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要給出非常具體可行的懲貪方案。
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析目标群體。
貪官究竟有哪幾種?
他們都是因爲什麽才導緻了貪污?
或許有人會說……
錢嘛!
有誰不愛?
道理也确實是這麽個道理,沒有人會不愛錢。
但同樣也沒有人會打心底認爲貪污就是正确的事情。
貪,難以見光之事!
有違忠孝!
又極具風險!
因此。
官員在第一次貪腐之時,基本上都得有一個契機和理由。
而尹烈的【三類貪腐分析簡章】……便是以此爲據,進而把貪官污吏區分開來。
“請秦禦丞示下。”
李斯這一生也算是吃過、看過。
書籍上記載的許多貪腐諸事,或許都沒有他所經曆的一半精彩,甚至連十分之一都沒有。
身在高位!
手握實權!
李斯平時注定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賄賂……
有直接的,不懂規矩。
這種往往是李斯前期入秦,擔任客卿才會遇到的事兒。
待他晉升爲九卿廷尉,乃至于三公左相以後。
李斯遇到的送禮手段那可就太多了。
因爲投其所好……永遠是官場上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陰陽家的逢君之好。
從某種角度來說。
這種行爲也算是另類的【賄賂】……
說白了。
就是把握帝王的喜好,爾後進行鑽營取巧。
當然。
這麽搞風險也非常大。
踏錯一步,便會被打個欺君之罪,永世不得翻身。
但沒有人能否認……
投其所好,永遠是一條人人盡皆向往的捷徑!
隻要人心對此趨之若鹜。
貪污之事便注定禁之難絕!
琅琊台上。
嬴政也興緻盎然的道:“秦卿,快說來聽聽。”
嬴政之所以把貪污諸事搬到台面上。
就是因爲他對于李斯懲貪的手段和态度,有點不滿意。
太寬縱了。
即便在帝國大發展的前期,确實沒必要抓的太嚴。
但懲貪肯定是遲早必行之事!
嬴政需要提前獲悉幾套具體的懲貪政策,有備無患……
下方。
三公席位的國尉屠雎、右相王绾和禦史大夫馮去疾也是一樣的。
他們也都想看看尹烈在懲貪方面,會有何高見!
當然。
十數位郡級高官肯定就沒有那麽高興了。
他們方才已經見識到了尹烈一出手就把基礎俸祿腰斬砍半的大手筆!
現在皇帝又讓尹烈提議懲貪政策。
那這用腳趾頭想都知道。
尹烈一定會行酷吏之法。
随即。
琅琊郡郡守開口道:“陛下!微臣鬥膽觐見,懲貪理當爲國之大事!可若是懲治太過、太猛、太烈,就會導緻下面的基層官吏束手束腳,越做越錯,最後索性全都變成了躲事行家!”
“還望陛下明鑒!”
“也請秦禦丞在出具懲貪提議之時,能夠兼顧帝國大發展的國情後,再行發言。”
……
琅琊郡郡守依舊搬出了大秦國情說話!
其實這個話本不應該由琅琊郡郡守來說,奈何左相李斯明顯打算對尹烈有所退讓……
這麽一來。
琅琊郡郡守就隻能站出來發聲。
嬴政微微皺眉,卻也沒有斥責琅琊郡郡守什麽,畢竟這的确是國情。
要發展……還是要廉潔?
兩者能夠取其一就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
更遑論既要又要……
場中。
“琅琊郡守所言在理。”
尹烈略作沉吟,轉而道:“有句老話說得好,矯枉不可不過正,事急不可不從權!”
“非常時期,自當用非常方法!”
“眼下帝國需要發展,卻也不能對貪腐一味放任!”
……
尹烈認爲懲貪就像一陣風。
哪怕在帝國大發展的前期,必要之時,也是可以刮一刮的。
至于具體要刮多大,刮多緊,自當視具體情況而定。
總之就是不能一味的對國情發展讓步。
以防下面的貪腐諸事,無法無天!
“我的【三類貪腐分析簡章】其實很簡單,就是把貪腐的官員一分爲三。”
尹烈組織了一下語言,繼續道:“我相信,大部分官員在上任之初,都是想要爲國爲民,爲陛下盡忠職守,君臣共同建設大秦!”
“因此官員會有個【清廉保質期】,一般在三到五年左右。”
“在過了這個時間以後,官員們走向貪腐通常會有三條路。”
“第一:朝廷俸祿就連正常的生活都裹不住,比如家中老母需要月月看病拿藥,以至于家中捉襟見肘,最後不得不貪!”
