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面對林墨的擠兌,對面女生小臉一紅。
“你是想做街頭采訪直播是吧,那你的采訪話題就要有噱頭,有話題性,能引起大家的激烈讨論,這樣才能吸引觀衆觀看,像一個月800塊錢生活費這種話題,沒人感興趣的……”
作爲一個曾經的遊戲阿婆主,林墨開始了好爲人師。
“哼,說的你好像很懂一樣,那你倒是說說,什麽話題,讓人能感興趣?”
“唔,那自然是有的。”
林墨托着下巴,做思考狀。
“比如這個,如果給你10厘米,你想把它增加在哪裏?”
“呸,流氓!”
林墨話音剛落,對面便啐了一口。
林墨翻了個白眼。
“同學,你的思想不夠純潔啊!如果是我,我想把它增加在我的錢包厚度上。”
林墨一本正經的看着對面的女生。
女生愣了一下,一時間竟分不清林墨說的是不是真話,想到自己剛才心中的想法,女生不禁小臉再次一紅。
然而此時,直播間裏的彈幕已經炸開了。
【這個回答,對不起,兄弟們,我想歪了,但是我還是想把這十厘米,加在那兒!】
【樓上的,你聽過一句話沒有,越是缺什麽,越想要得到什麽,樓上的你是不是暴露了什麽!滑稽狗頭.jpg】
【對對,像我就不想加在那兒,十八的我已經不想再長了,這種負累,你們不懂。痛苦面具.jpg】
【樓上的,敢要點臉嗎?無圖無真相,有本事發出來讓大家看看,别藏着掖着啊。】
直播間裏,頓時熱絡起來,人數也在迅速的增加着,眼看着直播間觀看人數隻是這麽一會兒便比之前翻了一倍。
對面的女生有些呆了,這樣真的可以?隻是簡單一個話題,就能有這樣的效果?這要是……
“诶,同學,那……”
等對面女生反應過來的時候,眼前早已經沒有了林墨的身影。
……
“唔!”
清早,林墨剛剛準備撐起身子,卻發現自己的腰背有些發緊,脖頸更是僵直的不能動彈,一動就疼。
我這是落枕了?
林墨揉了揉脖頸,忍着疼痛,費勁的緩緩從床上坐起,回想了一下。
大概是這些天,自己埋頭苦肝,一天十幾個小時的坐在圖書館,疏于運動,再加上這地下室的環境實在談不上多好,所以身體反饋了最直接的警告信号。
當然這也有一部分這幅身體原本底子就弱的原因,原身常年隻知道埋頭讀書,疏于鍛煉,再加上沒有經濟來源,吃穿上也節衣縮食,營養不足,導緻這幅身體隐隐有被掏空的趨勢。
林墨苦笑一聲,知道當務之急需要先把身體調養好,畢竟做肝帝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副好身體,他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重生一會,還沒功成名就,就先把自己又給肝挂了。
而就在這時,他的腦海裏傳來一個提示音。
“叮,今日任務,身體是奮鬥的本錢,埋頭學習的同時,也要仰望……保持身體健康,來一場馬拉松吧,讓自己的身體始終保持在最佳的狀态,任務獎勵:身體體質小幅提升。”
該說不說,這系統當真是貼心,想什麽來什麽,隻是你确定這是日常任務?這特麽不該是挑戰任務嗎?
你讓我拖着這麽一副空虛的身子,跑馬拉松?你不怕我這個宿主猝死了嗎?
咱能不能循序漸進一點?先來個一千米兩千米的适應适應?
不過吐槽歸吐槽,這任務獎勵看着還不錯,正是林墨急需的,讓林墨根本無法拒絕。
而且,林墨的字典裏,從來沒有放棄二字,勇于挑戰的人,絕不會放過任何機會。
林墨強忍着疼痛,揉着無法轉動的脖頸,掀開被子下了床,陰冷的寒氣瞬間将他包圍,讓林墨不禁打了一個寒顫。
雖然重生了有一段時間了,但是這地下室陰寒的氣息,依舊讓林墨有些無法适應。
簡單的洗漱一番,林墨換了身運動服,先去食堂簡單吃了個早餐,然後朝操場走去。
操場上是标準的跑道,400米一圈,所以,林墨要完成一個完整的馬拉松,42.195千米,需要跑105.5圈。
嘶!
不算不知道,一算,林墨倒吸一口涼氣,明明已經天氣轉暖,可是林墨的心裏卻拔涼拔涼的。
105圈,林墨吞了口唾沫,他最長跑過的也就是10圈。
遙記得,那還是他當年上初中的時候,爲了中考體育多拿幾分,他可是把腿都跑細了。
想想當時的經曆,林墨心中有些動搖,這真的是我能跑下來的嗎?
林墨站在操場上想了半晌,終于咬了咬牙。
不就是個馬拉松嗎?不就是42.195公裏嗎?今天我林墨一定能夠輕松的把它跑完!
林墨在心中默默的立了個flag。
專注天賦開啓。
做完這個,林墨邁開步子,緩緩起步,慢跑起來。
系統沒有限制時間,隻是限制了距離,任務面闆上明晃晃的隻顯示着42.195的字樣,所以林墨覺得自己可以不用追求速度,隻要保持跑的這個狀态,把這42.195公裏跑完就算完成任務。
作爲一個曾經攻略達人,最大限度的找出任務中可以利用的一切條件,這是基操。
林墨的速度不快,甚至有些慢,操場上一些在跑圈鍛煉的同學,一個個的将他超越,對此,林墨不以爲意,超就超呗,又不是要争冠軍什麽的。
一圈,兩圈……
林墨保持這自己的速度,低調的默默跑着。
林墨低頭看了一眼手表,12分鍾,他跑了2圈,按照這個速度,一個小時他能跑10圈,算下來一小時4公裏,這個速度,與其說是跑,還不如說是走。
不過,對林墨來說,這個速度剛剛好,不會讓自己心肺負擔太大,搞的自己呼哧帶喘,累的如同死狗一般狼狽,那不是林墨想要的,畢竟105圈呢,細水長流才是王道。
隻不過,跑着跑着,林墨覺得有些無聊,他還要這麽跑10個多小時,就這麽幹巴巴的跑,對身體也許沒什麽,可對心理來說,實在是有些折磨。
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跑步的原因,因爲實在是太枯燥了。
林墨想了想,調轉方向,轉身直奔圖書館。
等到林墨再次出現在操場上的時候,他的手裏已經多了一本書。
林墨再次在操場上慢悠悠的跑了起來,隻不過,這一次,他的目光放在了手中的書上,腳下開始機械的邁動步伐。
當真是健身、學習兩不誤。
原本沖突的日常和挑戰任務,竟然生生讓他找到了共生的辦法。
不過,這也就是林墨了,要是換了别人,誰幹的出來這種事來?
跑步看書?看的清楚嗎?頭不暈嗎?眼不花嗎?
(本章完)