轉而和其他人關系密切。
這次馮意過來究竟有什麽目的?背後是不是馮嚴指使?是否和他任家有關?内裏有什麽風向标?這都是他迫切想要知道的。
他屢次邀請,馮意都推說有事。好不容易他打聽到馮意來參加這次的宴會,這才鄭重其事地要求任常新務必一起來。
和馮意建立起良好關系,無論如何總是對他們任家有益。
然而他這個兒子沒有一次靠譜,他好不容易找到和馮意談話的機會,馮意也主動提到任常新。任嘯意識到這是個契機,正巧看到任常新就在旁邊,就将他叫過來。沒想到自己兒子竟然再次搞砸了!
任常新也意識到自己不妥,改了口,“可能吃壞肚子了,有些不舒服,我去上洗手間。”任嘯哪裏不知道這是他兒子的脫身之計,可是話都說到這份上,他也無法拆台,隻能點點頭。
任常新急匆匆地走開,可是他不敢真地離開,雖然他恨不得立刻離馮意十萬八千裏遠,最好有他的地方就沒有他,兩人最好這輩子永遠别再見。
不過任常新怕自己老子,他膽子不大,尤其是面對自己老子,永遠低着頭。要是他真走了,回去恐怕不知會被他老子怎麽收拾。
任常新隻好躲在人少的角落,祈求再也不要見到那個瘟神。
幸好宴會過半,他也沒有再見到馮意。
任常新真地内急了,去上洗手間,門口的小姐禮貌周全地連聲抱歉,說洗手間正在檢修,請移步二樓。任常新上了二樓,痛快地解決完畢,剛走出洗手間,就看到一個男人斜靠在外面牆上。
那男人見他出來,戲谑地彎了下唇角,“肚子舒服了?”
二樓很安靜,隻有他們兩個,橘色的燈光映得環境靜谧美好。
可惜現在任常新隻覺得腎上腺素急劇飙升,更多地是緊張不安。除了他老子之外,現在他還怕這個男人。那個晚上的每一刻都深深地刻在他腦海裏,這個男人的體力,手臂的強硬,都給他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這種刻在身體的印記讓他怎麽抹都抹不掉。
他努力鎮定自己的情緒,強硬道,“你想幹什麽?”
怎麽說占了便宜都是馮意,他這個受害人都不追究了,馮意還想怎樣!雖然心裏百般委屈,任常新卻沒敢說出來,這事說出來就是額外增加一萬點暴擊。他,作爲一個男人,是絕對不承認自己被人上過!
馮意眼光閃爍,鷹隼般的眼緊緊地盯着任常新,仿似要在任常新身上戳上幾個洞。
馮意不是剛出道的雛兒,他雖然沒玩過男人,不過女人他上的多了去了,什麽類型的都有,不管是看上去多高貴優雅或者是多傲慢無禮,隻要他看上的就沒有弄不到手的。
但是……
馮意咂了咂唇角,目光幾乎透視般地看進任常新的身體裏。這個男人他玩兒了一整晚,比起女人的柔軟滑膩,男人的身體硬邦邦的,抱起來也稍嫌有些硌。然而那個晚上他卻體會到了以前從來沒有過的感覺,那種絕頂的快~感,讓他做了一次就一生難忘。
或許因爲他想要得到得太久了,所以到手後快~感會加倍,畢竟能徹底征服他小兒時候的夢中情人,哪怕不是生理,單純心理上就能讓他達到高~潮。
不管怎樣,他實在想念這具身體,自從嘗過味後,他食髓知味,朝思暮想,簡直想得快瘋了。他眷戀那溫熱滑膩的肌膚,隐秘緊閉的部分,以及這個男人在他身下如蛇般婉轉,熱情的,瘋狂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分神情。甚至是那沙啞的聲音,發出各種聲音,哭泣的,哀求的,呻~吟的,或者是毫無意義的音節,隻要想着他就能硬起來。
他實在很想再嘗一嘗。
如果不是那天某個重要的人突然給他電話,他絕對不會出去,也絕對不會給任常新任何機會逃走。一想到任常新敢再次從他身邊跑走,一如十多年前那樣。隻不過區别是,當時的他過于弱小,無法阻攔任常新離開。現在他明明比這個人強大,爲什麽還讓他給逃了!
任常新出現在酒店樓下時,馮意就在牆角裏,看着任常新一瘸一拐地出來,上車。他正想出去将人強橫地帶回去。某個戲谑的聲音響在耳畔,“又讓人跑了?也是,就你這種性子誰能忍得了。”他硬生生地縮回了腳,眼睛冒火地看着車子離去,許久才用陰暗處走了出來。
他并非想要再對任常新怎麽樣,當他看到任常新身上的痕迹就後悔了,他不該那樣欺負他,可誰讓這具身體讓他那麽迷戀,肖想了十幾年,他真是控制不住了。這種失去自控能力的感覺讓他興奮而害怕。
他沒想到一個男人會讓他興奮成這樣。
原本他過來隻是想看看他想了那麽久的人究竟是怎樣的。當初當他知道自己喜歡那麽久的人竟然是個男的,他失望得幾乎恨不得将最開始的記憶全都毀屍滅迹。他竟然喜歡上了一個男人,還喜歡了那麽久。原本以爲會是美麗的緣分,但現在怎麽看都是諷刺。
但是現在他不這麽想了,他想得到他。
他絕對不會讓獵物再次逃出他的手掌心。既然不乖,那他就教到他再也不敢不聽話,如同訓練一頭烈犬一樣。馮意是個狩獵型的男人,他對自己得不到的東西充滿了渴望。想到他能将任常新訓練得再也不敢生出逃跑的念頭,他就全身血液都激蕩起來。
真是他媽地讓人興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