“第二:爲了振興家族,光耀門楣。比如關中某個小型家族,爲了更進一步,遂開始逢上結下,各種收受賄賂,又轉而去賄賂上官,以求獲得仕途上的晉升,直至走上歪路,越陷越深!”
“第三:沒有理由,就是單純的貪财、貪權!光明正大的顯露出自己的喜好,下屬之臣若不奉迎,那就是不懂規矩,駁了面子,爾後就要以權勢瘋狂打壓之!”
……
一個人做壞事,基本上都是在宣洩自己内心中的欲望!
色欲、破壞欲、貪欲、強權之欲等等!
區别在于……
絕大多數人可以抑制住自己的欲望。
但總有那麽一小部分人,他們的欲望極其澎湃,并且以各種形式呈現,最終盡皆歸于貪腐二字!
比如後世的揚州瘦馬……
瘦馬就是被調教好的美人,專門用來孝敬媚上的。
戰國時期也有張儀的玉女論,把楚王哄的一愣一愣的。
當然。
君王愛美人,沒有人會覺得有問題。
因爲王在法上。
但也正是這個原由,使得先秦時期互贈小妾變得非常普遍且正常!
而除了送美女,還有送珍寶、古迹等等……
“毫無疑問!第三種貪污官員,是最可惡的!”
尹烈深吸一口氣,道:“這種人越有錢越貪,越有權……更貪,欲壑難填,不知收斂。”
“對于此等純惡型的官員,甭管什麽帝國大發展的前期、中期,隻要罪證确鑿,就必須要将其嚴懲正典!”
“決不破例,更不允許姑息養奸!”
……
尹烈認爲前兩種貪腐官員最起碼還有得救。
第三種實在是……
一言難盡!
不殺,不足以平民怨!
“秦禦丞。”
李斯負手保證道:“我大秦的律法向來完備,方才秦禦丞又提出了密折制度,這必然能讓貪污諸事遭到遏制。所以第三種官員,在我大秦已然沒有了立足之地!”
李斯特地提及了一下密折制度。
他覺得這個制度着實是太絕了!
不是一般的絕。
對于貪腐絕對可以起到根本性的遏制作用。
“李相所言極是,不過我在具體的懲貪措施方面,仍舊有許多要補充的地方。”
尹烈環顧四方的道:“比如對某些貪官該怎麽抄家,還有一些畏罪自缢的官員,又該如何處理……肯定都得有更加切實的手段才行。”
尹烈的懲貪細則措施,打算引用滿清雍正皇帝的一些方法。
不得不說。
滿清這個朝代雖然有些難以言說。
但雍正确實是個明君……
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雍正,滿清估計都撐不到近現代就得崩盤。
“言歸正傳。”
尹烈繼續道:“對于第一種官員,俸祿不足,家庭生變,日子過不下去了。理應由朝廷查實以後,給予其家庭一定的幫扶。”
“隻要朝廷能讓這些落魄貴族的官員沒有後顧之憂,他們自當會向皇帝獻上忠誠,更加的實心用事!”
“至于第二種官員,想要光耀門楣,振興家族……其實也很好解決!”
“無非就是必須做到政績提成規則與年俸考計諸事的公開、公平、公正!”
“隻要有正道途徑可走,就沒有人非得去挑歪門邪道,畢竟風險擺在那裏!”
“當然,我知道肯定還是會有頭鐵亦或者誤入歧途的官員,對此理當一并裁決,無需任何姑息!”
……
至此!
尹烈算是完全講完了他的【三類貪腐分析簡章】。
衆多地方重臣顧忌的極端情況并沒有出現。
尹烈對于懲治貪腐的力度還是相當有分寸的。
他隻針對純惡型官員,以及屢教不改的歪門邪道官員!
而家庭生變的落魄貴族官員……
這個群體其實比較小,因爲在大秦當官你必須得有一定的家底,不然你就不可能當得了正兒八經的官員!
但多多少少肯定也是有一些家中突生變故的。
而那些想要光耀門楣,振興家族的官員,肯定是先秦時代的絕對主流!
大秦以武立國。
然。
先秦貴族不分文武。
或者換種說法,能識字的基本上都是貴族,要麽就是祖上是貴族,現在沒落了。
總而言之。
隻要尹烈的綜合俸祿模式可以得到貫徹與落實!
那麽第二種官員的貪腐風向就會很快得到遏制。
畢竟隻要你好好幹,要錢有錢,要晉升也能晉升……
伱說你非要去搞什麽賄賂諸事。
沒必要嘛!
至于政績提成獎與年終考計封賞如何才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尹烈想說首先政績本身就必須得有實實在在的結果展示!
其次密折制度可以爲所有的國策施行托底!
“秦禦丞,高論!”
李斯拱了拱手。
他這五個字絕對是真心的。
懲治貪腐屬于他的專場……
李斯原本還打算尹烈所言若有不妥,他會爲其稍微找補一下。
結果。
老李覺得自己的想法明顯有些多此一舉了。
尹烈對于官場諸事……了解的簡直不正常!
太不正常了!
李斯以前年輕的時候,還會對官場存在諸多天真的想法,亦或者不太恰當的認知。
可尹烈卻仿若生而知之!
這用天縱之才似乎都無法形容了。
“秦禦丞對于貪腐官員的三類彙總,絕對可稱得上是大道至簡。”
李斯給出了高度評價:“單是律法高壓性的懲貪,的确隻會是治标不治本,我們必須得搞清楚一個官員爲何最終會铤而走險的邁向貪腐的深淵。”
“而理由無非就是那幾種,不得不爲之……要麽爲了家人,要麽爲了家族,要麽爲了自身的抱負!”
“這些都還有的救……”
“唯獨那些被權勢和錢财徹底迷了心智的官員,必須嚴懲不貸!”
……
李斯同樣沒有在律法方面多說什麽。
懲貪必須得究其根本。
而律法隻能起到框限作用……
太緊會影響到帝國發展。
太松會讓貪腐愈加橫行。
尹烈從基礎制度層面進行剖析,彌補官員的切身所需,理當是高明之舉。
琅琊台上。
“哈哈哈!”
嬴政大笑幾聲,他的心情十分愉悅:“大道至簡,總結的不錯。秦卿的【三類貪腐分析簡章】……對于官員走向貪腐的理由,進行了簡明扼要的概述!”
“一些家裏實在有困難的官員,朕身爲君父,自當幫扶臣子之難!”
“想要獲得晉升……光耀門楣、振興家族的官員,隻要好好做事,在年終考計封賞之時,朕也必定會賜予其榮耀!”
“除此之外,再有貪腐斂财欺民者……必須依律嚴懲,絕不特赦!”
……
皇帝此話一出。
百官紛紛拱手。
“陛下聖明!”
“陛下聖明!”
“陛下聖明!”
帝國諸公與地方重臣紛紛拱手行禮。
原齊地五郡的郡守們,也沒有了最初唱反調的氣焰。
尤其是琅琊郡郡守……
他也納了悶了,尹烈能夠洞悉廟堂官場也就算了,居然對地方基層的情況也無比了解。
這屬實讓人看不懂。
好消息是……他們作爲地方重臣,最擔心的高壓懲貪的情況并沒有發生。
尹烈的【三類貪腐分析簡章】……
他們完全可以接受。
不過。
接下來尹烈卻要說一些,讓帝國諸公與地方重臣全部頭皮發麻的懲貪具體措施了!
“謝陛下稱贊。”
尹烈微微拱手,爾後他重新看向李斯道:“貪腐官員群體分類完畢以後,我們就得說說,對那些屢教不改的純惡型貪官,究竟該如何處理了!”
大秦的律法對于貪腐肯定也是管控極嚴的。
但一碼歸一碼。
尹烈有更加完善的方法,他總歸還是得提上一提的。
“之前我們有提到過【大诰制度】的普及,以及【密折制度】的推行,這都是能對貪腐起到非常明顯遏制作用的具體措施。”
尹烈頓了頓,繼續道:“今日我将再補充三條懲貪之法!”
“第一:在九卿之外增加獨立的大秦廉政府,有權力對朝廷國庫出納的各項費用進行監督和審計,并随時能調查朝廷各部門、各單位的錢糧奏銷情況,以及追繳國庫欠款和打擊貪污犯罪。”
“第二:後補查處。爲了防止督辦查處罪臣的官員被賄賂,應當讓下一任後補官員直接去督辦前任,一經查實,後補立即走馬上任,也就防止了官官相護的情況!”
“第三:追補虧空!貪腐實情的罪證确鑿之後,直接抄家充公。倘若這都沒辦法填齊虧空,則令罪臣再謀方法。若罪臣自殺,則令其子孫代代償還虧空和欠銀,直到還清爲止!”
“并且,凡是與罪臣有一切往來的宗族支脈親屬,全都要接受廉政府的家産審計,若有不明來源的家資,即刻封存,再行查實後或歸還,或充公!”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